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订正

二、订正

(1)患者在院期间若诊断发生变更、已报告病例在院期间因肺结核死亡或填卡错误时,应由报告单位及时进行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选择“订正报告”,并注明原报告疾病名称,并在24小时内在网络直报系统中完成订正。

(2)传报卡片在疾控审核前完成的订正,除报卡本人外,其他人无法在系统中查询到首次报卡信息;若患者卡片订正为排除肺结核,则此卡在大疫情系统无法查询到相关记录。(https://www.daowen.com)

(3)定点医疗机构对本院报告及外院转诊到位的疑似病例应及时进行排除或确诊。疑似病例订正为临床诊断或确诊病例或临床诊断订正为确诊病例时,或排除为其他疾病时应在24小时内更新诊断日期。

(4)县级疾控中心对报告的病例进行追踪调查时,发现传染病报告卡信息有误或确认已排除肺结核时,应在24小时内订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