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排名办法

四、排名办法

每站的比赛得分均按该组别实际参赛人数和所获得名次进行计算,这个计算办法参考学习了浙江省青少年乒乓球积分排名赛的方法:

第一名得分为n(实际参赛人数)×10+50;

第二名得分为(n-1)×10+30;

第三名得分为(n-2)×10+20;

第四名得分为(n-3)×10+10;

第五名得分为(n-4)×10;

第六名得分为(n-5)×10。

以下名次则按第五名、第六名公式依次递减进行计算。总决赛得分和最后一站得分累计。

各站积分计算,按时间递减系数方法进行。时间递减系数是指一名运动员根据参赛时间的远近赋予所得百分数,离比赛时间越远赋予的百分数越小。其主要作用在于对运动员一段时间内参赛成绩进行积分排名时,更加突出近期比赛的成绩。

具体赋予的时间递减系数为:

当前这次比赛所得的赋予百分数分为100%,时间递减系数为1.00;

往前一站比赛所得的赋予百分数分为75%,时间递减系数为0.75;

往前二站比赛所得的赋予百分数分为50%,时间递减系数为0.50;

往前三站比赛所得的赋予百分数分为25%,时间递减系数为0.25;

往前第四站开始(总决赛除外),就不列入总积分计算。

排名积分计算采用累积分,具体计算公式为

式中A代表排名总(累)积分;P代表各站比赛所获得分数;T代表时间递减系数。

总积分排名,根据总(累)积分高低进行。若总积分相等,则按照就近这站积分高者排在前的原则,依次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