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组织建设
中共泸西县委在组织建设中,坚持“积极慎重”发展党员的方针,截至1956年底,全县党员发展到1764人,素质较好,多数党员在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
1957年冬,全县辖6区(五嶆区已划归丘北县),下设22个大乡,各大乡建立党总支委员会。1958年10月,全县建立7个农村人民公社和182个管理区,相应建立7个公社党委和182个管理区党支部。期间由于忽视党的自身建设,党的基层组织不健全,组织活动不正常。1958~1961年,在贯彻总路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开展政治斗争、“反右倾”思想及“三反”、反“五风”等运动,在农村提出按总人口的2%指标发展党员,三年“大跃进”,全县党员由1764人增加到1961年的3599人,增长104%。由于盲目发展,只重数量、忽视质量和把关不严,致使发展的党员有少数政治思想素质不高,起不到模范带头作用。
1961年10月,泸西改设7区1镇,在区(镇)建立党委会,全县共8个区(镇)党委会,182个管理区改为79个小公社、2个居民委员会,分别建立党支部。经过纠正农村工作中的错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1962~1965年,“反右倾”及整风整社运动,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机关开展“四清”运动,停止发展党员。至1964年,全县有党员3589人,党员队伍进一步得到纯洁,素质普遍提高。
在纠正“五风”运动中,加强对各公社党的组织建设。弥勒县泸西片共有5个坝区公社建立健全党的组织,在公社党的代表大会上选举公社党委,然后由新的党委会在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公社党的监察委员会,管理区召开支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支部委员会,如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成立临时党支部;生产队有3人以上党员的(含3人,包括预备党员)建立党小组,不足3人的成立党团联合小组。若管理区太大、党员又多的成立党总支,生产队成立分支。在分散的山区,核算单位太多太小,公社党委不便领导的核算单位建立分支。
1958~1960年,弥勒县泸西办事处共培养提拔大队以上干部2915人,比1957年三级干部1677人增加73%。至1960年底,全县共提拔地州管干部54人、县管干部633人;发展党员3200多名,是1957年党员1300人的一倍多,增加146%。党员干部的培养提拔任用,大大补充了党的新鲜血液。再加上通过3年来的“反右倾”、整风整社一系列政治运动,先后清除混进干部队伍中的地富反坏分子184人,基本上保持了党员干部队伍的纯洁性。但是,在几年的各种运动中,在执行党的组织路线上存在不少问题,出现各种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在执行党的组织路线上存在过火斗争和无情打击。1957年以来,全县受撤职以上处分的干部(公社、大队、生产队、国家机关各系统)共977人,占当时四级干部4638人(三大系统1301人、农村基层干部3337人)的21.3%。党员436人,占处理总数的45.5%,占时有党员3200人的12.1%;团员48人;群众493人。被处理的977人中,县委书记1人,正副部长6人,正副科局长、校长25人,公社党委正副书记、社长3人,委员11人;生产大队一级干部319人,生产队一级干部324人,县级国家机关各系统脱产干部287人。从被处理人员所犯错误性质看:私分瞒产被撤职28人,占处理总数的2.7%;1958年“拔白旗”“插红旗”被撤职109人,占10.2%;违法乱纪打人、骂人罚款和克扣饭逼死人命而处分的120人,占11.4%;腐化堕落14人,占1.3%。1959年在“反右倾”斗争中被划为“资本主义带头人”21人,占2%。1960年“三反”运动中属贪污盗窃的260人,占26%;历史不纯的105人,占10.5%;蜕化变质分子21人,占2%;地富反坏分子184人,占17.8%;其他错误处分的115人,占11.5%。从处理情况看:逮捕法办88人,占9.1%;送劳动教养和管制生产110人,占11%;监督生产34人,占3.4%;开除回家195人,占19.3%;撤销职务523人,占53.2%。(https://www.daowen.com)
