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总商会为请收回印花税成命事呈北洋政府农商部、直隶省长文1920年1月2日

218.天津总商会为请收回印花税成命事呈北洋政府农商部、直隶省长文1920年1月2日

为呈复请事。窃于八年十一月十二日接奉大部、农商部训令内开,为令行事。云云。附抄件。等因。奉此,遵即开会核议,佥以此种办法于国权有失,更多妨碍。查租界华商无一业不与洋商交接,而华商遵奉,洋商则否,不能统一,殊多窒碍难行之处。况以现在国民关于外交正在争回权力之不暇,而政府以此区区印花之收入授检察权于外人,且由领事馆代用我国政府名义,以所收罚金半助工部局经费,半归国库。原来租界内居住商民,时有不肖之巡捕刁难,至无故遭其苦罚者,今政府将此权(畀)与外人,假手于巡捕,使其有可乘之机,则租界内之商民更不堪其扰累。更以此种办法,如果实行,势必尽驱华商为洋商,深可滋虑。敝会职权所关,明知窒碍难行,不能不切实陈请,伏乞大部察鉴舆情,收回成命,另筹相当办法。省长察鉴,俯予转咨,收回成命,另筹相当办法,以维国权而符民意,实为公便。谨呈农商部、直隶省长曹。

附呈省长文钞送农商部印花税办法。(https://www.daowen.com)

天津总商会会长卞

(J0128-2-00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