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接触当日消息
显然,现代工业社会中的公民对当前信息的需求在数量上远远大于以往。我们认为,所有公民并非在任何时候都会实际使用他们接收到的全部材料。出于个人需要或个人选择,许多人自愿把分析与决定的权利交给他们所信任的领袖。我们社会中的这种领袖是自由选出并且不断更换的,是非正式、非官方和灵活多变的。任何公民在任何时间都可以掌握做决定的权力。政体以这种方式经过同意而得以延续。
但是,这种领袖地位没有改变广泛传播新闻和意见的需要。领袖们是不能被认知的;只有使信息能为人人所用,我们才能了解他们。
本章所列的五项要求,说明了我们的社会有权向它的新闻界索取什么。现在我们可以进一步考察新闻界的工具、结构和表现,来看看它是如何满足这些要求的。
让我们用另一种方式来概括这些要求。
关于美国人民要求美国新闻界提供的服务,其特点不同于以往所需要的服务。第一,它对于维系经济运行和共和政体是必不可少的。第二,无论是在所需信息的数量上还是质量上,它都是一种其责任大大增加了的服务。就数量而言,美国人民可获得的关于他们自己以及他们的世界的信息,必须同他们——在紧密整合的现代世界中的一个工业化的自治共同体的公民——的利益与所关心的事务一样广泛。就质量而言,信息必须以如此方式提供:小心翼翼地考虑事实真相的完整性和呈现的公正性,以便美国人民可以运用理性和良知,为他们自己做出对于维系他们的政体以及坚持他们的生活走向所必需的根本性决定。(https://www.daowen.com)
[1]根据《兰登书屋韦氏大学词典》,“刻板成见”是指“一个社会群体所共同抱持的对某人、某群体等的简单化和标准化的认知或印象”。沃尔特·李普曼在其名著《公众舆论》中多次使用了这一术语。
〔1〕在使用这个类比时,本委员会无意建议传播机构应该承担共同载体的法律责任,例如被强制接受所有版面申请、收费管制,等等。
〔2〕由位于丹佛(Denver)的全国意见研究中心(National Opinion Research Center)最近进行的一项民意调查表明:我们社会的基本价值观需要不断更新。每三位被调查者中就有一位认为,甚至在和平时期也不应该允许报纸批评美国政体的组成形式。只有57%的被调查者认为,在和平时期应该允许社会党在美国出版报纸。另一项调查显示,不到1/4的被调查者对什么是《权利法案》有“相当准确的了解”,而新闻界最为珍视的价值观——它自身的自由——却被广泛忽视了;这种自由似乎只得到了新闻界消费者中的部分人的模糊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