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目字
(原载于《说文月刊》1944年第3卷第12期,第93—101页)

数目字的来源如何?兹先以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就其形、声、义三者中推求其起源:
数目字的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是由手势变来的。在人类未有语言以前,一切动作以手势为最要。上列的三行手势,第一行为殷代的手势,第二行为汉代的手势,第三行为现代的手势。但殷代、汉代的手势不存,就其字形与现代的手势作比较研究而推知的。
甲 现代手势
现代的手势,一——即竖一个手指头,二——即竖二个手指头,三——即竖三个手指头,四——即竖四个手指头,五——即竖五个手指头,若六至十在汉代殷代均用两只手作手势,现代是用一只手作手势,当是为简单而进步。六——将大指与小指伸出向下,而大指与小指向下即像“六”字下面的两点。七——是殷代五数变形,殷代的七数十数均用两只手,现代用一只手作十字形,就成了如殷代手势的五了。八——手势与殷代近,不过殷代为两只手,现代用一只手作势,只好以大指与食指抻出如八字形。九——为食指伸出作钩形,与殷代的九形相近。十——十的手势与殷代的十相近,故将其大指伸出以示其形。
乙 汉代的手势
汉代的手势,除一二三上与殷代下及现代相同外,四——是两指分开,但易与二及八的手势混,乃将中指缩回,将食指与无名指伸出,再加上大指与小指也伸出作为边沿,如四字去掉上面的一平画如四即像其手势了。但四字在金文上已如此写,是知四的手势在周代已如此,不自汉始了。五——留在殷代再讲。六、七、八、九、十是用两只手作势的,按王莽的货币其布货十品,第六为“中布丅百”,第七为“壮布
百”,第八为“弟布
百”,第九为“次布
百”,由此六七八九的四个字形,推知汉代的六,上一横为一只手代表五,因一只手为五个指头,下加一个指头为六,再加一个为七,加三为八,加四为九,两手为十。
丙 殷代的手势
手势是表意,殷代的一、二、三、四是用手指作势,是不成问题的,不过在未有数目字以前即有手势,这种手势是另有所表,待数目字观念有了,乃借用于数目字,不是最初即用手势表数目字的。
一——形是竖一个手指头。音与衣字同,殷人自名为衣,亦称为虞及□,是一与虞同音。义呢?殷人的第一人称为余,不是我,我为诺字的假借,如“不我弗若”,即不答应的意思;余字的形与今字金字同,因殷人首先发明铜,以铜作箭头,故金字在古文字上即像箭形,今字像箭头,以古为酒壶,今为铜;余即以我是发明金的人。故用一个手指头向自己指着,发出“阿”的声音,后音变为虞为余为衣为一了。久之,则一即代表余。
二——形是竖二个手指头。音与你同,亦与尔同。殷人的第二人称为“乃”,后改为“厥”,又改为“汝”。乃即奶字,以女子有奶;汝即俘字,山西万泉人读水如弗,故汝以水为声,女即被俘的人。奶亦名乳,乳与汝音同。汝亦称伊,伊与你音近。厥与女子生殖器音近(北方人读如别);彼亦为汝,彼与妣音近,妣从比声,殷代的女性用匕表示,如牝□等,匕即女子生殖器的音。殷时殷人已形成男系社会了,四周的部落尚为母系社会,故用二手指竖起如两条腿,用以表示女子。以自己为一,第二人称为二了。
