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随葬品
2025年10月14日
(三)随葬品
随葬品异常丰富,有金银器、铜器、铁器、陶瓷器、玉器、漆木器、竹编器、草编器、纺织品和竹简、木牍等,共计1万余件(套)。金器有478件,包括金饼、马蹄金、麟趾金和金板。银器有少量车马饰件等。铜器有500余件(发掘简报称有3000余件),分为食器、酒器、乐器、水器、日用杂器、度量衡器、车马器、兵器、工具和配件;[9]铁器有刀、剑和带钩等。陶瓷器约有500件,分为日用器皿和建筑材料等。漆木器有2000余件(发掘简报称约有3000件),包括饮食器、日用器具、兵器具、乐器具、明器木俑等;[10]玉器约有400件(发掘简报称有500余件),分为礼仪用玉、生活用玉、装饰用玉和丧葬用玉;[11]竹简约有5000支,木牍约有200版(据发掘简报),简牍分为典籍、文书和签牌,典籍既有六艺类的《诗经》、《礼记》类、祠祝礼仪类、《论语》《春秋》《孝经》类,也有诸子类、诗赋类、六博、数术类和方技类。[12]其中铜器部分未公布铭刻资料,器物断代均为西汉武帝太始元年至宣帝神爵三年(除少数周代铜器外),可能依据的是铜器铭文;漆器部分公布了部分文字资料,引人注目的是衣镜之纹饰,在镜框正面绘有一圈神兽(存青龙、白虎、朱雀)及神话人物(东王公、西王母)图案;玉器部分按出土地点重点介绍了38件,包括直接确定墓主的“刘贺”玉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