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外交部为借调王锡钧事致天津市政府函1945年9月17日

526.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外交部为借调王锡钧事致天津市政府函1945年9月17日

准贵府本年九月十一日津字第二十三号函,以贵府亟需熟习外交人员相助为理,拟暂调本部王秘书锡钧前往数月,藉资臂助。等由。准此。本应照办,惟本部员额有定,任务各有所专,尤以目前复员工作至繁,本部需人亦较前为亟,嘱调王秘书一节歉难照办。准函前由,相应函复查照为荷。此致天津市政府。(https://www.daowen.com)

(J0002-C-0013-026-005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