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的辩解是骄傲的表现

亚当的辩解是骄傲的表现

47除了那已经使他们感到羞愧的惩罚之外,耶和华要加给他们更大的惩罚,但他希望先按公正程序询问罪人,于是对他们说:“谁告诉你赤身露体呢?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吗?”[124]根据上帝的审判,这样的行为包含着死,他早就告诫他们这种后果;而死正是他们看见彼此身体时所经验到的情欲的原因。这就是经上说到他们的眼睛开了,然后产生一种羞耻感时所指的意思。

亚当说:“你所赐给我、与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树上的果子给我,我就吃了。”[125]何等的骄傲!他岂有说“我犯了罪”吗?他有理智的缺陷,但没有认罪的谦卑。这段对话一丝不苟地记载下来,因为它之所以发生就是为了真实地记载下来作为我们的教导(如果没有真实地记载下来,它就没有教导意义),好叫我们明白今天的人是如何遭受骄傲之疾,因为他们力图让他们的造主为他们所犯的罪负责,而把所行的善归功于自己。亚当说:“你所赐给我、与我同居的女人”,即作我配偶的女人,“把那树上的果子给我,我就吃了”。似乎把她赐给亚当是为了这个目的,而不是让她顺从自己的丈夫,让他们两人顺从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