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核心价值观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践行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胡锦涛同志强调,在我们这样一个有13亿多人口、56个民族的发展中大国,实现事业发展、社会和谐的目标和追求,既需要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需要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需要倡导伟大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也需要确立起人人皆知、普遍奉行的价值准则和行为规范。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概括精辟、内涵深刻,贯穿社会生活各个领域,覆盖各个利益群体,涵盖了人生态度、社会风尚的方方面面;既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又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鲜明地指出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以何为荣、以何为耻,为人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判断行为得失、作出道德选择、确定价值取向提供了基本规范。(https://www.daowen.com)
党的十八大又提出,要积极培育和践行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是全社会共同认可的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观,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精神追求,体现着一个社会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12]“我国是一个有着13亿多人口、56个民族的大国,确立反映全国各族人民共同认同的价值观‘最大公约数’,使全体人民同心同德、团结奋进,关乎国家前途命运,关乎人民幸福安康。”[13]“我们要从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战略高度,持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作为一项根本任务,切实抓紧抓好。”[14]“要通过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制度保障等,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人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人们的自觉行动。”[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