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市场上数量—价格调节措施的配合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四、商品市场上数量—价格调节措施的配合

对数量调节与价格调节之间存在的相互渗透关系的了解,有助于政府在进行调节时自觉地把数量调节措施与价格调节措施配合运用。要知道,假定政府不能自觉地采取这些配合措施,那么市场本身也会自发地把市场的价格调节与市场的数量调节结合起来,使它们共同发生作用。在经济处于非均衡的条件下,如果已经不可能单纯依靠市场调节(包括市场自发的价格调节和市场自发的数量调节)来减少非均衡所造成的损失的话,那么政府自觉地把数量调节与价格调节配合起来加以运用,就可以更好地发挥政府调节的作用。

下面,按商品供给缺口的存在以及商品供给缺口和商品需求缺口的并存这两种不同的情况分别论述。

(一)商品供给缺口存在条件下数量—价格调节措施的配合

在这里首先应当指出,商品市场、资金市场、劳务市场、房地产市场、外汇市场等等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一个市场的供求关系的变化会影响到另一个市场的供求关系。我们不能认为商品供给缺口的缓和或消除仅仅靠商品市场上采取调节措施就能奏效的。虽然商品供给缺口所表现出来的是商品市场上的供不应求,从而在商品市场上采取调节措施十分必要,但如果其他市场的情况不变,那么商品市场这一市场上的变化并不能导致商品供不应求现象的缓和或消失。因此,在讨论商品供给缺口存在条件下数量—价格调节措施的配合时,实际上意味着商品市场以及其他有关市场上数量—价格调节措施的配合。

如上所述,在商品供给缺口存在的条件下,数量调节与价格调节共同使用中的主次排列应以非均衡程度大小为依据,即非均衡程度越大,数量调节所占的比重就越大。商品供给缺口与商品需求缺口并存时,数量调节与价格调节各自所占比重的大小也同样地以非均衡程度为转移。下面,让我们根据商品供给缺口存在条件下的一般情况,把可供选择的数量—价格调节措施的配合方式列举如下:[1]

A.在商品市场上:针对商品供给的缺口,可供选择的政府调节措施中,属于价格调节的有:

①从抑制需求的角度着眼,提高短缺商品的销售价格;

②从增加供给的角度着眼,降低用于生产短缺商品的各种生产资料的价格;

属于数量调节的有:

③从抑制需求的角度着眼,调整按固定价格销售的范围,例如把某些商品从按非固定价格销售改为按固定价格销售,把另一些商品从按固定价格销售改为按非固定价格销售;

④从抑制需求的角度着眼,对某些商品实行配额制,对另一些商品,则取消配额制或放宽配额限制;

⑤从增加供给的角度着眼,调整按固定价格销售的范围。哪些商品应从按固定价格销售改为按非固定价格销售,哪些商品应从按非固定价格销售改为按固定价格销售,与③项所指的相反;

⑥从增加供给的角度着眼,调整商品配售制的实行范围。哪些商品实行配额制,哪些商品取消配额制或放宽配额制,与④项所指的相反。

B.在资金市场上:针对商品供给的缺口,可以相应地采取调节措施,这些调节措施应当同商品市场上所采取的调节措施相配合。属于价格调节的有:

⑦从抑制需求的角度着眼,提高利息率,旨在压缩对短缺商品的购买;

⑧从增加供给的角度着眼,降低利息率,旨在促进短缺商品的生产;

属于数量调节的有:

⑨从抑制需求的角度着眼,紧缩信贷规模,旨在压缩对短缺商品的购买;

⑩从增加供给的角度着眼,扩大信贷规模,旨在促进短缺商品的生产;

⑪从抑制需求的角度着眼,调整计划信贷和市场信贷二者在信贷总量中的相对份额,旨在压缩对短缺商品的购买;

⑫从增加供给的角度着眼,调整计划信贷和市场信贷二者在信贷总量中的相对份额,旨在促进短缺商品的生产。

C.在劳务市场上:针对商品供给的缺口,可以相应地采取调节措施,这些调节措施应当同商品市场上所采取的调节措施相配合。属于价格调节的有:

⑬从抑制需求的角度着眼,抑制工资增长率,直到降低工资率,以压缩社会的消费基金及其增长;

⑭从增加供给的角度着眼,提高短缺商品的生产部门以及向短缺商品生产部门提供生产资料的那些部门的工资率,并容许其工资有一定的增长;

属于数量调节的有:

⑮从抑制需求的角度着眼,调整就业规模,控制就业人数及其增长率,调整固定工与合同工在就业人数中的相对份额,旨在压缩社会的消费基金及其增长;

