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前英法义租界官有资产与官有义务债务清理委员会第十五次委员会议纪录1946年12月2日
时间:三十五年十二月二日下午三时。
地点:本会会议室。
出席人员:张子奇、徐世章、陈道源、陈锡三、李汉元、季泽晋。
列席人员:李金洲(张子奇代)、吉浩然、阎子亨(徐晟代)、吴惠和。
主席:张子奇。
纪录:孙象乾。
报告事项:
主席报告:本会事务行政院甚为注意,并促速办。我们应当积极推进市长为当然主任委员,因市长公务繁忙,委托本席以委员资格代理主任委员。原有委员除徐端甫、陈锡三两先生外,现又推举李局长汉元,与庄乐峰、陈贯一两先生为委员。第一步,我们对于人事问题应行调整,注重加添负责人员。兹查陈委员贯一为适当人才,拟请其兼主任秘书,负责办理并加添办事人员。关于本会经费,即再电请行政院核准预算,指拨专款。在未奉准以前,当由市政府设法筹拨应用。(https://www.daowen.com)
孙象乾报告:今天为本会改组后第一次会议,应将以往会内情形择要报告。查本会自本年七月十六日呈报成立,十月一日正式办公,会内职员由市府调来专员、秘书、科员等五人,专任秘书一人,共六人,分任各项职务。本会经费前经会计处核准,每月七十万元,由市府拨支。嗣又编订概算五百十五万三千二百元,电请行政院核拨,尚未奉准,刻正继续电请中。
关于本市各租界事务,以英租界为最多,义租界为最少,所以本会以往工作程序,先由英租界入手,依次再办法义两租界。根据卷册并参考各处记载,不动产项下计有房地、公园等三十七处(外有厕所十一处),动产项下如家具及器材等项甚多,均由市府各局处复员后接管。前经函致调查,现在多未见复,已由本会直接行动,派员实地查看各项不动产,计已查过三十一处,其余尚待续查。至于动产等项,非俟接管之各局处查报到会,无从清理。关于义务、债务方面,如英顾问提出之英文学校、体育场、英国医院、图书馆、公墓、债券、英人退职职员养老金等项,说帖已经随到随译,并与英顾问开小组会议,亦均得其梗概。又工部局职员之要求年积金一项,英顾问尚未提出,说帖未得其详。谨此报告。
讨论事项:
(一)准天津市政府移来地政局呈文,为立多利房产公司之土地买卖有无其他情节一案,现经查明尚无其他情节,可否函复地政局,准予登记,请公决案。
决议:1.由本会派员会同警察局继续调查;2.在沦陷期内,敌国处分该工部局所有之不动产是否有效,由外交部驻平津特派员公署电请外交部核示。
(二)准天津市政府函,为旧义租界第十八段第六号及第廿一段第六号财产可否确定为义人私有一案,拟具意见,请公决案。
决议:1.函地政局抄送该两段原文契证,再行核办;2.由外交部驻平津特派员公署电外交部转询义大利推荐顾问情形。
(三)准市政府外事处函,以据英侨福劳士(W.H.E.Frost)请发还旧英租界十号路游泳池产业一案,请公决案。
决议:函处理局检卷送会,再行核办。
(四)准耀华学校函请向甘博士商洽早日发还本校地契一案,经详加审核拟具意见,是否可行,请公决案。
决议:1.照原案通过;2.由陈委员锡三请法律专家张务滋诸位研究保管团法人之地位。
(五)准市政府移来地政局呈文,以法国电灯公司产权有关官有义务、债权部分,转请核办一案,经详加审核拟具意见,可否,请公决案。
决议:1.地权准其登记,函地政局查照办理(俟二项洽询后再办);2.电灯事业派员与资源委员会及公用局洽询意见。
(六)为本会前拟工作方案,并应早日议定,以便展开工作,请公决案。
决议:下次讨论。
(七)准天津市政府移来地政局呈文,为关于旧义租界内义大利政府之产权,应否由天津市政府接管,请公决案。
决议:一、二两项函市政府与处理局洽函接管,三、四两项函地政局抄送原文契证,再行核办。
临时动议:无。
散会:六时。
(J0012-1-00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