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搜狐动漫频道调研报告
调研背景:
目前,搜狐的新闻和内容频道已成为主流人群获取资讯最大的平台;搜狐庞大的社区体系,包括搜狐社区和ChinaRen社区,是年轻人休闲娱乐的主要平台;搜狗也已成为新近崛起的拥有最新技术的搜索引擎。目前,搜狐已经初步实现了从创立伊始确立的“让网络成为中国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的理想。
以下这部分报告为专访搜狐动漫频道,并综合反馈信息后整理而成。
1.网络动漫面临的问题
(1)生存环境问题。网络动漫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
①原创内容知识产权得不到有效的保护。
②日韩盗版内容横行,凭借先入为主的优势,引导更多青少年用户很轻松地接受日韩动漫内容,对推进国内原创动漫产业筑起了壁垒。
③原创动漫内容在互联网上很难形成有效的收入模式。虽然P2P点播在国外已有成功的商业模式,但国内尚处在努力扩大用户阶段,还不具备成熟的商业模式。
(2)资金问题。
①动画形式的内容,因其制作成本较高,在动画内容产出后,成本回收周期长,且回收渠道有限。
②漫画形式的内容,虽然制作成本相对较低,但单纯从形象或内容输出、再转化成收益,目前成功的企业可以说十分有限。
③动漫媒体,目前基本无广告收入,经营难以为继。
④综合以上各个网络动漫的环节,目前网络动漫产业中,普遍呈现支出大于收入的状况。
(3)内容及版权问题。
①在目前的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得不到有效的保护。
②有关网络动漫的版权保护机构已经成立,但目前此机构仅提供收费的版权注册,无真正的保护手段;在出现版权纷争后,也缺乏有效的处理措施。
(4)网络动漫盈利模式问题。
①网络媒体依靠广告盈利,但现有的动漫人群和内容,制约了网络广告的入驻。
②网络动漫内容经营者依靠动漫形象授权盈利,如兔斯基,但成功案例非常有限,目前绝大多数经营者仍处于非盈利状态。
2.搜狐动漫频道的建议方案
(1)设立试点单位,探索动漫产业在中国的发展模式。政府的大力支持是产业发展的坚实基础。近几年政府对动漫游戏产业的关注与投入,让更多从事动漫行业的企业在政策上获得了一定程度的支持,诸如企业税减免、办公场地免费或低租金提供、动漫内容播出补贴金奖励等。
但针对于网络动漫的环节,似乎还缺少有效的扶持。无论是门户网络下属的动漫频道,还是垂直的专业动漫媒体,现阶段的维持,都是以媒体报道为主。主要内容形式是一些简单的新闻及动漫作品发布,甚至一些个人网只能依靠日韩盗版内容来维持人气。
希望政府能在政策上和经费补助上,以试点工程开始,探索新的动漫盈利模式。
(2)海外优秀动漫作品的合法引进。(https://www.daowen.com)
①由新闻出版总署组织,合法引进日韩及欧美的动漫作品。对所引进的动漫作品内容,由新闻出版总署指定在统一平台发布,从而引导动漫用户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逐渐提高网民对版权保护特别是数字版权保护的认知度。同时组织国家相关机构,关闭国内盗版动漫内容网站,以净化网络动漫市场。
②在搜狐建立试点,由新闻出版总署组织或提供合法动漫作品引进。搜狐将利用其平台进行多角度宣传,并积极探索新的网络动漫盈利模式。
搜狐的优势在于目前拥有日均3亿的流量,整个搜狐网的忠实用户群基数一直在不断升高,娱乐化、年轻化,是搜狐网明显有别于其他门户网站的一大特点。动漫频道在搜狐网的受重视程度也高于其他门户媒体。
搜狐公司拥有长期稳定的广告合作伙伴,广告收入也是搜狐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之一。
如果能在搜狐动漫频道注入独家的、受网络用户群喜欢的日韩及欧美网络动漫内容,带动人气,产生合法的绿色流量,再结合搜狐的广告客户优势,必将使国外动漫内容在中国本土有正常的运营渠道。
③在以搜狐为试点的基础上,选择合适的内容资源,如选定日本漫画出版物进行合作,待运营模式成功后,再根据不同的平台优势,选择不同类型的动漫内容与不同平台结合。例如,动漫游戏类作品可与专业FLASH游戏网站结合;动画音像类作品可与电视台少儿频道结合,等等。
