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2020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的申报与执行
根据《2020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精神,2020年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2020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继续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电子同步加速器中心、德国亥姆霍兹感染研究中心等科研机构开展合作交流,期限为2年。中方提供每人30万元人民币经费资助,德方有关研究中心提供每人每月1500欧元的奖学金,可用于生活津贴、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和研究、差旅费用。2020年全国计划资助45人。同时,还印发了《2020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岗位汇总表》《2020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岗位介绍》。
根据有关规定,2020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请人须为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单位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拟进站的2020年应届博士毕业生或教学、科研人员(一般应博士毕业3年以内),并应具备以下条件:① 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② 获得博士学位(或已通过校级博士学位答辩),身体健康。③ 具备良好的英语或德语能力。④ 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⑤ 能保证全职在德国工作至少20 个月;⑥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须经设站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还须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拟进站的博士毕业生需依托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申报。⑦ 此前未获得过此项目以及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香江学者计划”“博新计划”、支持“率先行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中国科学院联合资助优秀博士后项目等博士后人才项目资助。
按照2020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流程,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申请人填报相关信息,向所在或拟进站的博士后设站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相关设站单位将申请材料汇总并审核后,报送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德方对候选人进行遴选,最终确定资助人选,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通知其申报单位。获资助人员中拟进站人员分别在相关部门办理进站手续。根据相关协议由德方发布岗位需求,德方6个研究中心共提供了79个博士后研究职位,其中德国电子同步加速器中心(DESY)提供了27个需求岗位,德国亥姆霍兹感染研究中心(HZI)提供了6个需求岗位,德国于利希研究中心(FZJ)提供了17个需求岗位,卡尔斯鲁厄理工学院(KIT)提供了14个需求岗位,德国达姆施塔特重离子研究所(GSI)提供了11个需求岗位,德国亥姆霍兹-柏林中心(HZB)提供了4个需求岗位。经过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的严格审核和德方专家组织的评选,最终确定了2020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获资助人选,于2020年7月公布了第一轮获选人员名单,共31人(详见表5-5),第二轮获选人员名单未公开发布,直接通知到相关单位。
表5-5 2020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第一轮获资助人员和推荐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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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表5-5并结合其他信息分析得知,2020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第一轮获资助人员中,中山大学3人,西安交通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各2人,其余院校均为1人。其中,来自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人数最多,为17名;其次是中科院下属科研院所,为6名;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5名;普通高校3名。这反映出双一流建设高校在申报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方面具有一定优势。
从2020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执行情况看,各有关设站单位接到获选人员通知后,按照《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国人部发〔2006〕149号)和国家公派出国人员有关规定,协助和督促获选人员及时赴德国有关研究中心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积极组织获选人员办好出国手续并做好后续工作,加强对获选人员合作交流期内的管理、考核与跟踪服务,督促落实中德双方提供的资助经费。其中,中方提供每年每人30万元人民币经费资助及时到位,德方各研究中心分别提供每人每月1500欧元生活补助并提供保险,可用于生活津贴、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和研究、差旅费,从而保证了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
(1) 根据2019年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印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设置“交叉学科”门类、“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和“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的通知》,“交叉学科”成为我国第14个学科门类,“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国家安全学”成为该门类下的一级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