三——形是竖三个手指头。音,在山西万泉读三如丧,丧在古文字从亡声,亡在甲骨有“亡它”,亡字像一人持杖而行,像个盲人。古以俘虏刺瞎其目,如臣字系刺目不重的,民字眼珠突出,是刺目重的,即顺从的刺一目为臣使管其民,不顺从的重刺二目为盲为氓为眠。这些部落尚未征服,为第三人称。既有一为己,二为你,三就是他了。
四——落后民族的数目,以一至三为一阶段,四五为一阶段,六、七、八、九为一阶段,十为另一阶段。是四的起因不与一、二、三同。四与撕音同,系以手掌打人,即四指拼拢,大指缩回,手向下速伸,表示用刀杀砍的意思。
五——形如握拳,音同把握的握,握从屋声,屋声近五。是表示抓获,与四表示杀戮意相反。
六——形如房屋,音同流水的流。六亦读如鱼,绿色山西万泉读为玉色,与居字音近,言可以居住的屋。
七——山西万泉读去如七,意即为去。以竖手代表人,以横手向竖手上一推,表示为人去。
八——形如两手分开,音读如捌开的捌,义亦表示分开。
九——形如手,音读如肘,古以臂为枕(“曲肱而枕之”),以右拳代头,以左手代枕,表示睡眠。
殷代的男系分为四级,即祖、父、兄、子,凡已死的男子为祖,凡持斧的男子为父(酋长),凡已戴帽子的为兄,凡不能打杀敌人或猛兽,不能举行加冠礼,不认为国民一份子,不能为兄,与俘虏是一个阶级,称其为子(子字即俘字)。母系分为三级,妣、母、女,凡已死的女子为妣,凡有奶吃的为母,从他部落俘虏来的缚其两手的为女。是殷代子(俘)女(俘)为一阶级。
女子囚于西牢(妻西同音),男子囚于东牢(男东古音同),父查西牢(女子从他部落俘虏来,恐易逃走,要酋长亲查),兄查东牢。西牢查过后,西牢的女子向东牢男子作手势,如左:
六(房屋中),七(人去了),八(门开启),九(来睡眠)。
由我你他打握房去开睡的手势,因为是常常使用,依着次序就代表了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数目字的应用。
十是后起的(亚刺伯数目字无十),以两手相合为十,这是有了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加十是专为数目而设的。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的数目字起源说明了,再说百千万:
上文第一行百,第二行为千,第三行为万。
第一行第一字为白字;第二字为百字,即一百;第三字为五百二字合文。第二行第一字为一千,第二字为三千,第三字为五千。第三行第一字为万,第二字为一万。
白——即百,白即帛,用帛包物为百,百包字同。这是古义。
白音同
又同逼,畐字如福富为酒壶,即陶器的釜
,用以盛货币,《孟子·公孙丑》篇言兼金若干镒,益字从皿。《墨子·贵义》有“五百益”之文,王氏《读书杂志》云益当作盆,是以陶器盛货币的为百。
千——千即串字贯字,直画为绳,一横为细木棍,即于绳的他端系一细木棍,将贝壳钻洞穿在绳上,穿满一串,下面打结,使掉不下去,横木上有一串的为串或贯,如有两串的为朋。
万——万字是蝎子,因蝎子生子甚多,表示多意,蝎子尾巴是弯曲的,后人于蝎尾画一弯的符号为一万。
数目字的百千字说过了,再说度量衡的起源:
寸——寸字在古文字中为手字,即一手为一寸,即是大指的指尖,与食指的指尖两者的距离为寸。古人以此处名寸口。
尺——《说文》:“尺:……皆以人体为法。”按尸即人字,尺字比尸字多的一捺,即六书中的指示,指此为尺,即是以小腿为尺,古人席地而坐,以足根至膝的长短为尺,英文的FOOT为尺亦为腿,其起源相同。
丈——像手持杖。
