(一)研究对象

(一)研究对象

本研究为前瞻性、多中心随机对照研究,2016年2月—2017年8月连续入组苏州市6家三级医院[主导单位为南京医科大学附属苏州医院即苏州市立医院,其余分别为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苏州大学附属常熟医院(常熟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通大学附属吴江医院(吴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和苏州大学附属太仓医院(太仓市第一人民医院)]神经内科住院的首次急性缺血性卒中患者,入组患者根据数字表随机分为对照组、低剂量治疗组和高剂量治疗组。

纳入标准:①年龄18~75岁;②发病时间<72 h;③首次缺血性卒中,符合中华医学会第四次全国脑血管病学术会议修订的卒中诊断标准,并经头颅CT或MRI检查证实;④生命体征平稳、意识清醒,无语言障碍;⑤患者及其家属同意参与研究并签署知情同意书。(https://www.daowen.com)

排除标准:①意识障碍按格拉斯哥昏迷评分(Glasgow Coma Scale,GCS)<8分、认知障碍按简易智力状态检查量表(Mini-Mental State Examination,MMSE)<17分或合并其他系统严重疾病;②有精神病史或家族史;③卒中发病前出现抑郁状态的患者;④入组前已经应用可能影响精神状态的药物。本研究通过苏州市立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批(伦理审查编号:KL90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