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维与亨特
小时候……我喜欢琢磨云和草,还有叶子为什么在秋天变黄。我观察蚂蚁、蜜蜂、飞鸟、蝌蚪和石蚕,总是缠着大人们问一些没人知道或者没人在意的问题。1
——约翰·亨特
听他讲课时,我对自己说:“这是阳光雨露,拨云见日。”我觉得自己以前所学,相比之下什么都不是……我想我可能也会像亨特先生那样,自己去思考。2
——亨利·克莱因
迷宫般的外科重症监护室(SICU)由三个病区组成,主要为病入膏肓或病情极不稳定的患者提供术后护理。过去四周里,我每隔一天就连续上班36小时。尽管我已经是外科实习生(做外科住院医师的第一年),但我还从来没有机会进手术室。作为一名SICU实习生,我的工作反倒是照顾外伤患者和术后患者,相对于转入普通病房的患者来说,他们需要更高级别的照护。在普通病房,没有气管插管患者,静脉滴注药物相对简单,不像在重症监护室,随时都要关注患者的生命体征。
刚开始的几天,我彻底崩溃了。我们几个实习生很快就意识到,我们显然不具备照护SICU患者生命的资格和能力;我们极其忧惧因为一个小差错就害死一个在生死边缘挣扎的病人。SICU的护士质疑得没错:尽管我们刚获得了医学博士学位,却毫无实践知识。如果有人咨询慢性髓细胞性白血病中遗传物质的易位,我们会滔滔不绝地讲起酪氨酸激酶;但是如果问我们一个简单的呼吸机设置问题,你看到的将是一副副呆若木鸡的表情。不过,我们都进步很快。一个月过去了,呼吸机、静脉注射、管线维护、外用内服、病床设置都变得简单明了,易于操作。
现在到了我在SICU实习的最后一周,我花了很长时间照顾特拉维斯。特拉维斯是一个16岁的宾夕法尼亚州大男孩儿,两周前,一次橄榄球训练后,他载着一车的高中队友,在路上被一辆水泥运输车拦腰撞击。三名年轻人当场死亡,特拉维斯被送到创伤中心时已经心脏停搏。我的住院医师同事在急诊室对他进行了抢救,按照从喉咙到耻骨的“创伤拉链”做切口,夹住主动脉以防止其完全破裂,勉强维持他的生命。从发生意外到现在的这两周里,特拉维斯经历了多次手术,紧急抢救呼叫三次,并面临多系统器官衰竭。
SICU对患者的身体状况的监护水平堪称惊人。做住院医师之前,我还没有完全了解今天的器械和药物在监测体内气体浓度、血压、心率和清醒程度方面已经如此强大。我在医学院学到的生理学知识(器官与细胞功能的关系)派上了用场。当然,也不是任何情况都可行的。特拉维斯送来时已经死亡,被创伤医生的英勇果断救回一命,从那以后,他经历了几次手术,同时还与肾功能衰竭、艰难梭菌肠道感染、严重的水肿和四肢肿胀等危重并发症做斗争,而且他已没有脑电波活动信号。他已经开始散发死亡的气味。我起初不明白ICU的护士为什么说他们能够闻到死亡,现在我明白了,艰难梭菌的刺鼻气味混杂着铜绿假单胞菌肺炎的霉味,这在上呼吸机的病人中太常见了。几天前更换中心静脉插管时,特拉维斯的一位护士跟我预测,他活不成了。我今天不得不惭愧地承认,他就像那些溺水身亡的人,失踪后又被浪冲刷了好几天。
昨天,特拉维斯的父母来问,可不可以把他心爱的爱尔兰雪达犬“蜂蜜”带到SICU。他们说这对特拉维斯有好处。我也喜欢狗,但是对于把家庭宠物带到这个肃静的地方,我慎重地持保留意见。在一个首要任务是控制感染的地方,为什么要冒这个险?这家人一开始被拒绝了,就去申诉他们有将“蜂蜜”带来医院的权利并且赢了官司,可以将特拉维斯的这位挚友带到他的病床前。当时我几天没睡觉了,已经感觉到通宵后第二天的午后最为难熬,我精疲力竭,无精打采,身体不堪重负。老实说,我根本不在乎“蜂蜜”来没来,没精力管。
特拉维斯躺在ICU的病床上,嘴里是气管插管,胶管上缠着用来固定的粉色绝缘胶布,胶布分叉贴在他的脸颊上,电子输液泵发出低沉的声音;他的身下是充气垫,有助于防止褥疮,纱布敷料保护着胸部、腹部和四肢的手术伤口;他全身肿胀,毫无生机,虽然胸部仍然随着呼吸起伏,但那是呼吸机的作用。自从被直升机送到创伤中心那一刻起,他就一动也没动过,我觉得他也不会再动了。此刻,我越来越焦躁不安。
在特拉维斯父母和妹妹的陪同下,他的爱犬“蜂蜜”颇具排场地走向SICU的2号病房。我都怀疑它能不能认出特拉维斯。我站在病房的玻璃滑门处,随时准备着阻止那条狗意外踩到医用管路或电线。“蜂蜜”一步一步地走进房间,脑袋警觉地一顿,目光停留在特拉维斯的身上。它又特意向病床挪近了几小步,脑袋靠近床栏,然后坐下来,静静地观察着。这一系列有意的动作,激起了我的好奇心。我看了一眼特拉维斯的家人,他母亲以手掩口,父亲目不转睛地看着。“蜂蜜”站起来,设法通过床栏的开口把鼻子探进去,并用鼻子触碰特拉维斯的手,它在引诱主人的回应。现在大约有十位住院医师和护士挤在门口,大家想亲眼见证男孩儿和他的爱犬互动的超现实瞬间。“蜂蜜”不由自主地发出一声哀伤的犬吠,继续蹲坐着。就在那时,我仿佛看到一根手指微微一动。特拉维斯的手动了吗?我们都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寂然无声,每个人都盯着他的左手。这时我看见特拉维斯的头缓缓地向左转,浮肿的眼睛仍然闭着,虽然动作极其细微,但这显然是有意识的自主性动作。“蜂蜜”又叫了一声。就像再次发动一辆报废多年的旧车一样,特拉维斯慢慢地重新启动了。他的头不自觉地抬起来。“太好了!”“不会吧!”“我的天哪!”我们都不禁出声地自言自语起来。特拉维斯继续回应着“蜂蜜”: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他的四肢一点一点地动起来;这让“蜂蜜”更起劲地吠叫起来,用鼻子和爪子磨蹭他的主人,发出一阵阵哀鸣。某种神秘的力量正在拉着特拉维斯起死回生。终于,他睁开了眼睛。这一刻,我们都感到不知所措,也无话可说。特拉维斯的父亲感觉到了我们早先的疑虑,他看着我的眼睛对我说:“我告诉过你,我儿子和他的爱犬之间有种特别的感情。”
六个月后,我走在医院门诊大楼的公共走廊里。实习期仍然非常折磨人,而我的当务之急是熬过剩下的几个月,之后就可以转到骨科做住院医师。我猜自己当时正处于白日梦游状态,目光呆滞,直到感觉两个人径直向我走来。那个年轻人我应该不认识,但是我认识那位年长的先生,就是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他转身对他的儿子说道:“特拉维斯,这位是挽救了你生命的外科住院医生之一。”我一脸茫然,我根本没认出特拉维斯,而他身上唯一能让我认出的是脖子下面气管切开术留下的疤痕。他的父亲又补充道:“‘蜂蜜’将你唤回人间时,施耐德医生也在场。”我顿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最后说了一句:“很高兴见到你,特拉维斯。”
500年前,西欧人仍陷于原始状态的泥潭中,过着与两千年前的罗马人和希腊人差不多的生活。泥泞的街道、动物粪便、疫病和城市人口的膨胀,让当时人类所承受的痛苦甚至超过了我们狩猎时代的祖先。尽管印刷机彻底改变了传播速度,但是在16世纪中期天文学家获得突破性进步之前,几乎没有新知识诞生。16世纪晚期,照护患者的医生几乎不懂人体功能,更不可能了解各个器官的功能。17世纪初,还没有人能够理解呼吸的过程以及人体如何从饮食中摄取营养,人们也不理解心脏为何在胸口搏动。
公元1600年,一个就读于剑桥医学院的英国青年辍学后,决定冒险前往欧洲的经院哲学之乡意大利,来到了威尼斯附近的帕多瓦。威廉·哈维(1578—1657年)几年前在剑桥大学冈维尔与凯斯学院取得了学士学位,但他感觉自己在意大利会有更大的发展,于是前往多佛尔港,准备跨越英吉利海峡。
同伴们都无一例外地顺利登上了开往加来的船,而威廉·哈维却在港口被相关负责人揪了出来。
“你不能走,得关起来。”负责人告诉哈维。这位年轻的剑桥大学生非常愤怒,但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的朋友们乘着客船驶离,渐渐地消失在黑夜中。那艘船在航行中突然遭遇风暴,客船倾覆,船上人员全部死亡。这场灾难的消息传到了多佛尔后,作为唯一一名没被允许登船的乘客,哈维找到了那位扣住他的负责人。为什么单单哈维被独自留在了英国海岸,而他的朋友们却全部溺亡?
