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的时间分布与原因解释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四)刑事案件的时间分布与原因解释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员往来流动量增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难度加大,各类刑事案件多发。当前,各类刑事犯罪中易发的主要是侵财型犯罪,其中流窜作案比较突出。此类犯罪具有流动性大、犯罪主体结构复杂等特点,司法机关难以及时掌握犯罪分子的活动变化,案件侦破难度较大。刑事政策的核心是犯罪预防,而犯罪预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作,仅靠政法部门有限的警力远远不够,还需要及时预警,群策群力,群防群治。[88]

1.年分布特征

2007—2021年15年间我国共发生刑事案件62983次,平均每年发生刑事案件次数约为4199次,其中单年度刑事案件发生次数最多的是2019年,达到14576次之多(见图3-35)。其中由《人民法院报》编辑部评选的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见表3-9。

图示

图3-35 刑事案件年分布图

表3-9 2019年部分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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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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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年度刑事案件发生次数最低的是2007年,仅为3次,具体信息见表3-10。

表3-10 2007年刑事案件发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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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利益格局的多元化发展,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不断发生变化,各种失衡的心理诱因导致社会矛盾多发乃至诱发刑事案件。总体来看,刑事案件近年来呈曲折上升趋势,其高发的原因可能有如下几点。

(1)法制观念淡薄,自我防范意识差。部分群众缺乏维权意识,不善于寻求援助或找不到表达诉求和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法,一时意气用事,由受害者转变为加害者。部分盗抢案件受害人自我防范、自我保护意识不强,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未成年人犯罪主要由于家长疏于管教,而本人年龄尚小,缺乏足够的辨识能力,自控意识差,受一些不良风气的影响,走上了犯罪道路。

(2)伴随立法和司法的完善,一些行为被纳入“刑法”制裁范围,使案件数量增加较多。如食品、药品、环境等领域的许多问题,早已有之,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这些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和重视。为加大监管力度,国家对产品质量标准及相关法律等予以明确、细化、修改,这些领域的一些违法行为开始受到刑事追究,被立为刑事案件。如2013年,陕西省城固县公安机关开展打击生产毒豆芽专项行动,立办刑事案件13件。这并不是说添加无根素生产豆芽的案件2013年才发生,而是以前这种行为没有被定性为犯罪而已。

(3)社会转型引发各种冲突。在社会转型过程中,收入分配不公,贫富差别、城乡差别扩大,失业率偏高等社会问题凸显出来,加之社会保障措施仍有不到位的地方,一些社会弱势群体的生活困难没有有效解决,这些都是刑事犯罪高发的诱因。

(4)综合整治和打击力度不够。我国各部门虽然不断加大刑事犯罪打击力度,但地域辽阔、警力不足、办案成本高、经费紧张、设备落后、群防群治不到位等制约因素,加上部分犯罪行为的极端隐蔽性,给打击犯罪带来了很大难度,致使刑事案件有增无减。[89]

2.月分布特征(https://www.daowen.com)

2007—2021年间我国共发生刑事案件62983次,平均每月发生约5249次。由图3-36可知,我国的刑事案件数量全年分布较为均匀,在夏季略微升高。其中单月刑事案件发生次数最多的是8月(夏季),为6872次。其中影响较为恶劣的几次刑事案件见表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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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36 刑事案件月分布图

表3-11 部分年份8月发生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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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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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月刑事案件发生次数最低的是2月,为3854次,以下做简单列举(见表3-12)。

表3-12 部分年份2月发生的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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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历年警情规律分析及季节变化特点可以预测,夏季各类警情跳跃式上升的可能性较大,预计将呈现激增、冲高态势,季节性、多发性侵财犯罪可能进入高发时段。通过将不同案件进行分类归因可得出如下几点。

(1)入室盗窃案件。由于天气闷热,大多居民因为贪凉而开窗睡觉,此外群众室外活动增加、频繁外出,家中无人看管,给窃贼留有可乘之机;有的居民防盗门窗没有达到技术标准,窃贼容易得手;多数低层住户没有安装防护栏,窃贼很容易从门窗进入;一些群众习惯于将现金等贵重物品放置家中,从而成为窃贼实施盗窃的潜在目标。以上这些都给窃贼带来很大的方便,导致入室盗窃案件多发。

(2)盗窃摩托车(电动车)和车内财物案件。由于摩托车和电动车出行方便,选择摩托车和电动车出行的人很多,此类案件无时间规律,多发生在超市、市场、居民住宅等无治安监控且无人看管的区域。部分群众防范意识淡薄,随意停车,有时索性不锁,或者将贵重财物放置在车内,导致违法犯罪分子有机可乘,摩托车、电动车电瓶被盗和车玻璃被砸、车内财物被盗等行为时有发生。

(3)网络电信诈骗案件。近年来,借助网络电信技术手段进行诈骗犯罪的案件呈上升趋势,诈骗手段多种多样,手段也日益翻新。例如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电信等有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冒充被害人亲属、朋友,冒充网购平台等;或利用高科技手段将被害人来电显示电话号码篡改为熟悉的常见业务电话,使被害人相信对方身份是真实的,从而放松警惕、引诱当事人上当受骗。总体来说,侵财类案件的多发,严重侵害公民个人利益,破坏社会秩序,影响社会安定。因此,广大群众要时刻重视起来,提高个人防范意识,利用人防、技防、物防等各项措施,将安全隐患风险降到最低,不给违法犯罪分子留有可乘之机。

3.小时分布特征

2007—2021年间共发生刑事案件62983次,按照24小时分段统计,平均每个时段发生刑事案件2624次,其中媒体发布次数最高的时段为上午9时(见图3-37),可以推断出凌晨期间刑事案件高。针对夜间案件频发的实际,须构建常态化治安防控机制,精确快速打击侵财犯罪,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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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37 刑事案件24小时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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