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外交部驻平津特派员公署为天津组织筹备旧租界清理委员会情形事呈外交部文1946...

568.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外交部驻平津特派员公署为天津组织筹备旧租界清理 委员会情形事呈外交部文1946年7月11日

(https://www.daowen.com)

外交部钧鉴:案查关于组织旧租界官有资产债务义务清理委员会,天津方面,津市府曾已召开筹备会一次,前已分别于六月廿九日及七月三日以秘代字第三三五号及第三六五号呈报备查本案。第二次筹备会议已于本日(七月十日)下午三时半在市府召开。出席者有张市长兼主任委员廷谔及前电所陈各委员,仅陈委员锡三缺席。本特派员仍以列席资格参加。当经议决各案如下:

(一)该委员会经费来源暂由市府借垫。

(二)委员会会址暂由市府拨借办公室数间应用。

(三)经费概算之审查,公推由陈委员亦侯、裘委员洁忱等负责办理,下次提会讨论。

(四)修正通过该委员会办事细则。

兹将以上各情连同办事细则一份,呈请备查,乞即鉴核为祷。驻平津特派员季泽晋叩。午。灰。

附办事细则一份。

(J0012-1-00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