那位负责人告诉哈维:“两天前的晚上,我梦见了哈维医生要跨越海峡去加来;我在梦中收到警告要阻止你。”尽管这位负责人完全不认识哈维,但是他的预知梦境却救了哈维一命。哈维也经常讲起这个故事,证明自己一生的特殊使命乃是天意。3世界首位生理学家也许是上天钦定的。尽管哈维还要过很多年才能向世人公布他所发现的心血管系统功能,但是他的探索之旅在“科学实验时代”之初就已经正式起航。
与后来的艾萨克·牛顿一样,威廉·哈维出身于英国的自耕农阶层,其家庭经营一座小农庄,重视对子孙后代的教育培养。16世纪和17世纪是社会阶层跃升的绝佳时期,以牧羊为生的父辈为哈维未来的成功积累了充分的资源。尽管他父亲自己没受过教育,但是父亲经济上的成功让威廉及其兄弟在未来受益匪浅。
这位未来的英格兰王室专职御医在肯特郡出生长大,他对自家农场里的蜘蛛、马、狗、猪和鸡充满了好奇心。与年长他14岁的威廉·莎士比亚一样,哈维被送去读文法学校,精通希腊语、拉丁语和希伯来语。到帕多瓦后,由于拉丁语是资深学者的通用语,他轻松地学到了很多知识。哈维来到帕多瓦学医可谓恰逢其时,16世纪的前辈如维萨里、法洛皮奥(Falloppio)和欧斯塔奇(Eustachi)等人,早已使帕多瓦成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医学学习中心。
对外国学生来说,帕多瓦有最优越的学习环境。法国人、英国人、德意志人以及英国侨民学生,以民族为单位组成小团体(Nations),有规矩、有组织地相互联系着。哈维来到这里几个月就当选为英国学生团体的“委员”,这一职位给他带来了一些特殊待遇,包括在博宫(Palazzo del Bo)新建成的解剖演示厅[1]的前排席位,那里是欧洲第一个也是最古老的解剖演示厅。
博宫是帕多瓦大学最古老的建筑。站在楼前深色的花岗岩鹅卵石上,人们无法立即洞悉这座大楼与周围其他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的建筑有何不同。具有500年历史的博宫是一座玫瑰色的三层石制建筑,设有中央庭院。柱廊式拱门和石框窗户的背后,坐落着那些世界上最著名的教室。在帕多瓦,哥白尼为日心说据理力争,伽利略讲解着行星的运行轨道,维萨里使解剖学重获新生。这里的演讲厅、考场和解剖演示厅已有数百年的历史,它们曾经是医学界最伟大创新者的舞台。
走进庭院并跟随意大利语导览标识来到管理办公室的入口,我很失望地发现博宫因施工而关闭。我在手机上查了一下电子邮件,确定自己预约了这座古迹的私人观光时间。警察用不流利的英语让我离开,告诉我这里不允许逗留。我试着跟他说自己有预约,但是没用,我必须离开。我垂头丧气地走到马路对面的佩德罗基咖啡馆(Caffé Pedrocchi),这是欧洲最古老的咖啡店之一。我得规划一下自己接下来的行程安排。
喝着美味可口的意式咖啡,我仔细想了想,然后又穿过马路,再次来到博宫门前,询问有预约能不能进去参观。我感到自己的坚持已经让警察非常不耐烦了。他摆了摆手,坚持说博宫关闭期间禁止任何人入内。
我不顾警察的阻挠,在博宫周围徘徊,锁着的金属大门里面便是楼梯口,径直向上通往博宫的教室。一切近在咫尺,却可望而不可即。我猜古代的考场就在楼上的某个地方,天知道那辉煌壮观的解剖演示厅在哪儿。
“先生——请问您是来参观我们教室的美国外科医生吗?”我转身看到一名年轻的负责人,说话带着浓重的意夫利口音。
“是!”我大声说道。障碍因此瞬间消除,弗朗西斯卡向我摇晃着一大盘万能钥匙,微笑着转向那扇庄严的大门,用一把沉甸甸的钥匙熟练地打开了老化的机械装置。我们迈上楼梯,走向博宫的第一层。
我们首先来到博宫最大的教室,它已在此挺立五百年,无数著名学者曾经出现在这里,教室内装饰着他们的家族徽章和国徽。弗朗西斯卡指向那些我已熟习多年的名字,他们代表了解剖学、医学和科学的传奇。我独自一人站在伽利略曾经授课的大厅中,满怀敬意地走近讲台,静静地望着它。几百年过去了,这里的空气中依然凝结着魔力,人类思想史上最伟大的思想家们就是在这里提出了他们的观点。
接下来是一间木制天花板的教室,是专门给医学生做学位最终答辩的地方,而且沿用至今。室内的桌子呈U形摆放,中间有一把小木椅。桌子后面所有的绿色皮面座椅都面向那把简朴而孤单的木椅,候选人坐在木椅上面对一连串问题的攻击,来证明其具备获得帕多瓦大学学位的资格。奶油色的石灰墙上挂着专家们的陈年画像这无疑进一步增添了毕业生的焦虑感。我仔细观察了欧斯塔奇的表情,察觉到一种精明绝顶的气场。愿他的在天之灵能够知晓他和他的兄弟们开创的是怎样一番事业。
弗朗西斯卡郑重地为我领着路,她面带微笑地问我是否准备好参观解剖演示厅,我热切地说准备好了。离开这间历经时光沉淀的临街房间,我们穿过一扇小门,走进一间光线昏暗且天花板低矮的小屋子。
我向前探着脖子、弯着腰,躲开手工切割的倾斜房梁木,在一片漆黑中跟着向导的声音行走。弗朗西斯卡打开墙角处的一个开关,我才注意到一组小灯包围着我。我还是不明白自己身在何处,但是当眼睛开始习惯低亮度的状态后,我意识到自己正站在一个巨大的漏斗中。这个房间整体有40英尺高,是一个多层且不断上升的同心椭圆结构。我身处世界上最古老的解剖演示厅之中,正站在尸体解剖台的位置上。
这一高大宽敞的室内空间被打造成剧院结构,整个演示厅由原木制成,并手工嵌入木板。观众席很陡,上面的每一层由环形木板作为地面支撑,宽度刚好能站下一个人。每一层环形结构的内侧设有一圈木制围栏,高度大约与膝盖处持平。演示厅为观众站立观摩解剖而设计,扶手和栏杆(胡桃木雕刻而成)可以防止晕厥的人向前跌倒。
帕多瓦解剖演示厅于1594年由西罗尼姆斯·法布里修斯(Hieronymus Fabricius)主持修建,他继承了维萨里的解剖学传统,是哈维的老师。解剖演示常常在一年中最冷的月份进行,那时腐烂的尸体没有那么刺鼻难闻。作为英国学生团体的委员,哈维在解剖示教时可以在前排。哈维所学的大部分知识仍然是亚里士多德时代的旧医学,回到英国后,他会继续实践这些学说。当时并非一个科学分析的时代,医学仍沉浸于希波克拉底的体液学说之中,医生对器官功能的理解还非常原始。事实上,哈维在一生总体上讲还是一个盖伦派医生。
哈维于1628年出版了《心血运动论》(On the Motion of the Heart)。要理解这本书的革命性,我们首先要考虑哈维从老师那里学到了哪些有关心脏和血管的知识。盖伦对血液的生成、心脏功能以及血液流动的结论,是神圣而不容置疑的——并且完全错误,按照今天的标准更是错得离谱。从古希腊和古罗马时代到文艺复兴早期,没有研究者能够精确可靠地解剖任何哺乳动物并查明血管和心脏的用途。没有一种适当的方式可以使动物在镇静的状态下被切开胸腔。所以,任何动物实验都非常恐怖,解剖者需要先将可怜的小东西紧紧地捆绑固定几秒钟,然后匆忙地切开胸腔。动物在整个实验过程中慢慢地流血至死。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几乎没有时间去思考血液的流动和心脏的活动功能。无人理解这些功能是如何联系在一起的,也就不足为奇。
盖伦及其后的每位解剖学家都面临着大血管的迷宫,有些血管的直径与花园的胶皮软管一样大,它们向四面八方伸展,围绕着奇形怪状的实体器官。现在解剖学专业的教材,以不同的颜色绘制出动脉、静脉以及血液流动的循环路径,但是在古代,展现在人们眼前的是打开的胸腔,其中一个搏动的心脏和无数难以识别的血管,如同一个无法破解的谜团。
1500年来,医学生所学到的是,根据血管壁的厚度不同,人体内部有两套截然不同的平行血管系统。亲爱的读者,如果今天您和我同在解剖实验室里,我可以为您展示人体全部血管的主要区别特征:一种是薄壁纤细的静脉,另一种是厚壁粗壮的动脉。不论血管的位置如何,位于腹腔还是四肢,静脉和动脉始终属于这两个主要类别。
盖伦错误地总结道,由于血管壁的厚度,动脉本身就具有搏动的能力。更糟糕的是,经典盖伦派学说认为肝脏是血液的来源。尽管血液从经过消化的食物中吸收营养这一点是正确的,但是盖伦错误地认为,血液受到各个器官和肌肉组织的引力影响,在静脉血管中呈潮汐式双向往复流动。为了让自己的整套想法逻辑通顺,他提出一种理论,说所有的器官都“吸引”血液流向自己,并“消耗”了血液及其中的活力。
盖伦及其门生无法理解肺的功能,他们认为生命活力或者“元气”在每次呼吸时进入肺部,不然还能怎样解释呼吸冲动?他们总结道,是神圣的呼吸赋予了脉搏生命,动脉血也由此从深紫色变成鲜红色。另外,根据他们的观点,血液从心脏的一侧自然地通过心室间隔上的大型孔隙流向另一侧。
盖伦对于心血管系统功能的最后一点错误观察是,每个器官都消耗血液,吸收生命活力。多余的血液只不过是蒸发了。总之,人体的各个部分吸引着血液向其自身流动,吸入元气,蒸发掉所有多余的血液。如果血液通过动脉的搏动不断地涌入器官终端,那么除了说明血液在静脉中双向往复流动,还有什么其他方法可以解释静脉的功能呢?
