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专利权法律事务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二、企业专利权法律事务

1.制定专利权保护制度,包括专利权取得、使用、保护以及专利专项合规制度。

2.专利权申请前期准备,包括专利法律行政法规、政策的查询分析。

3.专利申请。

4.专利权的管理,包括专利权的维持、许可和转让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5.专利权的保护,包括对专利纠纷协商解决处理、起诉、应诉等。

附录

专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专利工作,促进企业创新和形成企业自主知识产权,推动生产进步,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专利是指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第三条 本公司专利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宣传普及专利知识,激发员工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推动我公司的科技进步,提高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第四条 执行本公司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公司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权的权利属于本公司,申请批准后,公司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公司的职务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公司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五条 在取得专利申请号及取得专利权后,公司应当依据规定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应当按有关规定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第六条 在专利申请公布或者公告前,专利工作者及其有关人员对其内容有保密的责任。

第二章 专利的管理

第七条 本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组是专利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责任包括:

(一)确定并实施公司专利战略,并纳入技术进步和现代企业制度规划中;

(二)负责对员工进行《专利法》和专利知识的宣传培训;

(三)鼓励员工开展发明创造活动,为职工提供有关专利事务的咨询服务;

(四)办理本公司专利申请、专利资产评估、专利合同备案,认定登记和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以及专利广告证明等事宜;

(五)保护本公司专利权和防止侵犯他人的专利权,办理有关专利纠纷、专利诉讼事务;

(六)管理公司专利资产,防止专利资产流失;

(七)组织专利技术实施,管理专利实施许可贸易;

(八)管理、利用与本公司有关专利文献和专利信息,为科研、生产、贸易经营全过程服务;

(九)研究制定本公司的权利战略,为经营决策服务;

(十)做好技术和产品进出口中有关的专利工作;

(十一)依法办理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奖励与报酬;

(十二)筹集和管理本公司的专利发展的专项资金;

(十三)其他与本公司专利工作有关的事务。

第八条 公司专利资产管理包括如下内容:

(一)专利技术开发;

(二)专利申请、维持、放弃的确定,职务与非职务发明的审查,科研档案和发明或设计人员流动的管理;

(三)专利评价、评估;

(四)专利申请、优先权、署名权、专利权;

(五)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权转让、专利许可及专利权质押;

(六)专利战略研究与制定;

(七)专利诉讼和向海关提出知识产权备案;

(八)其他与专利资产有关的事项。

第九条 本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进行专利资产评估

(一)转让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

(二)以专利资产与外国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合资、合作实施的,或者许可外国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合资、合作实施的;

(三)以专利资产作为出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

(四)需要进行专利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 公司的专利资产评估,应委托有专利资产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办理。

第十一条 本公司在产品、技术开发立项之前,知识产权管理组必须和有关业务部门一起进行专利文献的检索与分析,避免重复研究与侵权,同时运用专利制度的规则,提出能获得最大市场利益的有关技术路线和技术解决方案的建议,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及完成后,要进行必要的跟踪检索。

第十二条 公司开展对外贸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由知识产权管理组进行项目专利检索:

(一)技术、成套设备和邮件设备的进出口;

(二)未在国内销售过的原材料和成品的进口;

(三)未在其他国家和地区销售过的原材料和成品的进口。

第三章 专利的申请

第十三条 申请专利的目的在于获得专利权,保护发明创造和潜在市场,以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

第十四条 在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技术的改造,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等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凡符合专利授予条件的,应及时申请专利,以取得法律的保护。

第十五条 专利申请的提出:

(一)凡欲申请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应填写公司《发明创造专利申请表》,发明人或设计人在填写“申请专利的主要内容”栏时,应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的技术特点包括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有益效果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并根据已知技术对发明创造的专利性作出评价;(https://www.daowen.com)

(二)部门专利管理员应在部门初审的意见栏,就专利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作出初审的意见;

(三)部门专利管理员将此表交至知识产权管理组;

(四)专利申请审批需要加快的,专利申请部门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说明需要加快理由,同《发明创造专利申请表》一并交到知识产权管理组。

第十六条 专利申请的审批:

(一)知识产权管理组由专职人员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进行专利文献检索和专利必要审查,并将检索的情况审查意见填入《发明创造专利申请表》中;

(二)知识产权管理组领导审查《发明创造专利申请表》并签名;

(三)知识产权管理组将《发明创造专利申请表》报公司主管技术副经理审批;

(四)公司主管技术副经理批准后,知识产权管理组将《发明创造专利申请表》复印件返回到申请部门,进行专利申请办理。

第十七条 专利申请的办理:

(一)专利申请根据其经济价值和市场竞争价值大小分为普通级、重要级、重大级。

1.普通级专利申请,是指经济价值和市场竞争价值大小均为一般的专利申请;

2.重要级专利申请,是指具有一定经济价值和市场竞争价值的专利申请;

3.重大级专利申请,是指创造性高,属国内外首创,代表技术潮流或发展方向,能给公司带来巨大经济效益,使公司处于市场优势地位的专利申请。

(二)部门专利管理员通知发明人或设计人提供专利申请技术交底或专利申请文件交审理产权管理组。

(三)知识产权管理组根据专利申请重要性等级的不同,按不同的方式办理:

1.普通级专利申请的办理:外观设计的专利申请由知识产权管理组直接办理;

2.重要级专利申请的办理:知识产权管理组在组织公司专利代理人、发明人、相关技术人员或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进行讨论,确定最佳保护范围和方式后,组织公司内部专利代理人或委托专利事务所代理;

3.重大级专利申请的办理:知识产权管理组在组织公司优秀专利代理人、发明人、相关技术骨干或资质较深的专利代理机构优秀代理人员进行详细讨论,确保最佳保护范围和方式后,组织公司内部优秀专利代理人或委托资质较深的专利事务所代理。

第四章 专利的许可使用

第十八条 本公司与其他公司合作研究、开发合作委托研究、开发签订相关合同时,合同应当包括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技术成果归属的条件,并符合国家和本公司相应规定。

第十九条 本公司与国内外组织或者个人签订的合作研究、开发合作委托研究、开发的合同中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项目中产生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和相关技术秘密的归属;

(二)本公司与合作方或者承接方对项目中产生的专利转让、许可等的管理权限和管理方式;

(三)本公司与合作方或者承接方投入的实物条件、资金及研究人员智力劳动各自占比例以及对专利实施取得收益的分享制度和比例。未签订合同或者合同未约定的,项目中产生的专利权和相关收益由承担者持有或所有。

第二十条 本公司在引进技术,进口产品或建立中外合资企业外方技术、产品作为投资时,责任部门应将其技术、产品包括的专利技术项目,报知识产权管理组进行检索。知识产权管理组根据检索情况,提供检索报告,为谈判、签约提供依据。

第二十一条 引进技术涉及第三方专利时,应当有担保条款,明确双方在涉及第三方专利时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二十二条 知识产权管理组根据公司发展要求,应积极为公司实施国内外专利技术服务。各部门对公司持有或所有的专利技术,应积极实施,公司无条件或不能充分实施的 ,应适时进行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

第二十三条 本公司实施他人专利技术或许可他人实施公司公司专利技术,应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到合同签订地或者被许可方机构注册地或者专利实施地专利管理机关认定登记。

第二十四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含有专利许可内容的技术转让合同的谈判、签订,应有知识产权管理组专利管理人员参加,并按照国家和本公司有关技术合同的制度执行。

第五章 专利的保护

第二十五条 公司及员工有保护公司专利权不受侵犯义务,应维护公司的合法权利。发现侵权行为,应及时报知识产权管理组,并帮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必要时请求专利管理机关处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本公司应避免侵犯他人的专利权。

第二十六条 侵犯本公司专利权的行为包括:

(一)未经我公司许可生产、销售与本公司专利相同或相似的产品;

(二)未经我公司许可进口与本公司专利相同或相似的产品;

(三)将我公司专利号标记在产品上进行销售,假冒我公司专利产品的行为;

(四)使用上述侵权产品的行为;

(五)未经我公司许可展示与本公司专利相同或相似的产品和技术,引进从事招投标活动。

第二十七条 本公司专利权益涉及海关保护的,要按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要求,及时向海关总署申请办理专利权海关保护备案。

第二十八条 请求调解处理专利纠纷和进行专利诉讼,有知识产权管理小组负责办理,必要时可委托专利代理机构或法律事务部办理。对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专利诉讼的,应有法律事务部参与,并将有关材料送法律事务部备案。

第二十九条 本公司对其专利或专利申请,应依法及时交纳年费或申请维持费,维持其有效。对拟在法定期限届满前放弃或终止的专利和专利申请,要予以论证确认并建立管理档案。具体事宜由知识产权管理小组负责。

第三十条 本公司应充分利用专利信息,掌握与本企业有关的国内和国外申请专利的动向,对有损于本公司利益且符合授予专利权条件的他人专利,应及时提出撤销专利权请求或提出宣告无效请求,排除不应授权的专利。具体事宜由知识产权管理小组负责。

第六章 专利的奖励

第三十一条 当所申报的专利获得国家专利证书后,按规定发给专利申报人一次性奖金:发明专利10000元,实用新型3200元,外观设计3200元。

第三十二条 对每件发明专利及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政府资助,作为公司收入进入公司专利奖励基金。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奖励的发明人,是指公司内部专利申请单上确认的发明方案提出者。

第三十四条 如果发明人离开公司,不得将公司中计划申请的专利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发明人离开公司后也可以将自己的发明成果提供给本公司申请专利,但专利申请中的发明人署名由公司指定,公司可以按标准发放奖励,发明人离开公司前已提交的专利申请,符合条件的公司按标准发放奖金。

第七章 责任与处罚

第三十五条 员工将职务发明创造以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或者有其他严重违反本制度规定侵犯、损害公司权益行为,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公司将依法采取措施,追究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公司专利管理人员玩忽职守、履行职责不当或者泄露秘密,造成公司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由知识产权管理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涉案企业合规研究指导组《涉案企业合规办案手册》中的涉案企业整改案例)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