⑯从增加供给的角度着眼,放宽短缺商品的生产部门以及向短缺商品生产部门提供生产资料的那些部门的就业人数限制,容许其就业人数有一定的增长。

D.在房地产市场上:针对商品供给的缺口,也可以采取一些调节措施,这些措施同样应当同商品市场上所采取的调节措施配合。属于价格调节的有:

⑰从抑制需求的角度着眼,调整租金率,以达到压缩社会需求的目的;

⑱从抑制需求的角度着眼,调整房产价格,以减轻短缺商品市场所面临的压力;

⑲从增加供给的角度着眼,调整租金率,旨在促进短缺商品的生产;

⑳从增加供给的角度着眼,调整房产价格,以促进短缺商品的生产;

属于数量调节的有:

㉑从抑制需求的角度着眼,扩大可供租让使用的土地面积或增加可供出售的房屋数量,以减轻短缺商品市场所面临的压力;(https://www.daowen.com)

㉒从增加供给的角度着眼,调整土地租让使用的规模,调整房屋出售的规模,以促进短缺商品的生产。

E.以上所列举的各项价格调节措施和数量调节措施,还只限于商品市场、资金市场、劳务市场、房地产市场上的调节措施。除此以外,针对商品供给的缺口,还有其他若干调节措施可供选择。属于价格调节的有:

㉓通过外汇方面的调节,达到抑制国内需求和增加国内供给的目的。例如,调整汇率,并通过汇率的变动来影响进口、出口、资金流入、资金流出;

㉔通过税率方面的调节(这里把税率当做一定程度上的价格调节方式来对待),达到抑制国内需求和增加国内供给的目的。例如,调整税率,并通过税率的变动来影响投资和消费,影响商品和劳务的供给量和需求量;

属于数量调节的有:

㉕采取外汇管制措施或放宽对外汇的管制,以影响进口、出口、资金流入、资金流出,进而达到抑制国内需求和增加国内供给的目的;

㉖通过财政支出的调整,影响投资和消费,影响商品和劳务的供给量和需求量,进而达到抑制国内需求和增加国内供给的目的。

实际上,除了以上这一系列调节措施以外,还可以再列举一些调节措施。而且,每一项调节措施中,又可以再细分为若干具体的措施。这样,对于商品供给的缺口,就可以根据每个时期的具体情况,采取各种不同的组合方式,兼收价格调节和数量调节的效果,而避免单纯采取某一类调节措施(即单纯采取价格调节或单纯采取数量调节)或单纯在某一个市场上采取调节措施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还应当注意到,这里所谈的商品供给缺口存在条件下的数量—价格调节措施的配合,除了它的第一种含义(指既采取价格调节措施,又采取数量调节措施)、第二种含义(指既在商品市场上采取调节措施,又在其他市场上采取相应的调节措施)以外,还有第三种含义,这就是:既可以从抑制需求的角度着手进行数量—价格调节,也可以从增加供给的角度着手进行数量—价格调节。只有从上述三种含义的数量—价格调节措施的配合来理解,才能真正认识到数量—价格调节措施对于国民收入均衡的作用。

第三种含义的数量—价格调节措施的配合,对于商品供给缺口存在条件下的经济管理,无疑是可供选择的。但更加重要的,则是在商品供给缺口与商品需求缺口并存条件下的第三种含义的数量—价格调节措施的配合。在这种条件下,如果只有第一种含义和第二种含义的数量—价格调节,显然难以应付复杂的经济形势。

(二)商品供给缺口和商品需求缺口并存条件下数量——价格调节措施的配合

与商品供给缺口单独存在条件下的调节措施的配合方式相同,在商品供给缺口和商品需求缺口并存的条件下,政府既需要把数量调节与价格调节配合起来运用,也需要在若干个相互联系的市场上采取配合性的调节措施。

与商品供给缺口单独存在条件下的情况不同,在商品供给缺口和商品需求缺口并存时,将更需要从抑制需求和增加供给这两个不同的方面来采取调节措施并使之配合。这是因为,两种缺口的并存给政府调节带来了困难,如果只从抑制需求或增加供给中的某一方面着手调节,那么很可能在抑制需求的同时,需求又增长了,或者在增加供给的同时,供给又下降了。这就是经济中的“并发症”的表现之一。而对于这种“并发症”,惟有采取不同调节措施的配合,才能使它趋于缓和。[2]