如此这般地讲解心脏和血管的功能,谬误令人咂舌。
1602年,威廉·哈维从帕多瓦医学院毕业,返回肯特郡短暂停留后移居伦敦,他在那里生活了55年,只在英国内战期间暂居牛津。哈维很快迎娶了一位家庭出身良好的女人为妻,她是詹姆士一世的御医之女。尽管哈维不是伦敦人,但他的社会地位稳步攀升,并于1607年获得医师学院(College of Physicians)的会员资格,那是一群最受尊敬医生的小圈子。即使在学院内部,哈维的名望也步步高升,短短几年就成为财务主管。
这位“身份卑微而知识丰富的乡村男孩”4接受了伦敦的人情世故,他攀登着社会阶层的云梯,走向詹姆士一世的宫廷。与他的病人弗朗西斯·培根一样,哈维对国王总是曲意逢迎,终于在1618年被任命为“专职御医”,同年培根也被任命为大法官。詹姆士一世驾崩后,查理一世于1625年成为国王,不久便任命威廉·哈维为“常任御医”,这是一个更具权势、更有名望的头衔。这一新头衔不只为哈维带来地位和财富,更为他储备了进行调查研究的时间和资源。毫无疑问,与弗朗西斯·培根的接触和一流的医学培训经历,让哈维为更科学地评估心血管系统做好了准备。
不断上升的地位和头衔使哈维的医学实践日益丰富起来。他和太太没有子女,这也让他有更多的自由时间进行研究。1615年,哈维成为卢姆雷恩(Lumleian)解剖学讲师。在人们的眼中,他是技艺娴熟的解剖家,也是天资聪慧的讲师,讲课时总是有板有眼地挥舞着一根16英寸的银尖鲸骨教鞭。他身着“黑色披风、紧身短上衣、棱纹黑丝长袜和高跟长筒靴”,这种高雅的装束将哈维与伦敦的芸芸众生区分开,在人群中显得颇为与众不同。
事业上的成功使哈维可以转过头去做自己喜欢的事。三十多岁时,他已经习惯了白天行医接诊、晚上居家研究的常规作息。儿时对植物和动物的痴迷一直还在,他在伦敦收集的水生生物和陆生动植物标本以及农场动物,将成为未来发现的起点。哈维正在引发一种重要的转变,他实际上将帕多瓦带到了伦敦,他的家庭实验室逐渐成为一个小型博宫。5一场革命正在酝酿:短短几年的研究后,哈维将得到人类最伟大的发现之一。
哈维的研究动力完全来自他自己。他带着无尽的好奇心,几乎每晚都在进行解剖实践,甚至完成了一项各种鸟类的肛门解剖学比较研究。如果是在21世纪,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资助实验室里的鸟类研究学者或许可以承担这样一项课题,因为它很可能带来源源不断的论文发表和终身教职,但是哈维将它作为一项个人探索课题,结果会如何呢?
帕多瓦的另一位解剖学家,维萨里的学生雷尔多·科伦波(Realdo Colombo,1515—1559年)是描述血液流动与肺部关系的先驱。他说:“血液由肺静脉输送至肺部,在肺中精炼之后,与空气一起经肺静脉进入左心室。”6虽然这一观点并非完全正确,但突破性在于他认为不是只有空气从肺部回到了大血管中,而是“精炼的”血液从肺部回到了大静脉。科伦波还反驳道,血液并非像亚里士多德和盖伦希望的那样,绕过肺部后通过心脏中间的孔隙从一侧流向另一侧。
有了科伦波的榜样,哈维开始研究心脏及其背后的运行机制。他已经亲眼见过鱼和小动物的血液搏动,通过医师学院的关系,他弄到了一具绞刑犯的尸体,这为他的研究带来了重大的突破。他将这具尸体运到位于鲁德门家中的私人研究区域,把尸体放在解剖台上,借着烛光,他切开了胸部,掰断了肋骨。
在排干胸部大血管中的新鲜血液之后,哈维发现死者的心肺袒露在自己眼前。解剖学家解剖出心脏时,直接从心脏顶端伸出来的、最显眼的动脉就是肺动脉,也就是从心脏的右侧将乏氧血输送到肺的大直径血管(见彩插页5.1)。哈维将一根细绳缠绕在肺动脉上并扎紧,使液体无法流动。哈维小心翼翼地切开右心室之后,将一根金属管插入心室,并尝试将水注入其中。在肺动脉被扎死的情况下,水无法通过,更重要的是,水并没有穿过分隔左右心室的厚壁间隔。哈维切开左心室,未观察到一滴液体。他说:“我保证没有孔隙。”7盖伦是错的。
解开扎紧肺动脉的细绳,哈维再次将水注入右心室,几秒钟的工夫,水便涌入左心室。这些带着淡淡血色的液体显然是从心脏的右侧经过肺部组织,然后通过肺静脉又回到心脏并流向心脏左侧的。这一瞬间,他知道科伦波是正确的。科伦波坚称心脏向肺部输送血液,血液返回心脏时,呈现生机勃勃的鲜红色。
威廉·哈维已经对心肺之间的相互关系确信无疑,但是他对心脏功能还是感到困惑。他应该继续质疑盖伦吗?对于医生来说,质疑盖伦确实是亵渎神明。还是说,他应该相信心脏与所有的器官一样,舒张时将血液引向自身?解剖了绞刑犯的尸体后,哈维又回去研究他的水生动物,其中有些动物的表皮是透明的,于是他可以仔细观察它们跳动着的小心脏。渐渐地,随着小型生物解剖实践的增加,哈维对心脏自身吸入血液这一观点所萌生的怀疑越来越强烈。
哈维切开一条鱼的胸腔,看到微小的心脏快速地搏动着,甚至目睹了血液流经透明的主动脉。他将手指放在心脏上,能够感觉到它的收缩,这使他进一步确信心脏更像是一种肌肉组织,而不是一个吸入空气(或血液)的风箱。用鳗鱼做实验时,哈维切开鱼的胸腔并取出了跳动的心脏。他把心脏放在解剖台上,那颗小心脏继续搏动着,即使他将心脏切成一片一片的,每一片都还在收缩着。哈维现在完全确信这颗心脏是一块肌肉,而且有一个收缩的活动阶段。哈维正在解开一项伟大的生命之谜。
多年来,威廉·哈维进行了无数的动物实验。他经常用狗来做实验。以现代标准看来,哈维用成百上千的动物做实验,在丝毫没有考虑其感觉或意识的情况下让它们死去,是相当残忍无情的,我们很难为他辩护。事实上,无论哈维发现的成果有多么重要,他的活体解剖实验都令人恐惧不安。在17世纪,斗熊、斗鸡和公开虐待动物的行为司空见惯,直到1835年,英国才通过了《禁止虐待动物法令》(Cruelty to Animals Act)。此前,大部分的英国人认为动物无法感到疼痛,一只狗被虐待至死,在他们心中引起的情感冲突,就跟今天我们拍死一只蚊子的感觉差不多。
经过许多实验之后,哈维对心脏内部及其周围的血液流动已经确信无疑,但是他仍然对血液的起源以及血液在哪里消失感到迷惑不解。这是科学发展中一个真正伟大的时刻——哈维意识到,研究心脏的功能需要某种计算。在天文学、物理学、数学和生物学雏形初现之时,哈维开创了一个全新的科学分支。
推断出心脏的活动阶段是收缩(systole,希腊语)之后,哈维意识到他可以估算出心脏泵出的血量。现在看来,他的计算相当保守,但是计算结果使他得出了正确的结论。哈维猜测,心脏每次收缩时,无法将所有血液全部挤出心室,而是只释放出舒张期(或放松状态)心室血量的一小部分,于是他估算出每次收缩时所释放的这一小部分血量约为1打兰[2](相当于1/8盎司)。这是一个安全的估算,但远远低于实际血量。
哈维估计心脏每分钟至少跳动30次,按一小时60分钟、一天24小时做乘法,如果非常保守地估计每次收缩排出1打兰的血量,那将意味着每天有近5万打兰的血液通过搏动进入动脉。如果盖伦及所有古代医生一直以来的推测是正确的,肝脏每天需要不断地造出大量的血液,这对于哈维来说简直无法想象,希波克拉底医学理论的真实性根本经不起推敲。
世界上第一次生理学计算得出结论:盖伦显然大错特错。两百年后,拉瓦锡的观察才使质量守恒成为定律,而此时哈维的推断非常简单,肝脏根本不可能像消防栓那样,每天涌出那么多的血液。我们现在知道,按人均体重150磅[3]来说,心脏每次搏动输出量为70毫升,这样每日心脏的输出血量超过7000升,或者说,有将近2000加仑(约7500升)的血液流经心脏。哈维要是知道每天有超过40桶的血液流经心脏,他肯定会气得捶胸顿足。
如果肝脏并没有源源不断地生产血液,那么血液是从哪里来的呢?也许更为关键的问题是,血液到达最终目的地后发生了什么?它确实蒸发了吗?
