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物学解释
在自然科学领域,对犯罪的解释最感兴趣的是生物学。从早期生物学角度来看,对犯罪行为的解释包括颅相学(即用头骨尺寸来判断个体的犯罪倾向)、返祖现象(即认为犯罪人的身体特征更接近于原始人)、生物劣等性(即认为犯罪人相比非犯罪人而言具有生物学上的劣等性)、躯体形态差异(即认为犯罪人的躯体形态趋向于某种特殊的类型)等。这些观点所表现出的共同观点在于,认为犯罪人在生理上或者说生物学上与非犯罪人分属不同的群体,更准确地说,是较为“低等”的群体。
当然,在当前犯罪学领域中,这些早期的观点已被舍弃,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生物学放弃了对罪犯者以及犯罪行为的研究。在当代,依然有很多犯罪学家支持对于犯罪的生物学解释,而这些解释绝大多数源于对遗传的探讨。事实上,一直以来都有犯罪学家认为,犯罪行为是具有某种“家族遗传性”的[7],即家族中有长辈是罪犯的话,其年轻的后辈也有很大的概率是罪犯。而这种和遗传疾病类似的“代际遗传性”引起了犯罪学家的极大兴趣,并据此展开很多经典性研究。其中,最为著名的便是双胞胎研究(twin method)。同卵双胞胎基因更加相近,因而会比普通的兄弟姐妹或无血缘关系的陌生人具有更加相近的态度与行为。[8]因此,如果其中一个有违法和犯罪行为的话,另一个做出同样行为的可能性很高。收养研究(adoption method)的实施则期待能够排除环境因素的影响,从而证实犯罪的确具有基因的基础这一观点。[9]一些收养研究主要针对那些被不同家庭收养的同卵双胞胎进行研究,因为生长于不同的家庭环境,如果其行为(尤其是越轨或犯罪行为)具有一致性的话,那便可以证明是来自基因因素的影响。而另一些研究则将研究对象聚焦于那些亲生父母是犯罪者而被没有犯罪记录的夫妻收养的孩子,如果这些孩子表现出较强的越轨或犯罪取向,便可认为与遗传因素有一定的关系。[10](https://www.daowen.com)
尽管始终有犯罪学家相信,在犯罪的影响因素这个问题上,基因的力量是“真实存在的”[11],然而大多数的学者却强调,在研究基因对于犯罪的影响时,不能忽略其和社会环境的交互性,事实上,人们更愿意相信,个人行为的发展趋势是遗传和环境共同作用的结果。[12]而同时,也有一些犯罪学家认为,目前关于遗传和犯罪相关的研究设计并不十分完美[13],这也导致犯罪的基因学解读至今仍然不能为学界所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