需要探讨的是调节措施配合中的五种不同的方式,即:从调整需求着手的数量调节与从调整供给着手的价格调节的配合;从调整需求着手的价格调节与从调整供给着手的数量调节的配合;从这两个不同角度着手的数量调节配合;从这两个不同角度着手的价格调节配合;以及两个不同角度的数量—价格调节的配合。现分别讨论如下:

1.从调整需求着手的数量调节与从调整供给着手的价格调节的配合。这种配合方式的特点在于能够以较强的措施来调整社会总需求,防止物价波动过大,以缓解商品供求的缺口,同时,为了不至于使得调整需求的措施对经济增长产生较大的消极作用,例如,为了不至于因抑制社会总需求过度而阻碍供给的增加,从调整供给方面着手的价格调节措施可以逐渐缓解商品供求的缺口,也就是有利于商品供给缺口和商品需求缺口都趋于缓和。

这种配合方式只要运用得当,政府调整需求的意图与调整供给的意图可以同时达到而不至于发生直接的冲突。这主要是因为,用数量调节方式来调整需求和用价格调节方式来调整供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使微观经济单位根据不同的信号来改变自己的行为。比如说,根据数量信号来调整自己的投资和消费,以适应政府调整需求的要求;根据价格信号来调整自己的投资和消费,以适应政府调整供给的要求。这样,就可以减少微观经济单位自身经济行为中的摩擦,对缓和社会的两个缺口也是有利的。

2.从调整需求着手的价格调节与从调整供给着手的数量调节的配合。这里所讨论的调节措施的配合方式与前面谈到的那种调节措施的配合方式在性质上基本上是一样的,即二者都可以逐步实现政府的既要缓和商品供给缺口,又要缓和商品需求缺口的目的,同时也可以避免在实现这两个目的过程中的直接冲突。

但与前一种调节措施配合方式的区别在于:由于在调整需求方面采取的是价格调节措施,即用变更某些商品的价格的方式或用变更利息率、租金率的方式来影响投资和消费,不仅有可能遭到微观经济单位较大的抵制,而且调节的效果可能需要较长的时间才能表现出来,因此,这种调节措施的配合方式主要适用于商品供求缺口尚未十分严重的时候,另一方面,由于在调整供给方面采取的是数量调节措施,虽然调节效应的反映较快,但也有可能导致需求的变动幅度较大,因此,这种调节措施的配合方式同样主要适用于商品供求缺口尚未十分严重的时候。换言之,如果客观上已经形成了较为严重的商品供求缺口的形势,调整需求已经成为更为迫切的任务时,那么为了同时缓和商品供给缺口和商品需求缺口,前一种调节措施的配合方式可能比较适合些。如果情况不是那样,那么,可以采取以价格调节来抑制需求和以数量调节来增加供给的调节措施配合方式。

3.从调整需求和调整供给这两个角度着手数量调节的配合。在商品供给缺口与商品需求缺口同时存在的情况下,如果从调整需求和调整供给这两个角度都着手进行数量调节,那么这多半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市场情况很不好,市场机制很不完善,以至于价格调节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于是有必要从调整需求和调整供给这两个角度都采取数量调节,以便缓和商品供给的缺口和商品需求的缺口。

这时,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要防止从需求方面着手的数量调节措施同从供给方面着手的数量调节措施发生冲突,防止二者的效应的抵消。怎样防止呢?一般来说,可以考虑以下三点:

第一,在数量调节方面,根据具体情况,在不同的市场上采取不同的措施。例如,为了调整需求,可以从资金市场着手,采取调整信贷规模的措施,或者,从房地产市场着手,采取调整土地转让使用和房屋出售的数量;而为了调整供给,则可以从劳务市场着手,采取调整就业规模和调整两种用工制度的就业人数的比例等措施,或者,在商品市场上,对按固定价格销售和按非固定价格销售的商品种类和数量进行调整。

第二,即使是同一个市场上或同一个领域内的数量调节措施,也可以从结构的角度加以妥善的处理,以免从需求方面采取的措施同从供给方面采取的措施彼此抵消。例如,在财政支出措施方面,可以通过财政支出结构调整进行妥善的处理:为了调整需求,可以调整某些财政支出项目的数额,而为了调整供给,则可以调整另一些财政支出项目的数额。又如,在银行信贷规模方面,也可以通过信贷支出结构调整进行妥善的处理:为了调整需求,可以调整某些产业部门或某些产品生产单位的信贷规模,而为了调整供给,则可以调整另一些产业部门或另一些产品生产单位的信贷数额。

