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投入,强化污染防治攻坚的能力保障体系建设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投入生态环境保护资金逐年持续增长,其中2020年超过310亿元,共获得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合计42.5亿元。2018年起,每年安排37亿元专项支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为强化源头预防,推进科学保护提供了坚强的基础设施和科技及人才支撑。高效开展“三线一单”编制、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和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生态评估调整等工作,为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积极加强医疗废物处置,医疗污水、城镇污水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核与辐射安全等监管,确保环境安全。加强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及时掌握环境质量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