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慎审查证据、提交证据
《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八大类。
《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据问题的有关规定,对提出诉讼请求一方或者提出抗辩意见或者反诉一方,都要求提交有效的足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通常称为“谁主张谁举证”。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负有举证责任一方的当事人要承担不利甚至败诉的后果。因此,起诉之前要审慎审查证据,注意下列问题:
1.证据要有证据原件。比如书面借条要有书面借条的原件。通过微信借款的有关借款的约定内容的聊天记录、支付借款资金给对方的记录,都要保存作为原件提交法庭质证。
2.证明力不强的证据要补强。例如王某甲向李某乙借款10万元,王某甲出具借条一份给李某乙,李某乙以现金方式交付给王某甲。王某甲借款期限届满没有还本付息。李某乙起诉举证,鉴于王某甲表露没有收到10万元借款抗辩意图,李某乙仅有借条作为证据还不充分,还要查阅微信聊天记录能够证明交付案涉10万元的事实,或者搜集从银行取款的交易明细证明借款10万元的来源,或者交付10万元借款的在场人作为证人出庭作证。
3.通过合法方式取得证据。法律规定证据要具有合法性。非法证据,例如通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当事人要承受证据无效的风险。
4.申请人民法院取证。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5.申请鉴定。例如对货物质量的争议,对损失价值的争议,可以通过申请法院或者双方协商通过专业机构鉴定,取得证明材料,作为证据。
6.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
7.不得提供虚假证据。虚假证据不具有证明力,伪造证据、提供证据违反法律,可能承担严重的法律责任。(https://www.daowen.com)
8.根据诉讼策略的需要提交证据。当事人对多个证据,要围绕诉讼目的分析整理,根据诉讼目的以及预判对方的抗辩意见选择提交证据。对不确定对方是否会抗辩的内容,不必加重己方举证的负担;如果对方对有关内容提出抗辩意见,当事人可以补交回应对方抗辩意见的有关证据。
9.多个证据的筛选举证。根据案件的事实以及判断诉讼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选择举证的证据。
案例
选择证据不当,承担不利后果
案情:2018年,四川某超市阿娟起诉刘某甲,案由为民间借贷纠纷,证据为一份借条,内容为“借条,刘某甲因资金周转需要,今向阿娟借款人民币50万元,月利率1.5%,借款期限一年。借款人刘某甲,日期2016年×月×日。”该案在审理时,刘某甲本人未到庭,其代理人认为借条是刘某甲所写,但其没有收到借款。阿娟没有向刘某甲交付50万元借款的证据。法官告知阿娟,如果不能提交交付借款的有效证据,要承担不利后果。
闭庭后,阿娟向笔者咨询,陈述案件基本情况:阿娟与刘某甲签订四川某超市转让协议,转让款216万元,刘某甲向阿娟支付转让款160万元,刘某甲口头承诺剩余50万元在6个月后支付。刘某甲到期后没有支付剩余50万元,要求欠款转为借款,出具借条一份给阿娟。
笔者指导阿娟,撤回本案起诉,另行起诉,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向原告支付超市转让款50万元以及从欠款之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欠款每月1.5%的标准赔偿利息损失。提交下列证据:四川某超市转让协议、160万元入账交易明细、借条,证明双方超市转让的有关事实,被告仅支付160万元、还欠款50万元的事实,以及50万元欠款的利率等事实。阿娟对该案件另行起诉时,双方通过法院调解结案。
10.补充证据。案件在法庭审理时,可能是法官要求当事人提交有关证据,也可能是需要补充证据回应对方的抗辩意见,故对证据的补充事项要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