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托育服务发展
2026年01月15日
一、香港的托育服务发展
香港托育服务的发展分为四个阶段—萌芽期、开创期、意识期、整合期。香港托育服务最早产生于1860年,为英国嘉诺撒修会设立的弃婴收容所。
1878年,慈善机构保良局成立,以“保赤字良”为宗旨,初期设立的目的是防止诱拐,保护无依无靠的妇女与儿童,辅助调节家庭及婚姻的纠纷。
1848年,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了社会福利办事处,提供家庭及儿童照顾相关的服务。
1975年,通过了《幼儿中心条例》。
1986年,社会福利署与香港社会服务联会成立了联合工作小组,编纂了《日间幼儿园活动指引》。(https://www.daowen.com)
1995年,统一学前服务条例。
1997年,香港立法局通过了《新修订幼儿中心条例》,将幼儿托管人及互助幼儿小组纳入管制范围。
1999年,发布《幼儿服务规例》,原来的《幼儿中心条例》被废除,促进了幼儿托育水平迈向新的台阶。
2005年,通过了《2005年幼儿服务(修订)条例草案》,将其作为配合学前服务的推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