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特派直隶交涉署为英推广租界内华人各业户换领新契日期事布告1927年3月28日

64.外交部特派直隶交涉署为英推广租界内华人各业户换领新契日期事布告1927年3月28日

直隶交涉公署为公布事。查英界地亩取消临时执照另换新契一案,兹经本署制定带图印契,专待换给。所有推广界内华人各业户,务即于四月一日起至三十日止,一个月限内,将原执契照来署挂号,换领新契,每份收费拾元。其有因特别情形逾限补换者,须具证明,并妥保呈候核准,仍加征罚金拾元。除呈明省长并函知英领署外,特此公布。(https://www.daowen.com)

(J0011-1-0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