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象

(一)对象

对象来自2014年9月至12月苏州市广济医院临床心理科门诊或住院的抑郁症患者。被试需要符合CCMD-3抑郁发作(单次发作抑郁症或复发性抑郁症)诊断标准;年龄18~65岁,男女不限;17项汉密尔顿抑郁量表(Hamilton Depression Scale-17,HAMD-17)评分≥14分;须排除有躁狂病史者(包括躁狂发作者、混合发作或快速循环发作者)、继发于其他精神疾病或躯体疾病的抑郁发作者、有严重自杀倾向者(HAMD第3项评分≥3分)、妊娠或哺乳期妇女。入组前查血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心脑电图无器质性异常。最后共有90例被试进入研究。通过随机分组,分为对照组、低剂量组和高剂量组(每组30例),所有被试均完成研究,无一脱落。本研究得到苏州市广济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的批准,所有被试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进入本研究。(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