(3)建立国内动漫交易/交流权威平台。
①目前在国内,从事动漫行业的企业或个人,都局限在自己所从事或服务的领域里运作,究其原因还是中国动漫产业的产业链尚未形成,也没有一个权威的、公开公证的动漫交易平台。政府有关部门应着手组织建立一个公证的交流/交易平台,切实引导动漫产业向正规化发展。
②作为试点,在搜狐建立权威动漫产业平台,进行动漫产业官方权威信息发布,为动漫产业链各个环节进行沟通交流提供供需资讯。
搜狐在这一方面的优势如下:
A.成熟的互联网技术。在搜狐网站开设一个专业的“动漫门户”的权威平台,利用搜狐的用户群优势、技术支持优势及广告宣传优势,多头并举,最高效地将“动漫门户”组建并运营起来。
B.由政府投入项目资金,对国内动漫原创作品内容进行整理发布。搜狐动漫经过多次对全国动漫基地的走访和对动漫企业的采访,发现特别是从事内容创作的企业,呼声最高的就是要求具体资金的扶持。
目前国家实施的一些免税政策,为动漫企业降低了创作的门槛。但一个成熟的动漫作品,在制作过程中还面临很多困难。特别是很多内容创作企业会面临一个共同的难题:即使动画内容可以成功播出,但电视台或其他播出平台,仅能支付很少的一部分采购费用,远远不足以使这些企业收回成本。在资金成本回收困难的条件下,企业进行下一步周边及其他产品的开发就更加困难了。
因此,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对动漫作品提供切实可行的项目资助,并真正落实到可盈利项目的扶持中。
搜狐动漫作为互联网传播平台,也是动漫输出平台的一部分。据他们了解,很多动漫内容都是通过网络视频或网络连载等方式进行传播的,但依托互联网传播的动漫内容,目前尚无直接收益。
搜狐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提供一定的资金,协助搜狐动漫构建一个能聚拢创作团队,同时让动漫内容在互联网平台也能有所收益的新模式。这些资金,一部分用于权威动漫门户的搭建,以及形成网络动漫输出媒体;另一部分用于在搜狐形成了网络动漫输出媒体后,搜狐以付费的方式支付一定的采购费用给创作团队。这一方面让创作团队能从互联网平台上产生直接的收益,一方面形成互联网传播的有偿版权使用模式,逐渐规范动漫在互联网传播的市场。
(4)适时将互联网传播内容转换为传统出版物。近几年互联网上产生了多位动漫名家,也出现了多部动漫佳作,如胖兔子粥粥、兔斯基等,但这些作者及其作品并没有通过网络产生直接的收益。因此,我们应充分利用互联网内容平台,使之与传统出版相结合,鼓励更多动漫创作团队或个人,提供更多的动漫内容,让优秀的动漫内容能有效地通过传统出版的方式,使动漫作者获益。
搜狐动漫可以利用搜狐的品牌基础以及公司的支持,建立国内漫画团队或个人作品上传、发布、展示及交流平台。希望由新闻出版总署组织牵线,让搜狐与出版社联合出版优秀的原创作品,将网络动漫内容真正实现线下的盈利。
综上所述,归纳如下(见图3-3):
附:搜狐公司卡通形象——狐狐
搜狐公司拥有代表本公司的卡通形象:一对狐狐。
狐狐形象目前尚未进行专门的形象开发、生产以及商业授权,目前主要用于搜狐公司品牌宣传及公关活动中。狐狐形象目前唯一的商业用途,是用于搜狐公司无线产品、彩信、手机(见图3-4)。
图3-3 动漫交流平台结构流程图
图3-4 搜狐手机彩信图
狐狐公仔没有涉及任何的商业销售,仅作活动展示、馈赠嘉宾等用途(见图3-5)。
图3-5 搜狐卡通形象狐狐公仔
关于搜狐公司形象授权在行业中的应用,目前搜狐暂时不予以考虑。在参考了腾讯公司QQ公仔形象的商业授权情况后,搜狐认为:一方面,授权产品的收益相对于门户网站的总体收益,所占比重较轻,对于公司的管理及运作成本而言,性价比较低;另一方面,代表公司形象的商业授权,在授权过程中品质的把控,也是一大难题。从搜狐了解到的情况来看,目前国内使用授权形象的商品,以快速消费品、儿童服装鞋帽等居多。而最终消费用户与搜狐公司的用户匹配度尚有一定距离,故搜狐公司形象授权将选择合适时机再行考虑。
因此,搜狐希望国家能有效地规范动漫形象授权行业的操作;同时,通过构建更加广阔的平台,积极引导年龄跨度大的不同用户群体,让更多的优秀动漫产品能在商业市场中有的放矢,更清楚地找准自己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