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8.伪天津特别市公署外事室主任刘孟勋为改订汽车车捐及车牌办法事呈市长温世珍文1940年1月19日
为签报事。关于警察局呈请协同日总领事馆向租界交通委员会改订汽车车捐及车牌办法一案,奉批:交外事室交涉。等因。遵派本室专员程家驹与日总领事馆西田领事接洽。顷据该员报称,据西田领事称,此案系由日本警察署保安科鬼冢部长主办,缘津市警察局村野大佐与田中准尉因津市发给汽车牌照及征收汽车捐费,向由英法租界之交通委员会办理,此种办法对税收方面既欠允当,且对于车辆调查管理尤感困难,遂提议将该交通委员会设法收回,由津市警察局自办,如不能达到收回目的,则与日租界取一种行动,退出该委员会,另谋完善办法,仍由警察局办理。现此案正由田中准尉与市公署及财政局接洽中,一俟有回信赞同并征得特务机关同意后,即由本总领事馆开始向交通委员会进行交涉。依本人意见(西田领事称),如采取第二种办法,即退出该委员会,最好由中日两方另行组织一交通委员会,将来汽车捐收入之支配方法,可将中国方面之汽车捐拨归市库,日方之汽车捐解交日租界主管机关,似较便利允当。等语。谨将奉派接洽经过签报等情,理合签请鉴核。谨呈秘书长陈转呈市长温。
外事室主任刘孟勋(https://www.daowen.com)
一月十九日
(J0001-3-004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