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人数的测算同样主要在行业小类的基础上进行。
对于统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能够直接提供就业人数的行业,直接采用统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行业就业人数。
对于统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不能直接提供就业人数的行业,首先利用2008年经济普查获得的行业内不同类型法人单位全年平均就业人数汇总得到这些行业在2008年的就业人数,再利用这些行业的就业人数在2008年对应行业门类中所占比重及2007年全国各行业门类就业人数,测算其在2007年的就业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