哈维的最后一个实验可能是受到了他在帕多瓦的导师法布里修斯的启发。哈维离开帕多瓦之后不久,法布里修斯出版了《论静脉瓣》(De venarum ostiolis)。在这本书中,他探讨了瓣膜的功能。法布里修斯并不知道静脉中的血液是从四肢流回心脏的,于是他无法正确地判断“小门”或者静脉瓣膜的功能。他用布料止血带扎住受试者的手臂,静脉便肿胀起来;然后,法布里修斯用手指按住止血带附近的一根静脉,却发现他无法迫使血液流向手部。他总结道,瓣膜“阻挡并延迟了”血液的流动,这明显误解了静脉瓣膜的功能。他的研究以错误的亚里士多德理论为基础,这使他无法看到真相,但是其论著确实启发了他的学生通过重复实验去发现真相。
哈维重复了导师的实验:他将布料止血带牢牢地绑在用人的手臂上,证实了法布里修斯所观察到的血液无法流回手部的现象,因为“小门”禁止回流。由于哈维不盲目相信盖伦派学说,他在解释这个小实验的结果时,就具有更大的自由空间。如果你的手臂上可以看到静脉,那么重现这个实验就很简单:将一条围巾或者橡皮筋紧紧地绑在肘部上方的手臂上,试着迫使血液流向手部。由于静脉瓣膜的存在,血液根本无法在肢体中“反向”流动。解开止血带后,血液会继续流向心脏(见彩插5.2)。
哈维离他伟大的综合性分析仅差一步之遥。他思考着这些过程:心脏搏动时涌出大量血液,血液在肺部“获得生机”,鲜红的血液通过动脉输送到人体的各个组织,再结合血液从四肢流回心脏的单向通道这一新发现,哈维顿时明白了。后来,他写道:“我独自一人思考了很长时间后……我发觉……血液确实通过动脉流向静脉,并由此返回心脏右心室。”
哈维终于有了结论。血液由强大的左心用力泵出,通过主动脉和动脉搏动到达全身,经过某种神秘的交换,同样的血液被输送至静脉系统以返回心脏,之后被推入肺部以获得空气。因此,它是一个封闭的系统。哈维的研究是在复式显微镜发明之前进行的,他的肉眼无法看到人体每个器官中“毛细血管床”上那些越来越小的微型动脉分支。
最终,哈维想道:“因此,我开始自己思考,血液是不是在做环形(circular)运动……”希波克拉底、亚里士多德、盖伦以及我们所有的祖先都没有看到心脏功能的真相。在帕多瓦结识了伽利略的哈维向人类宣告,血液在我们的体内沿着双重循环轨迹运行,一条是通向人体的体循环,另一条是通向肺部的肺循环。血液并不是简单地涌入终末器官,而是在血管内流经器官和肌肉;哈维去世后不久,新型显微镜仪器就将揭开这一秘密。简而言之,哈维的伟大在于他揭开了血液循环的真相。
马尔切洛·马尔比基(Marcello Malpighi,1628—1694年)是一位意大利科学家,他首次描述了在微动脉与微静脉之间存在微血管。他的首次突破性进展来自一次青蛙实验,他在检查青蛙肺部仍在涌动的血液时,借助一块简单的放大镜,看到了介于动脉和静脉之间的一团中间组织。血液循环的路径终于被描绘了出来,马尔比基称之为毛细血管(见彩插5.3)。
威廉·哈维在英格兰和欧陆各地不断地讲解着自己关于心血管系统的看法,终于在1628年出版了经典巨著《心血运动论》。哈维的这部代表作成为科学领域有史以来最重要的著作之一,书中对人体机械构造的理解,反映出他与勒内·笛卡儿志同道合的机械宇宙观,并使他成为领域内的重要先驱人物。
笛卡儿和哈维改变了17世纪的知识观,再加上弗朗西斯·培根的经验归纳法,自然哲学转变为一种科学的调查研究过程。后来的皇家学会的重要创办人罗伯特·波义耳将人体比作一台“液压发动机……由自然精心架构而成”。哈维的“头脑对于当时的知识和文化精神极为敏感,他的想法充分体现了时代精神”。8他的研究首次从数学和生理学的角度解释了人体,成为新兴实验时代的基石。哈维去世后不久,皇家学会成立了,然而继承其衣钵的并非皇家学会的科学家和自然哲学家,而是另一位对自然情有独钟的英国人,当初他像个无人问津的流浪者一样游荡到伦敦,如今却长眠于威斯敏斯特大教堂里。
1540年,英格兰国王亨利八世将两个行业公会联合起来,统一为“理发师-外科医师公会”。接下来的许多年里,外科医生饱经各种苦辣辛酸和挖苦讽刺,终于在1745年脱离组织,成立了自己的“外科医师公会”,它后来成为皇家外科医师学会(Royal College of Surgeons)。理发师和外科医生为了得到人们的认可而争执不休,在18世纪中期,他们都可以提供理发服务,进行简单的脓肿引流,施展有效或无效的放血疗法,但也仅此而已。然而,1745年外科医生独立后,至少暴露出一项重大问题:他们没有自己的解剖演示厅,这使他们争先恐后地寻找场地以及合适的监管人员。(https://www.daowen.com)
威廉·亨特(1718—1783年),苏格兰人,著名的内科医生、产科医生和解剖学家。他在格拉斯哥附近长大,之后在爱丁堡、莱顿、巴黎和伦敦接受了一流的教育培训。1744年,在圣乔治医院完成医学培训后不久,威廉·亨特以私人授课的方式开设了一门解剖课程并宣传道:“先生们有机会在整个冬季课程中,像在巴黎一样学习解剖技艺。”9
威廉·亨特的解剖学校在伦敦尚属首例。(令人惊讶的是,伦敦第一所特许医学院成立于1785年,但是在此之前,圣巴塞洛缪医院已经进行非正式教学好几个世纪了。)1746年,亨特在科文特花园租了间公寓并开办解剖学校,到1749年,学校搬至附近的科文特花园1号大厦,并大获成功。(现在那里是一家苹果产品专卖店!)学校成功开办,亨特的解剖实践也随之增多,采买与准备尸体的工作便需要委托他人来协助完成。无奈之下,威廉让比他小10岁的弟弟约翰·亨特搬到伦敦,协助他打理学校的工作。
威廉·亨特“身着绫罗绸缎,头戴银白色卷式假发,与苏格兰知识分子共进晚餐,[穿梭于]咖啡厅和剧院、解剖室和理发店……以及科学和艺术这两个迥然不同的世界之间”。10而他的弟弟约翰,却与他有天壤之别。约翰13岁辍学,可能患有阅读障碍,人称是个“笨手笨脚,缺乏教养,基本没受过教育的乡下小伙子……有一头吓人的红发”。11两人上次见面时,约翰只有12岁。10年不见,他的生活已是饱经风霜。约翰·亨特是家里10个孩子中年龄最小的,出生时父亲已经65岁了。他搬到伦敦时,9个哥哥姐姐中的6个已经去世了。在充满不安和疾病的世界里,威廉是他唯一稳定的依靠。
约翰·亨特拒绝接受英国文法学校的传统教育方式,而是选择在乡间游荡,研究南拉纳克郡的花鸟鱼虫。如果说有什么事能让我们“三岁看老”,那就是他好像面对腐烂之物也不觉得恶心,对一切通常令人反感的东西基本免疫。约翰·亨特没有走上先去伊顿读预科,再到牛津或剑桥获得学士学位的路,而是带着永不满足的好奇心、天生的怀疑主义和饱经沧桑的坚韧来到了伦敦。
1748年,年仅20岁的约翰·亨特抵达伦敦,尽管缺乏正规的教育经历,但是他已经准备好了在解剖学校做哥哥的助手。解剖学校已经开办两年了,正在蓬勃发展。他们几乎不了解对方,好在威廉正急切寻找一个能够处理所有尸体的跟班。约翰最好还能为解剖讲座做好尸体的准备工作。1748年9月,新学期即将开始,威廉和约翰在科文特花园的解剖室解剖死者的一条手臂。多年来孤僻的性格和猎奇心使约翰自学成才,他熟练地操作着手术刀,让威廉大为惊讶——约翰是个天生的解剖家。和弟弟第一次做解剖研究时,威廉告诉这位没上过学的毛头小伙子,他具有成为优秀解剖学家的潜质,永远也不会失业。12
如今,世界上的每所医学院都由专业人员对尸体进行整体防腐处理,严格地施用防腐固定剂以防止腐烂。防腐剂经由尸体的血管注入体内,这样便可以渗透到全身的各个组织器官。在冷却的条件下,尸体能够储存数年而不发生腐烂。解剖实验室在整个学期里也不会让路过的人闻到组织腐烂的气味。学生第一天看见一具死尸会感到震惊,但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你意识到永远也不会遇到蛆或者脓,恐惧也就逐渐消失了。
