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扔给“怪兽”吃掉?——核电放废处理
日本是创造了影史著名大怪兽“哥斯拉”的国家,2023年,该国将核污水排进太平洋,全世界顿时高度紧张,颇有种“魔幻”照进现实的既视感。即便该国官方宣称核污水已经经过处理,达到了可排放的水平,但一想到核事故废物直接与环境接触,仿佛在那片土地上,“潘多拉的魔盒”要再次被打开。
核电厂毕竟不是只进不出的“貔貅”,如同塑料垃圾带来的“白色污染”一样,放射性废物对于环境的影响始终牵动着人们的心。还记得前文关于“辐射”的小知识吗?一个人每年正常受到的环境辐射(主要来自空气中的氡)大约为3毫希。每年一次的例行体检,胸部或腹部CT的有效剂量为7毫希甚至更多!而在我国国家标准《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中,对于核电厂运行状态下的剂量约束值和排放控制值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其规定任何厂址的所有核动力堆向环境释放的放射性物质对公众中任何个人造成的有效剂量必须小于0.25毫希/年的剂量约束值,仅为正常人每年接受环境辐射的十二分之一。辐射,不仅仅存在于放射检查或核相关产业中,自然生态环境中的辐射线也正像空气一般,存在于人类生活空间的“老朋友”。(https://www.daowen.com)

我国关于核电厂的环境辐射防护规定已历经多个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