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英国外交部为天津英租界前途事致英商中国协会函1927年3月2日
径启者:二月二十一日来函及转来中国协会天津分会强调天津港英租界皇家契约应无偿延长至九百九十九年之电文抄件收悉。兹奉国务大臣张伯伦阁下指示,通知贵会:关于该事件之争论,政府已详细考虑,并于一九二四年作出最后决定——土地业主所提之要求不能成立。由于不久前在汉口发生之事件,此问题又经重新考虑,并再次决定:上述事件不能作为放弃一九二四年所采取立场之理由。因此,似无烦请贵会来外交部讨论已完全解决之问题之必要。
其次,如在同中国政府进行关于租界地地位之谈判开始或终结前,已将皇家契约延长至九百九十九年,无疑将避免许多周折,并大大加强土地业主之地位,此事在汉口是不可能的。但须指出,如天津土地业主对执行现在存于英国工部局之皇家契约之延期计划进行合作,此事在津或有可能。此致伦敦EC4加农街九十九号中国协会主席。(https://www.daowen.com)
外交部孟色乔治启
(据《天津租界档案选编》,第3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