科文特花园的解剖学校面临的主要难题是尸体本身。到18世纪中期时,欧洲大陆的许多国家已经放宽了古罗马时代关于人体解剖的禁令,但是英国仍然严格禁止采买尸体。在16世纪的伦敦,死刑犯尸体会少量分配给理发师-外科医师公会。亨特学校开办后的这些年中,禁令几乎没有什么变化。在夏天的那几个月里,尸体会在温暖的环境中散发腐烂的恶臭,因此被禁止解剖,但入秋后天气转凉,标志着另一个解剖季节的开始。每年在伦敦被处以绞刑的罪犯多达50人,其中甚至包括一些犯下偷窃手表等轻罪的人。
几个世纪以来,囚犯一直被关押在位于圣保罗大教堂和今天的伦敦证券交易所附近的新门监狱(Newgate Prison),并在史密斯菲尔德被处以绞刑。该区域就在世界上最古老医院之一的圣巴塞洛缪医院附近,也是苏格兰独立战争领袖威廉·华莱士被处以绞刑并裂尸示众的地方;在亨利生活的时代,更常见的行刑地是泰伯恩刑场(Tyburn Tree)。在海德公园的东北角,大理石拱门附近,贝斯沃特路的三岔路中间立有一块小牌匾,以纪念“泰伯恩之树”的位置。这棵“树”是由三根柱子架起的绞刑架,从12世纪至1783年,不计其数的罪犯在这里被处以死刑。绞刑执行场面非常壮观,围观的众人庆祝着正义,被罩住头部的受刑者扭动身体、挣扎着想要呼吸,或者只求速死,使之成为一场惊悚骇人的消遣。
与威廉搭档的12年中,约翰·亨特的主要工作是采办尸体。约翰的身高只有5英尺2英寸(约1.57米),但是,多年来的辛苦劳作给了他宽厚的肩膀和结实的双手,使他成为一名干将,能够妥善地保住刚刚死去的珍贵尸体。放任自由的狂欢场所需要一个行为粗放的无赖,而约翰·亨特,这位下刀精准的解剖学家、英国的传奇外科医师和科学人才的典范,正是专干脏活的尸体管家之完美人选。
议会通过了《1752年谋杀法》(The Murder Act of 1752),规定要以更为得体的方法施行绞刑,并禁止绞刑后埋葬罪犯。这增加了他们得到的尸体数目,但是仍然不够。还有其他地方可以得到尸体吗?
令人震惊的是,约翰·亨特成了一个史上有名的掘墓大盗。
对新鲜死尸的渴求将约翰·亨特变成窃尸贼中的佼佼者。“1748年10月,威廉叫嚷着他的学生需要更多的尸体,约翰·亨特几乎没有犹豫,在夜色的掩护下走出科文特花园,手持铁锨和撬棍,前往附近的墓地去搜寻刚下葬的尸体。他很有可能先带着学生们去一家小酒馆喝了几杯,为他完成后面恐怖的地下工作壮行。”13
在伦敦和爱丁堡,以及后来的英属北美殖民地,专业的盗墓贼将墓地洗劫一空,成为很多家庭的噩梦。他们被称为“掘尸人”,这些窃贼在半夜三更时掀起刚翻过的土壤,在坟墓的顶端垂直向下挖出一条狭窄的通道,直到碰上木棺。他们撬开廉价的木制棺盖,让尸体的上半身露出来,然后用绳子将尸体从其安息之地拽出来。14接下来这伙人会把尸体装入马车并连夜运至解剖家的后门地下室入口。
约翰与威廉·亨特一起工作了12年,哥哥在衣着考究的上流社会和王室贵族中声名显赫,最终成为王后夏洛特的产科医生(王后育有15个子女,包括未来的国王乔治四世和威廉四世);而约翰,从一开始与尸体为伴,一步一步地成长为解剖学专家。他以采买新鲜尸体为职业,而这位“喜欢喝一杯的年轻人,毫不装腔作势,甚至脏话连篇,显然赢得了为他提供尸体的法外之徒的喜爱”。15
他们一起工作的第一个冬天,就发生了一个惊人的转变:约翰使用手术刀时显露出超乎寻常的技术,到1749年春天,“威廉宣布他的副手已经完全可以胜任学校所有的解剖工作”。16夜半掘尸人成功地发展为一名权威认可的解剖家。在学校工作一年后,约翰开始考虑给活体开刀,这在当时简直是天方夜谭。威廉遵循着在伦敦成为著名医生的传统路线——从名牌教育机构毕业,并向知识界证明自己。而对于约翰来说,成为外科医生的道路却大为不同,他没有正式地上过学考过试,也没有机构认证他有能力成为一名有前途的外科医生。
类似于现在欧美外科住院医师的工作还要再等上150多年才会出现。1749年,约翰·亨特忙着结识伦敦地区德高望重的外科医师,希望有机会成为他们中的一员。威廉·切塞尔登(William Cheselden,1688—1752年)是新成立的外科医师公会的负责人,他自己曾在莱斯特和伦敦学习解剖,给执业外科医生做学徒,从而成了一名外科医生。(1800年,外科医师学会得到特许状之后,第一次对外科医生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持有大学的学位并被皇家医师学会录为成员之后,才能接受培训,成为一名外科医生。)在切塞尔登去世之前,约翰·亨特跟随他在其家庭门诊和切尔西的皇家医院学习了几年。在切塞尔登眼中,约翰不是一个年少无知、不经世故的乡下大男孩儿,而是一个嗜爱解剖的年轻人,他认定亨特是其外科王国的继承人。
多年后,威廉·亨特回忆道:“如果让我来安排一个有适当天赋的人走上功成名就的康庄大道,我会选择一名优秀的实践解剖学家,让他进入大医院治疗病患,解剖死者。”17威廉更倾向于选择一个接受过正规解剖训练的候选人,而不是一个跟着没有正规教育背景的外科医生学习的青年,一个粗俗无知、欺世盗名之徒。威廉写下这段话时,肯定是在暗指自己的弟弟。
尽管指导培训约翰·亨特的是最优秀的外科医生——先是切塞尔登,后来是圣巴塞洛缪医院的珀西瓦尔·波特(Percivall Pott)——但是他古怪甚至粗鲁野蛮的脾性从未改变。要真正理解亨特对解剖学和尸体解剖的热忱,只要想想他将味觉视为医生至关重要的武器,你就立刻明白了。“胃液是一种带有几分透明的液体,尝上去有一点点咸。”18医用手套还要等一个世纪才会出现,但我们还是会震惊,到底是什么驱使亨特先生把散发着恶臭的手指伸进嘴里,去品尝那些渗液和残渣。他追随乔瓦尼·莫尔加尼,试着从器官这一基础层面来理解疾病。在了解人体这条路上,亨特显然没有禁区。“不管是从气味还是味道来说,精液都是一种淡然无味的物质,但是当你将其含在口中,它会产生一种类似于香料的温热,这种感觉还会持续一段时间。”19
许多医学生会对腐烂的气味表现出普通人程度的厌恶,从而限制了他们从事外科专业和妇科专业。如果你询问任何一个经历过标准医生工作的普通外科医生或者妇科医生,他们上一次面对令人作呕的刺鼻气味是在什么时候,他们都会飞快地用一个悲惨的故事来盛情款待你的发问。每所医学院都有优胜劣汰的过程,那些无法克服对恶臭作呕的申请人将被淘汰。对腐烂物体“胃口大开”的人可以继续,“耐力较差者”(也就是说,正常人)进入皮肤科或者放射科等专业。即使两鬓斑白、经验丰富的手术室老将,在遇到严重的病例时,也无法克服这种深入骨髓的“反感,一种避开疾病的生理机制”,20这种生理机制最终是为了保护我们免受可能威胁生命的感染。后人会感激约翰·亨特似乎没有恶心的能力,这种能力再加上亨特探究的精神和顽强的决心,使他成为那个时代的杰出外科人物。
约翰与威廉·亨特一起工作了十几年,其间他们在探究人体构造方面取得了巨大发现。他们对淋巴系统的描述,也许只差准确地揭示胎盘与子宫壁之间的血管没有共享血液,这与他们一直以来的假设不同,而约翰·亨特对妊娠晚期死亡的孕妇进行了仔细的解剖之后发现了这一点。对伦敦妊娠中期死亡和妊娠期满后死亡的孕妇进行多年的解剖之后,威廉于1774年出版了《人类妊娠子宫的解剖学图解》(The Anatomy of the Human Gravid Uterus Exhibited in Figures,见彩插5.4),这部超大开本作品,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解剖学著作之一。解剖工作全部由约翰·亨特完成,文字则出于威廉之手,由扬·范·莱姆斯戴克(Jan van Rymsdyk)配以精美又不失严肃的插图。