二寸为尺,因为小腿的长,正是大指与食尖的二倍。二尺为丈,因为杖只有二尺长,英文名STICK(斯地克),这是手按杖可以支持其力。此种长二尺的手杖如斯地克的,在敦煌石室藏经洞的唐画已如此。若以杖从丈,长为一丈(十尺),比人高一倍,携带不方便,老年人持上更不方便。又古文字中的支枝丈是一个字,即以树的横枝可支持手擎而为丈(杖),如此则横枝握在手中擎于地上,则杖绝不是一丈高。
按《博古图》所载周代铜鸠杖,其杖固失只留其杖头的铜鸠,而此铜鸠背上即手握之处,如果其下之柄有一丈长,则人手如何握得住鸠背,可知古杖高约二尺,如此则古是以二尺为丈的。
《国语·鲁语》云古防风氏,“今为大人……长十丈”,而《孟子》言汤九尺,文王一丈,曹交九尺四寸,战国时尺比现在小,一尺约六七寸,而一丈约合今尺六七尺,比现在人高,但以一丈高的人,对十丈高的人,等于现五寸高的人对我们这五尺高的人,如何以一丈高的禹而能杀十丈高的防风氏?余疑防风氏十丈,指古尺言,古以二尺为丈,即高二丈,战国时人高一丈,系以今尺言,今尺是以十尺为丈的。如此,防风氏的大人,以及春秋时的长狄,均不过身体高大,比常人高一倍就是了。反过来说,侏儒焦侥短三尺,比战国时人短三分之一,犹如现在有一尺六七寸的人,非洲人虽小,也不至此,不过言有短为三尺,言其长为十丈(实际为二丈),形容高矮,非指实数。要之,由此知古以二尺为丈,故防风氏高十丈,等于比普通人高一倍的。
升——以音求之,与斤音同,以一升重约一斤。
斗——斗形像锅铲,容量不多,可容一口,故斗口同声。廉颇食斗酒斗面,可知战国时斗并不大。余在山西万泉得战国瓦钟,上有“二斗”字,其容约二升。
石——古以瓦器的釜钟为量,釜钟名为罐,古音为石,以一百斤可以挑一担的名为担。
斤——斤字在古货币上的文字与化字为一字,化字即货字,有加金旁作鈋的。最初作化字用,后以一化有一定的重量,《管子·山权数》言“黄金一斤”,即黄金一化,安邑币文作“安邑化一金”,即安邑货一金,即安邑金一斤。一斤即等于秦的一两,因秦的“半两”钱二枚,等于金一斤。
两——两字洽如天平秤,巾字像中间上下的针,上一横为天板以悬上针,门像担子及垂绳,二人字像两个相等的物。
铢——铢原为朱字,朱为珠字,像珠子穿在绳上。重字亦是穿珠子,因为重怕脱,绳两头各打两个结。
古代的两没有一定的重量,用秤称时,是彼此两相比较,其重相等即可。珠子发光为很好的装饰品,其大者贵,除特殊外,以二十四颗珠子的共重为一两,因那时的秤至大能称二十四颗珠子,再重了就支持不住了。后来因黄金作货币,货币的重量也要称,与二十四颗珠子相等的为一两,故名黄一块为一化,或为一斤。
长沙出土战国时冥钱泥版的“郢爰”,同时有“一两”的泥版,每饼是十六方,即一大方块上有十六个“郢爰”或“一两”的印文。这是许行在楚国施行的井田,他是“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后来将公田的一百亩也分配给八家种了,八家纳十二之税,楚地产金,每家应纳“郢爰”二两,八家共纳“郢爰”一饼,一饼成了一化(一货),就是一斤,因为是盖着十六个印子,每盖印子的重一两,就成了一斤为十六两了。
秦钱文曰“半两”,其重即一两的二分之一,亦即十二铢。汉初有用一两的三分之一为八铢的,也有用一两四分之一为六铢的,也有一两六分之一为四铢的。但中原人以五进位为习惯了,故汉武帝铸“五铢”钱,以至隋时尚盛行。但经过两汉六朝,名为五铢,其钱的重量尚有不及一二铢的,名为鸡目鹅眼。到唐代以钱面铸年号不铸重量,其重量规定一个钱为一两的十分之一,后来即以一两的十分之一为一钱。即成十六两为斤,十钱为两,十分为钱了。