上述情况表明:党员干部和基层生产一线干部最多,仅基层生产一线干部就达634人,占被处理干部的63.8%。从所犯错误性质看,贪污盗窃人员最多,其次是地富反坏分子。从处理情况看,开除回家、撤销职务所占比例最大。1960年整风整社时,因出身上中农和历史上有些问题、社会关系复杂、工作表现不好、作风上有一定问题的干部被调整职务(落选回家当社员的不包括在内)。现有四级干部中曾被批判斗争戴过所谓右倾、“保守”、“促退”等帽子的干部占40%。仅林水公社河外大队15位干部中就有3人被批判,1人被斗争,4人右倾,2人“促退”。由此可见,三年“大跃进”期间的组织工作管理确实混乱。
二是组织部门不健全,党内不民主。党内基本上没有民主生活,不讲组织原则,不按组织程序办事,什么事都是个人说了算。据群众反映:县委书记闫书丹大家怕他,不敢与他见面,他独断专行,把其他书记和委员划为“促退派”“保守派”、右倾等,在任免提拔、调动撤换、处分干部时既没有组织批准手续,又没有严格的检查和登记制度,个人乱提拔处理调换干部,上行下效。如中枢镇党委书记×××1958~1960年个人提拔干部87人,严重的是把好人撤了换上坏人。党委委员兼新寨大队支书傅满甲在1960年栽插时反映了真实情况,被戴上“老油条”“老右倾”帽子,经过斗争后撤职换上一个群众不信任的支书。红旗大队支书赵文华在1960年私自提拔12人,其中,支书1人,副主任1人,保管1人,副队长8人,队会计1人。
三是调动频繁,党员干部队伍不稳定。群众反映说“干部调动像下棋一样”,因此,干部思想混乱。中枢公社21位大队支书中仅1958年就换19位,调动最多的红旗大队支书,一年就换了6位(次)。
四是对干部犯点错误就一脚踢开。有公社党委认为不处理干部工作就推不上去,因而,每逢什么工作或运动来,必须先处理几个干部,在这种情况下,被处理的干部绝大多数是错处的。对待党员干部不是采用“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而是一棒子打死。如金马公社党委副书记朱纯选,因向县委反映群众缺粮的真实情况及天旱不能搞生产上的瞎指挥而被划为“促退派”,撤职挑大粪50天。逸圃公社党委副书记赵华反映群众缺粮情况被划为“促退派”,反省挑大粪50天。有的因抵制“五风”而当作不听党的话、反党而受处理。如新寨公社党委委员何保章在执行“毛主席给生产队长的一封信”的指示,下放队上架子猪100头给社员私养,把食堂占用民房还给私人,将食堂菜地分给社员作自留地,从而被划为“资本主义带头人”开除党籍,拘留53天。此外,在办理干部任免、处理问题上,手续不严或者报了上边拖压,造成组织部门情况不清,没有真正起好县委助手作用,结果造成提拔撤换干部“级级有权,人人有权”,正职可以提拔副职,也可以处理副职;非党干部可以处理党员,这也是造成组织工作混乱的原因。
通过贯彻中央“十二条”“农业六十条”,配备配齐干部队伍,建立健全组织人事制度,调整社队规模,加强支部领导,全县公社党委开始注意抓党支部工作,意识到基础党支部的核心力量和作用发挥;农村支部是党联系群众的基本纽带和战斗堡垒,应坚决克服一揽子会议、一竿子插到底的做法,应发挥其党组织作用。在整风整社工作中,必须整顿建立和健全党的各级组织,认真做好查实党员和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切实做好干部管理。县委认为:为适应形势发展,今后一律不再实行分部管理,应坚决执行省委关于干部统管指示。几年来,农村党的基层组织混乱,党员底子不清的情况必须下决心清理好,党的组织工作格局、结构和组织生活情况才会有所好转。
1964年2月21~25日,泸西县第二次党代表大会在县城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第一届县委工作报告,总结前三年贯彻“八字方针”的经验,讨论确定继续贯彻“八字方针”和第三个五年计划目标任务,布置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选举产生中共泸西县委第二届委员会委员17人、候补委员6人。会后,本届县委举行首次全会,选举王安广为书记,张兴国为副书记,宋恒山、李发文、孙惠民为常委;县委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农村工作部、监委工作部。第二届县委成立后的前两年,认真总结贯彻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进一步端正了指导思想,领导全县人民顺利完成对国民经济的调整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