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集群发展原则,扶持龙头企业带动辣木全产业链发展

第三节 坚持集群发展原则,扶持龙头 企业带动辣木全产业链发展

据农业厅统计,全国的辣木种植面积,云南占了大部分,但是,辣木的终端加工地却主要设在北京、广东等地,云南本地只有一些基本的初级加工,这大大制约了云南辣木产业的发展。

为了促进云南辣木产业的发展壮大,应着力引进国际先进的辣木深加工企业来云南建厂,同时培养一批以云南辣木为主要原料的大型加工企业。并从土地、贷款、税收等方面给予扶持,通过财政支持科技项目,对加工企业建设期间的固定资产贷款、技术设备改造贷款给予贴息支持;将企业开展的辣木新产品开发和精深加工技术创新项目列入重点支持领域,配套省科技计划项目给予立项支持;对龙头企业优先给予建设项目和辣木收购财政贴息支持;对符合辣木种植、加工、高新技术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辣木企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从而促进辣木精深加工企业的发展,提高其行业集中度,最终带动和引领辣木产业实现规模化、集群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