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媒生物风险管理内容
(一)风险识别
在体育赛事活动中,病媒生物风险问题正在不断凸显。1956年,在墨尔本奥运会开幕之前,因欧洲一些国家传言牲畜可能出现了传染病风险,澳大利亚拒绝在本国举行夏季奥运会的马术比赛,最终,这项比赛改在瑞典举行,墨尔本奥运会也成了现代夏季奥运会中唯一一次分别在两个国家举行的奥运会。1991年,国际足联U-17世界锦标赛原定在厄瓜多尔举行,但临近比赛前,厄瓜多尔暴发了恶性传染病霍乱,比赛不得不改在远离美洲的意大利举行。1995年,国际足联U-20世界杯原定在尼日利亚举行,尽管尼日利亚为这项重大赛事进行了充分准备,可是大赛之前当地却发生了流行性脑炎。国际足联考虑到尼日利亚是非洲第一人口大国,疫情风险较大,不得不将比赛改在西亚的卡塔尔举行(刘茂玲 等,2009)。
由于病媒生物性传染病具有传播媒介复杂(图4-1)、跨区域性强和易受自然社会因素影响的特点,对病媒生物风险进行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已成为大型体育赛事举办前或灾害事故发生后的常规性风险评估工作。围绕病媒生物风险对体育赛事活动的影响,学术界以病媒生物及传染病的发生、传播风险等为研究对象展开了大量研究,并取得了丰硕成果。例如,阎利敏等(2020)对2019年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病媒生物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估进行了研究;吴丽群等(2021)对2019年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期间5种蚊媒传染病传播的风险评估进行了详细论述;刘朝发等(2021)对2021年成都大运会病媒生物及传染病发生风险进行了评估;庞星火等(2009)研究确定了传染病疫情事件、食品安全事件、生活饮用水安全事件、病媒生物引起的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其他公共卫生事件等5类45种可能对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产生较大影响的公共卫生风险,并建立了对风险发生可能性、风险严重程度及风险水平进行具体评估的方法和指标体系。上述研究对病媒生物风险常态化识别、监测工作的内容和策略进行概括,以确定不同病媒生物在不同区域暴露和传播的风险等级,动态掌握体育场馆周边主要病媒生物种群分布、密度等情况,为病媒生物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提供技术支撑,从而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图4-1 传染病传播途径
(二)风险处置
加强体育赛事病媒生物监测信息化建设和提高监测数据质量与利用率,是有效进行风险信息评估和处置的重要手段。时至今日,对病媒生物进行生物监测、制定传染病防控措施已经成为了体育赛事组织者面临的重要议题。在武汉市举办的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病媒生物监测涉及竞赛场馆、接待酒店、定点医院和媒体中心等区域,共计203个监测场所,遍布武汉市15个行政区,监测工作量巨大。并且不同类型监测场所的蚊、蝇、鼠、蜚蠊等密度控制水平要求不同,监测数据管理难度大,这对赛事组委会(执委会)的生物监测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
吴丽群等(2021)构建了大型活动病媒生物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包含手机应用程序(APP)端和服务端。其中,APP用于现场监测信息采集和上传,服务端用于监测信息实时查询、监测数据汇总分析和报告生成。该系统适用于开展大型活动病媒生物目测法监测、病媒生物器械法监测及病媒生物危害点位勘测,在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武汉军运会)病媒生物监测实践中,于2019年6—10月期间先后完成了至少6次武汉军运会相关场所病媒生物监测工作,有力地保障了赛事的顺利进行。图4-2为大型活动病媒生物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功能结构图。
1.病媒生物监测
对病媒生物进行监测,需要遵循《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 鼠类》(GB/T 23798—2009)鼠迹法、《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 蝇类》(GB/T 23796—2009)、《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 蜚蠊》(GB/T 23795—2009)目测法、《病媒生物密度监测方法 蚊虫》(GB/T 23797—2009)幼虫容器指数法进行,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记录(图4-3)。

图4-2 大型活动病媒生物监测信息管理系统功能结构图
资料来源:吴丽群,等,2021.关于构建大型活动病媒生物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研究[J].中国媒介生物学及控制杂志,32(3):348-354.