中国人以十进位,即十个十为百,十个百为千,十个千为万,这是原来用两只手计算,因两只手为十个指头。法国以二十进位,即五个二十为一百,九十他名为四个二十加十,这是原来用两只手及两只共同计算的缘故。我在上海电车上看见欧洲妇女在手中数铜元买车票时,以两个两个数,即十个铜元数五次,与中国的五个五个数不同,中国以十个数目数两次。秦及匈奴以六进位,这是以有的用单数数,有的用双数数,以三个二为六,是奇数偶数并用。英人的一磅十二两,一尺十二寸,是六的二倍。苏俄以四进位,是二的倍数。
与数目字有关的为干支:
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天干
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地支
以六个天干与五个地支相配合,恰为六十而一周,殷代用以记日,即甲子乙丑等,殷代不用初一初二或一日二日十五日二十三日等的数目字记日。
天干的起源如何?兹列表于左:
日月斤星戈启纲风工雷(https://www.daowen.com)
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十九八七六五四三二一
甲——以形言,甲字与日字及十字,在古代为一个字,音亦相近。
乙——以形言,九与乙近,月形亦近。音的方面,曰从乙声。
丙——形如斧斤,丙斤音同。
丁——丁星音同,星形如日,故丁可同甲,七戈古文亦近十。
戊——戊为兵器之一种,后人以其属戈类而加戈。其形上尖如房顶形,故与六字形近。
己——与启音近,启在甲骨戈上无下面的口字,作晴字用,甲骨文多卜晴雨。以天晴无云为启,故“无”“五”音同。启字原作手持户使开,户五音亦近。
庚——庚像鱼网与甲骨文上毕字形近,楷书多以网字写为罒字,如罗字上为网非罒。庚网古音同。
辛——风辛音近,三为参音亦近风。甲骨文上的风字为凤字,凤为孔雀,头上有一撮毛,故辛字上面即像其头上突出之毛。因孔雀羽毛美观,百鸟争随,百鸟飞过如吹风,故以凤为风。
壬——壬字在甲骨文如工字,工字在甲骨上作攻,即钻木取火者,像双手捧两头有尖的钻子。壬工音近,为二亦为两,两江音近,江从工声。
癸——癸雷音近而形同,如铜器楚公钟的雷字形近癸字。
古人以雷风晴为常变的天象,以日月星为不变的天象,以斤戈为兵器,以网工为人工,这都是必需,故以一日祭雷,二日祭钻木取火,三日祭风,四日祭网,五日祭晴,六日祭戈,七日祭星,八日祭斤,九日祭月,十日祭日。以一三五七九单数祭天象,以二四六八偶数祭人事,以最后一天祭最重要(热冷)的日。甲骨文有十日为旬,《左传》所谓“天有十日”即此。这是靠近黄河流域的人用此记数。
地支的起源呢?
鼠、牛、虎、免、龙、蛇、马、羊、猴、鸡、狗、猪。
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
子——子字的读音与老鼠叫的声音近,老鼠只吃人家现成的饭,如家中的小儿子一样——古人的看法。正月老鼠乱跑寻交尾。俗以正月初十日名老鼠嫁女日。
丑——丑即扭字,以家牛可扭耳牵走。丑与牛又同声。
寅——寅字形近狮字的
,狮名狻猊,狻寅音近。后因中国境内少狮子而换为虎,如《国策·楚策》以狐假虎威,在印度则为狐假狮威。
卯——卯像兔耳,柳树叶像兔耳,柳刘兔音近。四月兔为正在生儿子。
辰——辰即蜃,水中动物,古人以为是龙,以蜃壳作耕具而为农。五月可下水捕蜃。
