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类不同的微观经济单位和两类不同的非均衡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三、两类不同的微观经济单位和两类不同的非均衡

从以上关于资源配置过程中市场自我制约的分析可以了解到,市场之所以能够在经济运行中对于过度扩张和过度收缩有自行调整和纠正的作用,是同参加市场活动的微观经济单位的充分活力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经济的均衡状态固然以市场的完善和价格的灵活为前提,但一个更为重要的或更为基本的前提则是微观经济单位的充分活力的存在。

由此可以把微观经济单位分为两类:一类是具有充分活力的微观经济单位,一类是不具有充分活力(直到完全缺乏活力)的微观经济单位。微观经济单位之所以具有充分活力,是因为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能够按照自己的利益进行各种投资机会的选择和生产经营方式的选择,能够按照自己的利益进行税后利润的分配,并且需要自己承担投资和经营的风险。这样的企业就是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这样的个人就是经济学意义上的、独立参加市场活动的交易者。如果微观经济单位不符合这些条件,它们必然不具有充分活力,直到完全缺乏活力。

在均衡条件下,微观经济单位无疑具有充分活力,这一点在前面已经指出。这里需要分析的是,在非均衡条件下,微观经济单位是不是必然不具有充分活力呢?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有必要把经济的非均衡区分为两类。

第一类经济非均衡是指:市场不完善,价格不灵活,超额需求或超额供给都是存在的,需求约束或供给约束也都存在着,但参加市场活动的微经济单位却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商品生产者,他们有投资机会和经营方式的自由选择权,他们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

第二类经济非均衡是指:市场不完善,价格不灵活,超额需求或超额供给都是存在的,需求约束或供给约束也都存在着,不仅如此,参加市场活动的微观经济单位并非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商品生产者,它们缺乏自由选择投资机会和经营方式的自主权,它们也不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这样的微观经济单位没有摆脱行政机构附属物的地位。(https://www.daowen.com)

如果经济的非均衡分为这样两类的话,那么可以认为:资本主义经济中所出现的非均衡属于上述第一类经济非均衡,至于社会主义经济中的情况,则需要区别对待。在传统的和双轨的经济体制之下,由于企业并没有摆脱行政机构附属物的地位,所以这种非均衡属于上述第二类经济非均衡;通过经济体制改革,建立了新的经济体制,在这种新体制之下,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有投资和经营的自主权并相应地承担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的独立商品生产者了,那么这时的经济非均衡,就归入上述第一类经济非均衡。

第二类经济非均衡条件下的微观经济单位,显然是不具有充分活力的,甚至可能完全缺乏活力。

在第一类经济非均衡条件下,从微观经济单位本身来看,它们是具有充分活力的,但由于这些具有充分活力的微观经济单位处于经济非均衡的环境之中,它们在不完善的市场上进行交易活动,而价格又不是灵活的,信息也不完备和通畅,这样,即使它们本身具有充分活力,但这种活力的发挥却不得不受到环境的限制。例如,价格有刚性,它们就不一定能完全根据价格信号来调整生产;工资有刚性,它们也就不一定能完全根据资源的最优组合方式来配置和组合资源,等等。当然,微观经济单位有充分活力,但这种活力受到环境的限制,同它们不具有充分活力仍是很不一样的,这也就是第一类经济非均衡与第二类经济非均衡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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