第三,即使在数量调节方面既能根据不同市场情况而采取不同的措施,又能根据每一个市场的具体措施而对数量调节的结构进行了调整,并作出妥善的安排,但只要同时采取数量调节措施来调整需求和调整供给,那么调节效应之间的冲突有时仍然很难避免。为此,就需要考虑每一项调节措施的效应的滞后性、效应的直接性与间接性,以及正负效应相抵后的净效应问题。效应的滞后期的长短因数量调节措施的不同而不同,这样,就可以使得在需求方面采取的调节措施与在供给方面采取的调节措施不至于在同一时间内发生效应的抵消。效应有直接效应与间接效应的区别,不同的调节措施的直接效应与间接效应不一样,从而也可以缓和需求方面的调节措施同供给方面的调节措施的效应的抵消。至于政府所采取的各种调节措施的最终效果如何,则要根据正负效应相抵以后的净效应大小来确定。商品供给缺口与商品需求缺口不一定是恰好相等的,实际上,不是商品供给缺口更大些,就是商品需求缺口更大些,因此,调节措施的正负效应相抵后的净效应大小将有助于判明两个缺口中究竟哪一个缺口得到较大的缓和。

4.从调整需求和调整供给这两个角度着手价格调节的配合。这种配合方式的前提条件总地说来与前一种配合方式(从调整需求和调整供给这两个角度着手数量调节的配合)有所不同,即这种配合方式的前提条件多半是市场情况并不十分严重,市场机制虽然不完善,但也没有达到严重不完善的程度,从而可以通过价格调节手段来缓和商品供给缺口和商品需求缺口,而不必采取数量调节措施。

这时,所需要注意的问题仍然与前一种配合方式在运用中所需要注意的问题一样,即需要防止从需求方面着手的价格调节措施同从供给方面着手的价格调节措施发生冲突,防止二者的效应的抵消。因此,同前一种配合方式运用时所要作出的妥善安排一样,在运用这种配合方式时,可以在一些市场上采取某些价格调节措施,而在另一些市场上采取另一些价格调节措施。比如说,为了调整需求,可以变更利息率、租金率;为了调整供给,可以变更短缺商品的价格和降低用于生产短缺商品的生产资料的价格。此外,还可以通过价格结构的调整,使用于调整需求的价格调节与用于调整供给的价格调节不至于发生抵触。例如,为了调整需求,可以变更某些产品的生产和经营的税率;为了调整供给,则可以变更另一些产品的生产和经营的税率,等等。

在分析前一种配合方式时所提到的每一项调节措施的效应的滞后问题、效应的直接性与间接性问题,以及正负效应相抵后的净效应问题,在运用这种配合方式时也是同样需要注意的。只要把不同的价格调节措施安排妥当,它们之间的效应冲突即使还不能完全避免,至少可以大为减少。

5.从调整需求与调整供给这两个角度着手的数量—价格调节的配合。实际的经济生活是复杂的。在面临商品供给缺口与商品需求缺口并存的场合,以上四种配合方式都比较简单,从而不一定适用于复杂的经济生活。因此,有可能需要从需求与供给两个不同的角度进行数量—价格调节的配合,即为了调整需求,需要采取数量—价格调节,而为了调整供给,也需要采取数量—价格调节。

在这种情况下,所遇到的一个主要问题仍然是调节措施的效应的相互抵消问题。前面所分析的一切,在这里也是适用的。

然而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双重配合的问题。这是指:在应付商品供给缺口时,需要把数量调节与价格调节配合使用,以便有效地抑制需求,增加供给;而在应付商品需求缺口时,也需要把数量调节与价格调节配合使用,以便有效地增加需求,减少供给。因此,第一层配合体现于单独应付商品供给缺口或商品需求缺口时数量—价格调节措施的配合,第二层配合体现于在应付商品供给缺口与商品需求缺口并存时数量—价格调节措施的配合,这两层配合都是重要的。如果某一层的配合不当,调节的效应就会抵消。但有关社会主义经济运行过程中的“并发症”及其对策的研究,已经表明,这两层配合仍然是可行的,关键在于措施的安排得当和考虑到不同调节措施的效应滞后问题。[3]

[1]在我所写的《国民经济管理学》(河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一书中,已经提到这个问题了。见该书表12—1,表12—3。这里是在该书已经论述的基础上再作进一步分析。

[2]我在《国民经济管理学》(河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的第八章中,也曾对经济中的“并发症”及其对策作了较详细的论述。在这里,将在此基础上作进一步的分析。

[3]参看我所写的《国民经济管理学》(河北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八章和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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