图4-3 鼠密度监测记录表(夹夜法/粘鼠板法)
注:①每个生境(运动员村、竞赛场馆、训练场馆、其他)填写一张表格。②在病媒生物风险实际监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对内容进行调整。
2.病媒生物风险管理措施
体育赛事病媒生物风险管理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建立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组(或在安保部、医疗保障部下设单独业务口)。负责体育赛事期间病媒生物风险管理的协调工作,并与举办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病媒生物防治服务站、爱国卫生办公室等)协同开展病媒生物风险筛查评估,根据事态发展程度决定启动应急响应的时机、级别;共同开展信息收集、流调(接触情况、活动轨迹等)工作,组织和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到赛事组委会(执委会)开展辅助工作;依据《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2009)等法律法规,编制病媒生物风险应急响应预案、病媒生物风险管理方案、病媒生物风险事件报告制度、病媒生物危机应对指导手册等工作方案;对病媒生物防治工作进行检查和验收,提交病媒生物风险评估报告等。
(2)明确病媒生物防治范围、对象。在赛事筹办阶段,对举办地城市全域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包括对管道、垃圾储运设施、存水处、厕所等病媒生物易孳生地,采取冲洗、消杀、平整、疏通等措施;在赛前3个月或半年,对抵离场所(车站、机场、酒店、运动员村等)、交通工具(各类保障车辆)、餐饮、竞赛场馆、训练场馆、开闭幕式等所有相关场所进行重点防治工作;在赛时阶段,对运动员村、体育场馆的内部和外部进行日监测,并一日一报。需要注意的是,在场馆常态化运行期间,要保持体育场馆内外部环境整洁,随时清除易孳生病媒生物的积水、有机废物等。
(3)深入宣传,全面培训。大多数人对于病媒生物风险、传播媒介、传播规律和危害程度缺乏认识,极易传播和扩大恐慌情绪,而恐慌情绪会在短时间内进一步引发公众对公共卫生风险事件的非理性行为。因此,在赛前阶段,宣传部门(新闻宣传部)需要进行病媒生物防治工作的宣传,提高公众的支持和配合意识;人力资源部门可以邀请举办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病媒生物防治服务站、爱国卫生办公室等)有关专家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培训工作;竞赛部门、项目管理中心和体育协会等需要加强参赛运动队的管理,运动队生物病媒风险管理体系如图4-4所示。在病媒生物风险较为严峻期间,经评估后上报决策部门仍决定举办的体育赛事活动可进行全程闭环管理。

图4-4 运动队生物病媒风险管理体系
资料来源:付德利,等,2021.运动队传染病防控策略探讨——以山东省运动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为例[J].山东体育科技,43(2):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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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爱卫会、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爱卫会、卫生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有效防控病媒生物传播性疾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全国爱卫会、卫生部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了《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卫生部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防止传染,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病媒生物是指能够将病原体从人或者其他动物传播给人的下列生物:
(一)蚊;
(二)蝇;
(三)蟑螂;
(四)鼠;
(五)省级以上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规定的其它病媒生物。
第三条 县级以上爱卫会要将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纳入爱卫会工作规划,负责对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病媒生物的预防控制工作。
第四条 全国爱卫会办公室负责全国病媒生物控制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爱卫会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宣传教育;
(二)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
(三)组织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检查;
(四)表彰奖励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先进单位和个人;
(五)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遵循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预防控制原则,坚持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鼓励个人和家庭搞好居家卫生的方针。
第六条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行单位责任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要建立日常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病媒生物密度,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防止病媒生物孳生、繁殖和扩散,避免和减少病媒生物危害的发生。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爱卫会要根据本行政区域人口分布、病媒生物密度、传染病流行等情况确定病媒生物重点预防控制地区、场所,并提出具体的预防控制目标和要求。
第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爱卫会可以根据当地病媒生物活动高峰规律,组织集中、统一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要按照当地爱卫会的部署,积极参加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
第九条 医院、宾馆、机场、港口、火车站、汽车站、交通工具等人员集中的场所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筑工地、农副产品市场、废品收购站、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场、粮库等易招致或者孳生病媒生物的场所,要指定人员负责病媒生物的预防控制工作,并设置病媒生物防范和消杀设施。
第十条 城镇建设规划要包括治理蚊蝇孳生地等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
建筑物管线、市政管井和下水道系统要设有防范病媒生物侵害的设施。
第十一条 农村地区要结合改厕、环境改造、垃圾与粪便管理等工作,在清除孳生地的基础上,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
第十二条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使用的药物、器械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禁止使用违禁药品。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爱卫会要组织专业机构对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效果进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有责任单位的,要及时责令整改。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并及时将监测结果报告当地爱卫会。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协助爱卫会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技术指导和专业培训工作。
第十五条 鼓励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为单位和个人提供符合质量安全要求、收费合理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
第十六条 对具备以下条件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省、自治区、直辖市爱卫会办公室可以建立公示制度,以方便需要服务的单位和个人选择:
(一)有合法资质;
(二)有完整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操作规程;
(三)有与业务量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合格的技术人员;
(四)有符合要求的经营场所、库房、专用药物与器械;
(五)收费合理。
第十七条 各级爱卫会要将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所需经费纳入工作预算。
第十八条 鼓励和支持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技术的研究,鼓励和支持推广应用先进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技术、方法和药械。
第十九条 各级爱卫会要对在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