巳——巳形如蛇,六月蛇正毒。
午——午与马形甚远,但甲骨文中的“御”字,像人持鞭赶马,而马字写成午字。午马音近。七月马正肥(所谓秋高马肥)。
未——未与羊字似不相近,但甲骨文羊字只写其头,未字与牛字形近,实即是羊。羊叫声与未音近。八月羊味正浓。
申——申即神字,亦即电字,以电闪甚神速,猴子在树枝上,跳来跳去,有如闪电。猴亦名
,
申音近。九月猴生子。
酉——酉为酒壶,鸡酒音近,古人以饮酒如牛饮者易醉,如鸡饮者不醉,故仿鸡造彝为酒器。十月鸡能叫辰。
戌——系人持戈守夜,先用狗守夜,后换为人。十一月要守火。此时生的狗儿长大猛勇。
亥——形音与猪均相近,十二月生的猪儿易肥。腊月的猪肉也好醃。
他是以动物在某月有特别表显,即以某动物作某月的记号,现在的苗民尚存此风。
南方记月的与北方记日的配合起来,就成为甲子了。
一天分为四时,以日出为东(以日尚在东方林中),以正午为南(南为用草编测日影的器物),以日落为西(西为鸟栖于木),以半夜为北(北为两人靠背坐着眠)。后一天为十二时,今一天为二十四小时。
一月在殷代分为三旬,即十日为旬,以十天为一周,这是用天干的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的。《山海经》有日居于扶桑,九日居枝下,一日居枝上,这是以一个太阳天天由东海到西山。未免太苦了,以有十个太阳轮流值班,即初一日十一日二十一是一个太阳,即一个太阳除小月外,都要值三天班。以由东海上时慢,西面下山时快,故以入西山后就很快的到东海中与九个未值班的太阳在一块儿休息。
一月在周代分为四周,以七天为一周,与西洋的星期相等。这是以初一日为朔,即月亮尚如在女子的肚中怀胎一样。月终为晦,是整夜是黑的,晦黑音同。十五日为望,以日出时尚能望见月,日落东亦可望见月,故名为望。除此而外,以中间用四分,以有日为吉(夜中不黑暗),初二为初吉,初二至初八都名为初吉。月到初八日成了圆的一半,故以初八日为既生半,亦名既生霸或既生魄,半霸魄均同音相假,十六日既望了,故十六至二十二日均名既望。月到二十三日已少去了一半,故名既死半,亦名既死霸,如为月小只除晦一天,月大则除晦望各一天,余分四分了。一年为五十二星期尚多一天。
一年分为四时,春古为屯字,即草生芽出土时为春。夏为躶体,夔与夏均为人形,夔头上多个帽子,两面的“北”字为两袖,夏字无帽无袖为躶体人。以人裸体为夏。火烧木为秋,以禾的穗割掉,余干用火烧;或是有龟蟹之类上禾吃穗为□。冬为一年之终,冬的夂为足,冫为冰,以脚到冰上为冬。
一年为分二十四节,这是以黄河流域的农业为标准,如芒种即种麦,小雪大雪均黄河流域现象,民国十八年教育部改历书加霉雨一节,这是指南京上海一隅而言。
一年分为十二月,这是以草木生落一次,要经过十二个月亮的圆缺。阳历日以二十八日三十日三十一日,不随月的圆缺。而一年十二个月仍是未离了月。
三十年为一世,在以男子为社会中心时,规定男子三十而娶,娶妻生子,已三十年了,再三十年生孙,要到九十孙能看见孙,因为能活到九十岁的人不多,故孙的儿子不特立名,仍用孙字加曾以别为曾孙。如此,应规定每三十年县修县志,省修省志,国史馆出版国史一次。如以一百年为一世纪,一百年修一次,有些史料就遗失了。