约翰·亨特由切塞尔登和波特培训了几年,并于1754年夏天在圣乔治医院做外科学徒,此后他开始治疗第一批患者。这个粗俗的乡下男孩儿正在变成一名客观冷静的科学家,而且从一开始,他就一丝不苟地记录下了观察结果。
历史学家温迪·摩尔描述了这样一位早期患者,他是一名年轻的烟囱清扫工,染上淋病导致尿道狭窄(尿道梗阻)并引起尿痛:
亨特在其中倾注了他与生俱来的科学好奇心,这促使他终生以实验方法对待外科手术。他为那位沉浸在痛苦和沮丧中的清扫工建好了病例档案……起初,亨特试图采用传统方法来疏通狭窄的尿道,这想必是从波特那里学到的;这种典型的治疗方法需要试着推入一根“探条”,也即由蜡制成的圆柱塞,有时要试着将其插入尿道以强行疏通。这种方法失败后,亨特的性格让他决定自己试验其他方法,而且重要的是,他对结果做了记录。亨特推测可以在探条的末端涂抹上腐蚀性药膏,通过灼烧来移除堵塞物、疏通尿道……[他首先使用了氧化汞,结果造成强烈的灼烧性疼痛,然后]清扫工表现出极强的忍耐力,于是亨特将一片“银丹”,即硝酸银,固定在[一根纤细的中空插管]末端,将其探入尿道……[亨特记录道]“两日一次,三次之后,他来告诉我,他排尿好多了;第四次使用腐蚀性药膏时,插管通过了狭窄的尿道;此后不久,探条也可以通过尿道,直至他完全康复”。亨特欣然记录下这些。这是实验医学的胜利。他的方法是从传统方法入手,分析结果,以改进为目的形成新的假说并实现其结果,这将成为他贯穿职业生涯的标准实践方式。最终,这个方法将为亨特的外科学革命奠定基础。21
与150年前出生的威廉·哈维一样,约翰·亨特也是一个狂热的自然主义者,酷爱饲养动物。与哈维比起来,亨特有一个明显的优势,在他生活的时代,大英帝国牢牢地控制着海上霸权,这使亨特可以收集世界各地的珍稀动物,包括亚洲水牛、一头狮子、一只豺、一只澳洲野犬和两头豹,他将这些动物饲养在伦敦西部乡下的住所,位于肯辛顿的伯爵宫。由于他的奇特动物园邻近伦敦的上流社交圈,一些学者认为亨特是儿童读物中“怪医杜立德”(Dr.Dolittle)形象的灵感来源。22
约翰·亨特带着永无止境的好奇心,将新鲜的人体标本和稀奇古怪的活体珍禽异兽收集在一起。他的研究出于自身的兴趣爱好,直至1767年,他才开始在《皇家学会学报》上发表文章。他在脑神经、泪腺以及青春期男性睾丸下降方面取得了突破性发现。本杰明·富兰克林曾经写道:“这是一个实验的时代。”23没有人比亨特更能体现出那一新纪元的时代特征——他首次进行了一些胚胎学研究,包括细致的特征分析并做了笔记。
大多数18世纪的解剖学家认为,每一种生物从存在之初就保持其自身的微缩模样,在子宫或者卵中一步步地长大。约翰·亨特认为这十分荒谬,他非常明智地选择了小鸡作为研究对象,开始自己探索这项课题。亨特频繁地从母鸡身下偷出鸡蛋,然后小心翼翼地敲开,用镊子剥离外膜并检查极其微小的胚胎。胚胎这时还活着,他把这个短暂存活的小生命放入一碗温水中,并通过肉眼和显微镜进行检查。最后,他将所有的标本放入酒中,从而建立起胚胎在卵内三周的发育时间表。其他学者在胚胎学研究成果出版方面会掩盖亨特的光芒,但是他在这一课题上的研究,表现出他一丝不苟的科学手法。
在圣乔治医院治疗病患才短短几年,亨特在解剖学和外科方面的声望就吸引学徒们慕名而来。小威廉·希彭(William Shippen Jr.,1736—1808年)便是由亨利指导的早期学生之一。老希彭是一位自学成才的费城医生,也是宾夕法尼亚大学和普林斯顿大学的创办者,他认识到欧洲医学教育对儿子成长的价值,于1758年送儿子漂洋过海,小希彭经过7周的海上航行,来到英国学习。
年轻的威廉·希彭于1754年从刚成立的普林斯顿大学毕业,24然后花了4年的时间跟随父亲学习。由于希彭父子能够找到的医学教科书非常有限,老希彭决定送幼子去投奔“英国在解剖和注射等方面最杰出的解剖学家”。25“比利”[4]于1758年抵达伦敦,距离约翰·亨特自己来到伦敦才仅仅10年,当初他还是一个少不更事的乡下佬,而现在他已经负责指导北美殖民地最有发展前途的医学后辈了。
威廉·希彭住进了约翰·亨特在科文特花园的房子,在1758—1759年的冬季学期深深折服于这个苏格兰人,完全沉浸在解剖学研究中。威廉的一则日记中这样描述他的一天:“6时起床,6—8时手术,8—9时早餐,9—14时解剖,14—15时午餐,15—17时解剖。17—19时讲座,19—21时手术,21—22时晚餐,就寝。”一周又一周过去了,威廉完全掌握了如何有条理地进行人体解剖;在许多晚上,他和约翰·亨特开怀畅饮,闲谈聊天。“希彭长时间跟在亨特身边,在解剖室里度过,他敬畏这位魅力非凡的老师,他似乎有让年轻学生迷上解剖学的诀窍。”26
西半球的第一所医学院成立于费城,最初被称为费城学院,即后来的宾夕法尼亚大学,由威廉·希彭和约翰·亨特的另一名学生约翰·摩根共同创办。费城坐拥美国最古老的医院,也拥有第一所医学院,以及第一所“天才学会”,即美国哲学学会(American Philosophical Society)。虽然费城是美国现代外科发展的摇篮,但是可以说,约翰·亨特才是新大陆解剖学和外科学之父。
亨特从荒郊愚人到解剖圣人的神奇转型,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全心全力地献身于自己所热爱的事业——盗尸、解剖和传授。一代又一代医学生沿着前人的脚步来到伦敦,他们立即为亨特“平易近人”的天性所深深吸引,他“一边喝着酒,一边讲着自己的故事,和大家一起开怀大笑”。27但是成功不只来自他和蔼可亲的天性。他执着地寻找着人体结构和功能的真相,这带领他系统地“质疑每一种既定的实践方式,提出改进方法的假说,并通过严密的观察、调查研究和实验来测试这些方法是否有效”。28要想让外科这样的以手术为基础的科学取得真正的进步,约翰·亨特需要大量的病例,尽管大都市日益增长的人口让各种疾病也集中起来,但如果不是其他一些与众不同的经历,他也很难成为一位著名的外科医生。
在历史学家所认为的第一次世界性大战中,英国和法国于海陆交战七年之久,1763年,这场战争以英国掌握霸权和法国的衰落告终。在战争的第五年也即1761年,英国负责战事的大臣老威廉·皮特决定将兵力集中在法国的西海岸和贝尔岛。在此几个月前,1760年秋,约翰·亨特被任命为军医。他遵循了希波克拉底的古老智慧——“想当外科医生的人,应该到战场去”。登上医疗船“贝蒂号”的约翰·亨特知道前方等待自己的必然是悲惨的灾难。经过一周的海上航行,“贝蒂号”抵达法国大西洋沿岸,第一场攻击也惨烈地开始了。由130艘战舰组成的英国舰队面对着一个几乎坚不可摧的小岛,一道道悬崖峭壁矗立在蜿蜒曲折的海岸线上。
开战几天后,英军伤亡数百人,那些挣扎于生死边缘的战士被送往“贝蒂号”,受枪伤的水手和士兵往往由亨特及其外科医生团队进行治疗。“木船在暴风雨中颠簸飘摇,亨特以其原始的外科手术挽救着负伤流血、奄奄一息的生命。”29人们常问一个由来已久的问题:为什么战争中使用的“伤亡人员”(casualty)一词既包括伤者又涵盖死者?答案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大多数重伤战士可能会在很短时间内死亡,因此“伤亡人员”基本等同于“必死无疑”。“在没有麻醉剂镇痛的情况下,许多伤员在截肢手术中死于休克,或者在外科医生探查伤口并试图取出弹片时失血而死。他们的尸体被匆匆海葬。在船上臭气熏天的医务室里,那些躺在吊床上的伤员,由于伤口感染而患上败血症,也一天一天地相继死亡。”30
