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天津特别市公署财政局地政科为交涉英租界税契事呈局长文1938年12月20日

291.伪天津特别市公署财政局地政科为交涉英租界税契事呈 局长文1938年12月20日

为签请事。案查,本局前因上年事变后,英租界税契发生障碍,于本年三月十八日密呈市署,请派员交涉恢复旧制,并联络华董设法挽回。嗣奉市长派潘秘书交涉,又与钧座接洽,由局开具节略,送交潘秘书在案。后闻英工部当局于十一月起改变办法,停止收款,而华人之愿赴本局税契者,英工部局有时既可购给蓝图,亦不拒绝会丈。计本年三月以后办理者,有崇厚堂申等十余户,所收税款已按月呈报在案,惟华人在英工部局所领过户执照,即密呈所称之临时契,现经觅得原件,另纸照录呈鉴。查该过户执照第一条规定所收之款,系用保证金名称,并声明俟本埠稳固,政府重行成立,再行移交,云云。其语气似系对前天津治安维持会所发。现在天津市政机关业已成立,在该工部局应履行移交之责任,拟请钧座转呈市长进行切实交涉,以期恢复旧制。惟此种过户执照,业户因产权关系赴法院登记,则以无本局契证碍难办理,若移送本局又须照章另交税款,业户陷于进退维谷,在法院办理亦感觉困难,而因未曾为保存登记即不能为抵押登记,甚至诉讼发生,因未曾合法登记而受败诉之影响者,种种纠纷不可胜述。若不酌拟变通办法,则业主无以资保障而维产权。兹经职科股审核,在英工部局保证金未移交以前,拟由本局核发土地转移临时证书,以资救济。业户持此证书得向法院声请为不动产之登记,一俟交涉妥协,恢复旧制,再行另换正式契证。兹拟具暂行办法五条及证书式样一纸,是否有当,理合签请鉴核,函商天津地方法院同意后再行呈请市署核示遵行。谨呈局长王。

附呈抄英工部局过户执照式样一纸、暂行办法一份、临时证书式样一纸。

地政科科长孙善昌

地政股主任屠潮

谨签

十二月二十日

天津特别市公署财政局核发本市英国新、推租界土地(https://www.daowen.com)

转移临时证书暂行办法

一、凡在天津英国新增、推广租界租买土地,持有英国工部局过户执照(民国二十六年七月天津事变以后所发),曾在英工部局缴纳保证金,并未向天津市财政局遵照租界税契规则办理税契登记者,其契证不得认为完备。但业户为保存所有权或须设定抵押权等事,照例须赴法院为不动产之登记,在英工部局保证金未移交以前,得请求财政局发给转移临时证书,以凭持赴法院声请登记,其转移证书式样另定之。

二、凡业户请求财政局发给转移临时证书,应由业户先行呈验英工部局之过户执照及保证金收据,声请订期会丈并出具切结声明,将来英工部局将保证金移交天津地方政府,或其他办法时,遵章另行请换正式契证,交足税费。是项证书由财政局会同英工部局丈量清楚后发给之,每件收手续费二元并附发蓝图一份,照本局土地登记规则第十八条乙款分等收取制图费,均发给印收,但制图费于将来换给正式登记蓝图时得以作抵。

三、凡持有英工部局过户执照,曾经缴纳保证金,如业户为完成契证手续,自愿向财政局遵照租界税契规则交纳税费办理税契过户者,财政局照章进行会丈,收税发给联契,并办理登记,其原交英工部局保证金或自向领回,或俟移交到局时由本局通知业户凭据领取。

四、凡持有英工部局过户执照而未曾缴纳保证金者,不得请发临时转移证书,应向本局投呈契照,照章会丈,交纳税费,发给契证,以凭管业。

五、本办法系经会商天津地方法院同意呈奉市公署核准施行,俟英工部局停发过户执照,或保证金移交清楚,完全恢复租界税契旧制后废止之。

天津英国新增、推广租界地亩转移临时证书(存根一联加存根二字)

天津特别市公署财政局局长 为发给天津英国新增、推广租界地亩转移临时证书事。兹有国人 声称于 年 月 日经中人 经手,得 之地,计 亩 分 厘 毫,每亩价 ,共合价 正。坐落天津英国 租界 路第 段第 号。于 年 月日经英工部局发给第 号过户执照,已缴保证金 元 角 分。兹在英工部局前项保证金尚未移交以前,请求发给转移临时证书,以便赴法院声请为不动产登记并据具结,候英工部局保证金移交清楚,或定有其他办法时,遵章来局请换契证交足税费。等情前来。经本局会同英工部局勘丈相符,并据呈交手续费二元,制图费 元,到局合行发给转移临时证书,并粘附蓝图以凭赴法院声请登记,将来遵照切结办理,毋得违延。须至证书者。

右给(业主) 收执

中华民国 年 月 日

注意:此照背面印核发证书暂行办法全文。

此照用两联骑缝编号,一联发给业户,一联存根备查。

(J0055-1-002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