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反”“五反”运动
1952年1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立即限期发动群众,开展“三反”斗争的指示》。2月3日,中共中央作出指示,认为“三反”运动是一个更加现实与深刻有力的整党运动,如不大张旗鼓、雷厉风行地开展“三反”运动,则党内许多严重的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就不能尽快揭发出来,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分子就得不到应有的惩处,也就不能彻底克服和肃清资产阶级思想对党的侵蚀与危害;“三反”运动又是了解干部、教育干部的一种好方法;帮助干部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西南局指示:“目前的问题是以战斗姿态,由即日起向大贪污分子猛烈进攻,特别是打‘大老虎’,同时不放过‘小老虎’。”按照省委部署,1951年12月下旬,全省“三反”运动开始发动群众,次年2月逐步进入“打虎”阶段,并指示经济部门,掌握事业费的部门一定有“虎”。中共宜良地委对专区机关和所属各县“三反”运动作了具体部署和安排,强调“态度坚决,掌握政策,区别对待,稳操胜算,实事求是,不枉不纵”的“三反”运动方针,并分配下达“打虎”任务。对“三反”运动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方法步骤均作出明确具体的指示。
中共泸西县委从1952年1月开始部署全县“三反”运动。1月中旬召开全县“三反”动员大会,1月18~23日,组织县级机关共8个单位干部职工287人进行学习,交代“三反”政策,讲解“三反”运动意义,分别培养典型,小组分组互助,干部开始反省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的危害问题。二区区长施朝中在大会坦白,带头“洗手”,带动部分干部纷纷交代自己的问题。之后,运动逐步深入到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阶段。2月末,组织由积极分子组成的“打虎队”,在粮食、财税等部门重点“打虎”,随之全县铺开。至4月末,全县先后打出贪污1000万元(1000万元旧人民币,折合新人民币1000元,下同)以上“老虎”51人。5月,1000万元以上的“老虎”又增加7人,1000万元以下9人,共67人。之后分组分头收集材料,组织开展斗争。5~6月中旬,县人民法庭先后3次开庭审理1000万元以上的贪污分子27人,承认贪污赃款赃物达13000万元。6月25日,全县土改运动开始,“三反”运动暂停,剩下贪污1000万元以上的“老虎”31人,1000万元以下9人尚未处理。10月,土改基本结束,10月22日,全县继续召开“三反”斗争大会,次日成立县“三反”办公室,领导继续定案追赃工作。11月8日,定案工作基本结束,贪污1000万元以上未结案31件,定案为100万元以下2件,100万至1000万元18件,3000万元至1亿元8件,1亿元以上3件。原法庭处理过的27件维持原判,贪污1000万元以下不上报地委批的9件,定为贪污100万元以下1件,100万元以上8件。之后,转入向贪污分子追赃。
在“打虎”运动中,由于领导未能很好掌握重证据和实事求是的政策,怕完不成上级按人数比例下达的“打虎”任务,只好采用估算、推算和鼓励承认贪污以免受皮肉之苦,并对部分贪污分子采取行刑吊打等方式进行逼供斗争,部分贪污案件数字不实,未进行任何调查核实即仓促拍板定案,因此,定案后承认贪污的赃款无法退赃,追赃形成僵局。之后,即按所承认的贪污数量进行量刑处理。原向上级上报1000万元以上贪污分子58人,贪污总金额确定为20亿7238万元(折合新人民币207238元),其中,判刑9人、劳役改造12人、机关管制9人、行政处分28人;原未报地委审批的9人,其中,免予处分3人,行政处分6人。(https://www.daowen.com)
1952年11月22日,泸西参加宜良专署召开的“三反”工作结束会议人员回县传达会议精神,专署“要求11月末必须结束运动”,但“追赃必须达到30%以上才能胜利结束运动”。24日,在部分县领导不讲政策、乱打乱斗、在尽快追赃要达到定案贪污数额30%的思想指导下,只好采取乱打乱斗追赃,故发生了大打贪污分子事件。至12月16日,先后打死退不出赃款的2人,打伤后自杀1人,打成重伤6人,不同程度致伤20余人,打伤并被诬陷为“窝赃户”的工商户3户,造成其自杀2人。12月12~19日,中共宜良地委派人到泸西调查大打贪污分子事件经过。20日,中共宜良地委批示:分管此项工作的县委领导在党内外召开干部大会上作公开检讨,并严肃处理负有主要责任的县委3位领导干部和1位部门干部;对被打致死致伤人员责成泸西县委、县政府按政策进行抚恤、医治等,处理好善后工作。
1953年1月,中共宜良地委根据省纪委的决定,对中共泸西县委进行改组。之后,县委重新组织力量,对全部案件重新进行评估,经过两个半月的调查,甄别材料真伪,县委又连续召开3次机关干部大会,动员群众实事求是地帮助结案,至4月20日重新结案结束。原定土改前未结的31件,经调查分析,核定为贪污100万元以下4件,100万至1000万元5件,1000万至3000万元2件。法庭宣判处理过的27件核定为贪污1000万元以下6件,1000万至3000万元12件,3000万至1亿元8件,1亿元以上1件。处理情况:原未结31件,判刑3人,劳役改造1人,机关管制5人,开除公职3人,行政记过、降级处分16人,免予处分1人。原法庭处理过27件改为:判刑2人、劳役改造2人、机关管制3人、行政处分20人;其他不上报地委审批的9件维持原结论和原处理不变。
在开展“三反”运动的同时,根据泸西的实际情况,开展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窃国家资财、反对偷工减料、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户分别按守法户、基本守法户、半守法半违法户、完全违法户等4类型进行区分。对犯有不同程度的违法行为均分别作了处理。经过区分,全县共有资本主义工商业户109户,对犯有不同程度违法行为的工商业户,按照“严肃与宽大相结合,改造与整治相结合”的方针和“过去从宽,今后从严;多数从宽,少数从严;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工业从宽,商业从严;普通商业从宽,投机商业从严”的处理原则,对犯有不同程度违法行为的商户分别作了处理,清理补交偷漏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