两周过后,英军第二次攻岛,并成功地在棚屋当中搭起了一处临时医院。在这里,约翰·亨特开始研究治疗战伤的适当方法。其他大部分外科医生都坚持探查伤口这一古老的治疗方式,而亨特开始意识到,或许“少即是多”。他的外科同事们将沾满污垢的手指和器械伸进伤口,这实际上造成了更大的痛苦并加速了死亡。亨特采取了十分克制的处理方式,尽管他有多年的解剖经验以及众所周知的手术水平,他却选择了不去探查、扩大枪伤,而是“悄然无声地”对伤口进行处理。
岛上第一周的生还概率使亨特越发相信保守治疗是更好的方法,他惭愧地意识到,长期以来,外科医生其实都违背了希波克拉底治疗病人的核心原则——“首先,不要造成伤害”(primum non nocere)。在一场交战中,五名法国士兵中枪,但是没有被俘。虽然其中一些人伤势严重(包括被子弹穿透胸部和大腿),但是他们藏在谷仓里,躲过一劫,直到四天之后才被发现。亨特在照护这几位伤员时发现,未接受任何治疗的法国兵比那些不幸被“治疗”的英国军人的情况要好得多。最终亨特相当于做了一次对照实验,他得出结论,尽管没有接受所谓的标准手术探查,所有静养的士兵无一例外都痊愈了。交战双方都出现大量人员伤亡,因此可以对两种治疗方法进行一对一比较,结果揭示出侵袭性治疗的愚蠢之处。
毫无疑问,亨特的战地医疗经历令他疲惫不堪又振奋不已,同时也收获颇丰。如此大量的外伤病例磨炼了他的技术,他对治疗伤口和如何看待感染等问题,也进行了更加深入的思考。亨特在岛上待了一年多,然后又去葡萄牙度过了一段时间才返程回家。1763年,他回到伦敦时,乔瓦尼·莫尔加尼的著作《疾病的位置与病因》(De Sedibus et causis morbourum per anatomen indagatis)逐渐广为人知,最终于1769年被翻译成英文。《疾病的位置与病因》是一部令人钦佩之作,它第一次将症状与患病器官联系起来,是现代病理学和医学的基础。亨特天性好学,他对治疗过程进行了科学的规划,再加上莫尔加尼的著作对人体的思考提供了全新的思路,这偶然凑成的条件使初步的手术治疗第一次成为可能。
是这样吗?难道印度、波斯、埃及和亚述等古代帝国没有尝试过原始的外科手术吗?虽然古代帝国的智者对人体功能的看法被错误的信息所误导,但是他们既然有能力做手术,那么这种痛苦的手术又是如何在古老民族的人民身上进行的呢?答案是,阿片。
阿片是一种源自罂粟的古老物质,这是一种原产于地中海东部的被子植物,在中东和印度一带被广泛种植。古希腊和古埃及的医学文献都提到了阿片的使用,有早期外科手术的地方,就有罂粟的栽培。罂粟花的踪迹跨越了帝国,用其汁液制成的产物(包含阿片类生物碱吗啡和可待因)对贸易运输、医药的现代化以及宗教传播都产生了重要影响。线香、香料和丝绸的贸易路线,大多为陆路或靠近海岸的海路,然而地理大发现时代形成了世界范围的海上航行,以及茶叶、烟草、蔗糖、棉花和药物的国际贸易。
17世纪时,荷兰东印度公司和英国东印度公司开拓了洲际贸易,在其成立后的百年中,专门从事香料和茶叶贸易。欧洲国家对中国的陶瓷、丝绸和茶叶等奢侈品需求量很高,但是中国几乎没有对欧洲商品的相应需求。最后的解决办法是,英国将印度的鸦片[5]生产商业化,并向中国市场销售会使人高度上瘾的鸦片。鸦片市场在东方的日益繁荣,使这种灵丹妙药也不可避免地大量涌回母国英格兰,英国出现了对吗啡及同类产品海洛因和可待因的需求,也就不足为奇。
托马斯·西德纳姆(Thomas Sydenham,1624—1689年)被视为英国医学之父,因他制成了一种以阿片特制的酊剂,并称之为“阿片酊”,这是一种阿片、雪利酒、肉桂、藏红花和丁香的混合物。阿片酊几乎成为所有英国内外科医生的日常必需品,这也使亨特可以在乙醚和氯仿麻醉出现之前的那个世纪里进入禁地探险。实际上,我们或许也可以说,其他一些早于亨特的人是第一位重要的外科医生(例如帕雷和波特等人),但只有亨特是最后一位在没有全面麻醉的情况下开展手术的伟大外科医生,而他所享受的那些成功部分要归功于阿片。
两年的国外经历为亨特带来了他一直以来希望收获的成果,他得到了社会地位优越、对哲学感兴趣之人的承认。他从未改变自己对繁文缛节的蔑视,也没有失去对酒和粗话的热爱,但是他“充沛的精力、广泛的兴趣爱好和热情洋溢的性格”31赢得了皇家学会成员们的青睐。1767年亨特作为“技艺精湛的博物学和解剖学领域人才”,32被选举为学会成员。在享有盛誉的学会内部,亨特还荣升为一个秘密小团体的成员,他们时常在伦敦的咖啡馆中,与詹姆斯·瓦特、詹姆斯·库克和内维尔·马斯基林(Nevil Maskelyne)等杰出人物一起展开激烈的辩论。
约翰·亨特于1768年在外科医生大厅(Surgeon's Hall)通过口试,取得了外科医师公会的执照,终于有权称自己是一名外科医生了。亨特终于真正地拥有外科医生这一头衔时,他的学生威廉·希彭和约翰·摩根已经在费城开办了医学院,并成为外科学和医学教授。在取得执照的五个月内,约翰·亨特的身份也随即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他被任命为圣乔治医院(见彩插5.5)的全职外科医生。亨特刚满40岁,事业上的成就和名望继续攀升,呈青云直上之势。
约翰·亨特继续组建着自己的动物园和外科标本库。作为圣乔治医院的一名外科医生,对绝望病患的治疗欲望和忍耐力,进一步推动了他的外科实践。医院的地理位置紧邻白金汉宫和圣詹姆斯宫,这也是威廉·亨特后来被封为夏洛特王后的御医并担任其产科医生的原因之一,但是如此高贵的头衔,似乎不会出现在约翰·亨特的身上。
约翰·亨特对解剖学的热情和高超的教学技巧,从科文特花园的小解剖学校完美地转至鼎鼎有名的圣乔治医院。粗野无礼的苏格兰人已经完成了华丽的转身,成为英国首都外科医生中最先进的科学思想家。在即将到来的几十年中,将有多达500名学生被其怀疑主义精神和研究方法深深吸引,接受指导,学习医学。多年来,他致力于动物实验,坚持不懈地收集外科标本,这些实践活动渐渐使他相信,古代对疾病的认识和体液失衡的观念存在着考虑不到位之处。
古代人在并不了解病程的情况下就对病情进行干预,这犯了严重的错误。亨特的前辈们在黑暗中蹒跚而行,而他构想出简单的实验来理解治愈、炎症和病程。他以炉火取暖,以烛光为伴,凭借着最原始的检查器械,对各式各样的动物和身体状况进行了分类调查。在亨特的实验中没有禁区——甚至可以用他自己的身体实验。
在乔治王时代的伦敦,随意的性行为使性传播疾病(包括梅毒和淋病)遍及这一帝国首要港口城市的大街小巷。当时距离人们就细菌理论达成共识还有一个世纪的时间,性病是微型杀手在男女之间传播的最好例证,但是人们依然没有发现罪魁祸首。亨特决定从疾病传播的某个方面开始探究,他想知道,仅梅毒病人的硬下疳分泌物就可以携带疾病并传播给其情人吗?另外,亨特还尝试确定淋病和梅毒到底是两种不同的疾病,还是同一种疾病的不同表现。为了进行此项研究,亨特设计出一个方案,给一个没有性病史的无症状健康人士接种取样于淋病患者的乳白色分泌物。但是,哪里才能找到这样一个志愿者,知情而且自愿将性病患者的溃疡分泌物接种在……自己的阴茎上?盗尸的外科医生怎么样?
