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书院学规》碑
2026年01月15日
(十六)《岳麓书院学规》碑
《岳麓书院学规》碑为清乾隆十三年(1748年)刻。岳麓书院山长王文清撰文,受业子弟出资勒石。王文清两次出任岳麓书院山长,前后达27年,留下的这三块碑刻,是我国书院教育研究中的重要史料。《岳麓书院学规》是清代书院教育水平的集中体现。它从“育人”“治学”两个方面入手,对书院学生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做人与为学的要求。全文共十八条。前九条旨在“育人”,加强学生的道德修养,从吃、穿、住、行等方面劝诫学生应尊重师长、团结同学、举止端正、勤俭朴素;后九条旨在“治学”:第一条总言不可闲谈废时。接着四条讲读书内容,“经书”即儒家经典书籍,“纲目”即浩繁的历史典籍,“时务”即社会时事,“物理”即社会、事物发展的规律,这就是说,既要通读儒家经典和史册诗赋,又要时刻关注社会现实,匡时济世。后四条讲怎样读书。
岳麓书院学规
一时常省问父母一朔望恭谒圣贤
一气习各矫偏处一举止整齐严肃
一服食宜从俭素一外事毫不可干
一行坐必依齿序一痛戒讦短毁长
一损友必须拒绝一不可闲谈废时(https://www.daowen.com)
一日讲经书三起一日看纲目数页

王文清《岳麓书院学规》碑
一通晓时务物理一参读古文诗赋
一读书必须过笔一会课按刻蚤完
一夜读仍戒晏起一疑误定要力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