时间上冠“维”字,甲骨文上有“维王二祀”等,铜器上铭文常有“维王有十三年”或“维二月”等。维字是画着一只鸟,这只鸟是鸡,因为鸡能按时叫鸣,故加鸡于时间的数目上,以表示这数目是时间的。因为那时是天天祭神祭祖,殷代以祀为年,如云“王二祀”,人容易误会是王祭祀过二次,加维为王二年了。周代以禾为年,如云“王二禾”,容易误会王持了二株田禾,加维为王二年了。不过到了现在作祭文的人,在开首(年代放在开首,尚存周、秦、汉、魏风)写“维中华民国三十三年”,这纯粹是模仿。祭文之首“维”字应改为“时”字,如“时中华民国某年某月某日”。
年月日的倒写为日月年,在西洋的文字上是如此,在甲骨文上也如此。甲骨文上所以如此写,他是由无时间,加上时间以限制,故成为日月年了。
古人迷信,凡事问卜,如问风雨,问明天或明天以后的雨,叫做“翌日雨”,例如:“贞翌戊辰其雨”(《殷墟书契续编》卷四第二十一页第九块);“翌日壬辛归,有大雨”(《后编》卷上第三十一页第五块)。如在“翌日”没有下雨,占卜的巫可以借口推诿,因天天有个“翌日”的。于是加日以限制,例如:“壬申卜鼓翌甲戌其雨”(《续编》卷四第十七页第三块)。“乙亥卜贞丁丑其不雨”(同上第四块)。
有日的限制,就不能赖了,即是说如初一日卜,明日雨,当然是初二日雨。但是卦不灵时,占卜的人又有赖了,因为古代不用初一初二,十一十二的数目记日,是用干支的甲子乙丑记日,甲子乙丑是每六十天有一次重复的,他可以说甲子卜明日雨,即乙丑日雨,但不是这一个甲子,是再一个甲子,一年有六七个甲子,当然总有应验的一天,因为他赖,于是加月以限制,例如:“贞其冓雨,一月”(《续编》卷四第十四页第十一块);“癸亥卜鼓贞旬亡戾,己子雨,十一月”(同上第八页第二块)。
如果再不灵时,又要推到明年去了,因为每年均有十二个月。他可以说不是今年一月甲子的明日雨,是明年一月甲子的明日雨,于是加年以限制,例如:“癸未王卜贞,旬亡戾,在九月,在上昆□,二十祀”(《前编》卷二第二十四页第一块);“癸未王卜贞,酒,彤日,自上甲至子多后衣,亡它自戾,在四日,惟王二祀”(同上卷二第二十七页第七块)。
系某年某月某日的明日雨,如不灵验,不能再推了,因古代换一个帝王,即换一个巫,即不能赖在未来的一个帝王几年了。因帝王在位的年无期限,不能预言其快死,新王将即位,从新王某年计算的。
这个年月日倒写为日月年,是因占卜的限制。到了其注重时间时,则以大时间在小时间前,是使注意力由大而小的。这是历史长久的民族的文化。我们长久历史的文化,时间为年月日,不必再反回去仿历史短促的文化,写为日月年。
周代就将时间放在开首,使之注意,周代彝器上铭文如:“惟王元年,五月初吉甲寅”(师兑敦);“惟王二十又七年,正月既望,丁亥”(伊敦)。
将时放在开首,由周至隋尚如此。到了隋唐以后,将年月日放在文末,如隋唐以来的墓志碑文,以及现在的约据公文等均如此。这是以时间为附属。因为历史太长久了,时间的注意力太集中了则不宜,故而将时间降为附属品,是作为备考的意思。
由日月年想到大地名在小地名后,在中国书中除《穆天子传》上有数处外(详《古史研究》第二集),余不多见,这是地域狭小的民族,只知有小的地名,待走的远了,地方多了,慢慢的加上去以作补充。若地域大的民族,一来就是若干大的区域,交通又在频繁时,当然先书大地名使人注意,在邮局送信上大地名在小地名前较为方便。
根据以上的事项,将来我国的数目字应:
1. 数数目时,以五以五的数,如二五为十,三五为十五等。
2. 数目以十进位,十两为一斤。
3. 以三十年为一世纪。
4. 大地名在小地名前。
5. 时间的叙述为年月日。
这不是“我爱其礼”的要保存国风,是实际上方便。而且也是进化的,不可盲目的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