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劈分问题
尽管行业小类、海关进出口商品细目等分类等级已是目前能够获得的有效统计数据的最小层级,但对于某些版权相关产业的构成部门来说仍显过大。例如,摄影和扩印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被统一归为一个行业小类,而只有摄影才被认为是版权相关产业的一个构成部分;再如,在服务贸易分类中只有涵盖了版权的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费一项,并没有对版权作出进一步细分。
为避免将非版权相关产业构成部门纳入版权相关产业经济贡献统计范畴,对于上述情况,选择适当比例对数据进行了劈分,只提取出其中的版权相关产业构成部门相关数据,将之作为测算版权相关产业经济贡献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