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适度补偿

五、适度补偿

在线研究中无论是基于网站、邮件方式发放调查问卷,还是深入网络社区进行浸入观察和与潜在调查对象沟通交流,通常都要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参与者在研究调查过程中填写问卷、提供信息时也不免会涉及自己的个人隐私。因此为了避免让研究对象产生“被剥夺”“被侵入”甚至“被利用”的感觉,应对其所提供的帮助表示感谢与尊重,给予每一位参与研究的成员适度的回报,这也是研究者必须要考量的问题。那么在科学研究中,究竟应该以怎样的方式去回馈参与者或表达感激之情?对于很多参与者而言,他们认为一项研究的调查者与被调查者双方本就处于权利不平等的关系中,因为研究者往往会获得诸如论文发表、晋升、名誉等更多隐性的收益。但如果参与者因此便对配合研究开展抱有更高的回报期待,甚至主动或不断索取报酬,这种想法和行为对研究者来说也非常不公平,所以如何在补偿过程中把握好“度”则成为关键。因为很多时候相对于过于直接的物质性回报,研究者在调查中所表现出的尊重、关注和理解,在沟通过程中提出的发人深省的问题,耐心、关切的倾听,坦诚、直接的分享所带来的精神力量、思想启迪,以及对心理压力的舒缓对参与者来说反而是一种更有价值、更可贵的补偿。[22]因此,回报原则的实施并不是简单地受制于研究者的财力、能力或个人意愿,而更多受到研究者与被研究者之间关系深浅及被研究者价值观的影响。研究者在研究开展过程中只要做到事先向参与者真诚地说明自己的想法,尽量在研究经费或个人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或按照一般社会认可的方式向其提供物质上、行为上或情感上的适度回报,又不要过于“好心”或盲目“对比”地将研究者和参与者置于对立或纯利益的立场上使研究陷入道德两难的困境,从而形成一个相对公平的“社会交换”和较为良性的“关系互构”路径即可。

Tips

关于在互联网中进行良好道德实践的一些建议:

在研究伊始便与所在机构或资助单位进行沟通,在研究中遵循其相关行为规范和伦理准则将会是一种较优的做法;

对研究伦理的考量并非在伦理委员会批准后就停止了,而是要动态贯穿于研究的全过程;

有效利用导师与研究合作者帮助解决研究中所面临的伦理难题;

尽可能地获取研究对象的知情同意,必要时可通过与在线社区的管理员或论坛版主来实现对潜在调查对象的访问与接触;

撰写研究报告时需要酌情考虑是否对引用内容进行转述或做适当删减;

研究人员需要寻求研究利益与他者利益、研究完整性与自主性、论文发表与知识生产之间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