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部门协调、跨区域协同的新型旅游信用监管取得突破
2026年01月15日
5.跨部门协调、跨区域协同的新型
旅游信用监管取得突破
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文化和旅游部等26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从3个方面、36条措施,就旅游领域严重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长三角地区、京津冀地区、粤港澳地区在区域旅游信用协同监管方面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2016年,沪、苏、浙、皖3省1市信用主管部门、旅游管理部门及上海市文化执法部门共同签署了《长三角区域旅游领域信用联动奖惩合作备忘录》。以“信用长三角”合作为基础,以长三角旅游信用服务平台为重要载体,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随后,又陆续出台了《长三角地区深化推进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2018—2020年)》、《长三角地区旅游行业协会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合作备忘录》、《长三角地区旅游领域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守信行为认定标准和联合激励措施(试行)》、《长三角地区旅游领域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标准和联合惩戒措施(试行)》等文件,不断加快推进区域旅游信用一体化建设进程。2018年,京津冀三地旅游主管部门共同签署了《京津冀地区旅游信用协同监管合作备忘录》,就平台对接、信息共享、联合惩戒等方面开展合作,推动京津冀统一的旅游诚信体系建立和信用奖惩联动机制的落实。2020年,广东省9个城市(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会同香港、澳门2个特别行政区的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共同签署《粤港澳大湾区“9+2”城市旅游市场联合监管协议书》,对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合作,形成治理合力,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