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3.天津租界工部局联合电话保管委员会秘书巴恩士为电话移交事致伪天津特别市市长温世珍函1939年5月8日
敬启者:兹将工部局联合委员会所拟致贵市长函稿一件,送请核阅,以便答复证实。
此函可信,已将去年十二月廿三日,贵前任与工部局联合电话保管委员会间同意之节略内第五段所开之待决事项均包括在内。
查收电话移交与阁下,其正式资格为天津特别市市长,此种举动,已逾越严格中立之范围。其惟一之理由,只可诏为公众利益之必要起见,采用可行之办法将电话交通恢复而已,此则须为了解者也。基此理由,必求可以维持此种态度之一切保障,俾便于战事终了时,倘其结果有恢复以前状况之必要时,可以恢复之。惟有似此办法方可保障各工部局之态度,敝委员会确信贵市长的承认此种见解之为不谬也。此致天津特别市市长温。(https://www.daowen.com)
工部局联合电话保管委员会秘书巴恩士
一九三九年五月八日
(J0001-2-000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