亨特进行了惊人的自我接种实验,并以第三人称严格地记录了实验结果。他从未说明病人的身份,但是大多数学者认为,亨特本人就是实验对象。1767年5月,亨特记录道:“周五,以针头蘸取来自淋病的性病物质[乳白色分泌物],并刺入阴茎两次;一针刺入龟头,另一针刺入包皮。周日,被针刺部位出现瘙痒,一直持续至周二。”33几位同事和学生在当时的记载显示,亨特承认他给自己接种了硬下疳,这一不争的事实令人严肃地意识到,任何情况也无法使约翰·亨特停下钻研人体奥秘的脚步。
日子一天天过去,阴茎上的一处“瘙痒”发展为感染的结痂,很快就产生了分泌物,“尿道口有些翻起,排尿出现异样感,所以尿液中应该也存在该分泌物质”。34这时,他还无法确定自己正在出现的是淋病症状还是梅毒的早期阶段症状,但是不到10天他就意识到梅毒正在自己体内萌发,他的阴茎末端长出了溃疡性硬下疳,同时腹股沟出现腺体肿大。是亨特疯了,还是那永不满足的求知欲,让他毫无保留自我保护意识,在没有必要的情况下令自己终身患病?亲爱的读者,请思考一下这个事实:淋病是自限性疾病,通常不出现复发;梅毒则不然,它是一种微生物导致的终身感染,数年间会一次又一次地发作,表现为三种主要的临床表现,其中包括大脑和脊髓的感染,在最后一个阶段(三期)导致精神失常。亨特先生自己刺破其性器官时故意涂抹的就是这种微生物。
自我感染七个月后,约翰·亨特的皮肤上长出“铜色斑块”,扁桃体出现溃疡。在接下来的三年中,他一直在溃疡上涂抹汞,直到症状彻底消失。我们尚不清楚他是否发展到了三期梅毒,但是他最终在65岁时死于心脏病;在未经治疗的梅毒患者中,将近1/3的人会出现心脏疾病,这可能与梅毒有关。亨特对于拿自己做实验的恐怖忍耐力令人难以接受,但我们会对他面临未知事物时的奉献精神敬佩不已。
亨特不顾一切的奉献精神让我们的内心纠结不已,不过了解医学史的学生们也必须承认,外科医生通常对令人厌恶之事免疫,甚至可以自我牺牲。既能忍受令人作呕之事,又对疾病深恶痛绝,这两股力量达到一种奇特的平衡,许多医疗领域的突破便源于此。就像消防员痛恨火,却勇往直前地冲进火场,医者厌恶甚至畏惧致病微生物,却义无反顾地投身于流行病的狂流。约翰·亨特架起了从古老的中世纪放血疗法到科学式外科医学的桥梁。就像探险家和开拓者们甘愿生活在一片原始的荒野中,在外科医学仍然相当落后的情况下,亨特心甘情愿地陷入了那片一无所知的泥潭,为外科学的诞生和发展奠定了基础。“亨特认为所有的外科手术均应遵循科学原则,建立在推理、观察和实验的基础上。”35
亨特的讲座经常批判和颠覆传统观念,他认为“放血疗法不仅无效,而且还具有潜在危险”,36他是最早提出这一建议的外科医生之一。接下来的一代英国著名外科医生深入领会了亨特对现代外科的影响,又谱写出许多传奇经历。皇家外科医师学会的会长亨利·克莱因第一次参加亨特的讲座完全是出于好奇,听完讲座后,他说道:“听他讲课时,我对自己说:‘这是阳光雨露,拨云见日。’我觉得自己以前所学,相比之下,什么都不是……我想我可能也会像亨特先生那样自己去思考。”37另一位来自圣巴塞洛缪的伦敦著名外科医生约翰·阿伯内西(John Abernethy)总结道:“我相信他在医学界发起了一场伟大而重要的革命……可以肯定地说,他的著作完全颠覆了我的思想。”38
1776年,世界的另一场革命打响,难以让人理解的约翰·亨特也在这一年被任命为国王乔治三世的外科医生。有人说他是《化身博士》主人公的原型——表面上是莱斯特广场上受人尊敬的医学实践者[6],背地里却是罪孽深重的夜半盗尸贼。然而毫无疑问的是,他是外科学的奠基人。约翰·亨特耗尽一生的精力和财力进行医学探索,最后身无分文,只有他收集的大量外科标本和医用珍奇发明被捐赠给了皇家外科学会,与他同时代的那位蒙蒂塞洛的美国哲人[7]如出一辙。
约翰·亨特于1793年在伦敦圣乔治医院参加医院工作人员会议时去世。当时,亨特正在为一个有关住院医师的问题争论不休,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以愤怒告终。他“表达着自己的观点,在反抗中死去,正如他这一生所为”。39他在没有麻醉、对不孕不育也没有任何了解的时代,进行了取石和囊肿切除等原始手术,以及对创伤的初步处理和治疗。在他去世半个世纪后,乙醚宣告面世,以一种全新的方式给手术刀下的患者带来了抚慰。
我们能在后来柏林的朗根贝克(Langenbeck)、维也纳的比尔罗特(Billroth)和英国的利斯特(Lister)身上看到亨特的影子;在亨特的职业生涯中,他从未像现在的外科医生那样洗过手,也没有想象过细菌的存在。最具讽刺意味的是,这位在医学领域几乎没接受过正规教育的外科巨人,却对外科医生的科学培训产生了最大的影响。他从理论上说明,“医院……不仅应该是为穷人提供援助的慈善机构——我们甚至可以说,外科医生在这里获得治病经验,然后到富裕的患者身上碰运气——而且还应该是培养未来外科医生的教学中心”。40“我的动力,”亨特总结道,“首先是为医院服务,其次是传播医学知识,因为所有人都可能与这门技艺产生关系。”41
在亨特去世前不久,另一名年轻的费城人来到伦敦。这名学生的父亲询问亨特,他的儿子需要读哪些书。“亨特便带着他们来到解剖室,几具正在解剖的尸体躺在那里。他声明道:‘这些就是您的孩子在我手下将要读的书,其他基本都不需要。’”42亨特当然是正确的。在18世纪,几乎还没有哪本医学教科书能准确解释或帮助探讨疾病的起因和治疗。
随着外科学的起步,盖伦派医学濒临消亡。一个世纪前,威廉·哈维去世时的情景让人们警醒地回忆起希波克拉底的信仰。1657年,威廉·哈维中风后发现自己无法说话,“他的舌头麻痹了,动弹不得”。43哈维叫来他的药剂师,比画着示意把他的舌头切开,这个操作完全符合盖伦的体液学说,认为“放血”会促进语言能力的恢复。对于这位揭开血液循环之谜的人来说,脑出血和中风的奥秘仍然深邃玄妙,野蛮地割伤舌头“根本没用……于是他的生命走到了尽头”。44
约翰·亨特显然是在医院里死于心脏病发作,如果此类事情发生在当今世界上任何一家高水平的医院里,那么肯定会有一组包括医生、护士与技师的急救人员做出“快速反应”。虽然亨特在去世的时候没有得到及时抢救,不过他可怜的灵魂没有遭受毫无意义的盖伦派治疗。亨特安葬于威斯敏斯特教堂,在他的墓碑上镌刻着“科学外科奠基人”的字样,这位奠基人彻底地改变了解剖学、医学教育和外科学,使外科学从一项卑微的副业提升为一项未来可期的专门职业。
【注释】
[1]解剖演示厅(anatomy theater),本意为“解剖剧院”。——译者注
[2]打兰(dram)最早为古希腊和古罗马的一种计量单位。它既是常衡制单位,也是药衡制单位。按作者括注,此处应为药衡制体积单位,即液量打兰,等于1/8盎司,约为3.6毫升。——译者注
[3]1磅约等于0.45千克。——编者注
[4]比利(Billie)在英语中有时是威廉(William)的简称或昵称。——译者注
[5]阿片用作毒品时称为鸦片。——编者注
[6]伦敦莱斯特广场中心公园曾竖立雕塑胸像以纪念约翰·亨特,广场上的其他雕塑包括莎士比亚、牛顿、约书亚·雷诺兹、威廉·贺加斯等。——编者注
[7]蒙蒂塞洛的美国哲人,指托马斯·杰斐逊,他于1770年开始建造蒙蒂塞洛庄园,用于展示探险远征所发现的植物标本、活体植物、工艺品,以及欧洲的雕塑和绘画。——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