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监察官的职业能力
监察官能力的提升主要通过自身努力和外界推动两种形式完成。一般来说,在长期的监察工作实践中,监察官的职业能力会有所提升,形成宝贵的工作经验。但个人的自我提升往往需要依靠自身的自觉性来支撑,并不能如制度一般在整体队伍素质提升中发挥作用。通过制定和实施相关的制度则可以推动监察官进行自身能力的提升,促进个体在制度框架内有计划地自我深造、学习、发展。例如,定期对监察官进行统一的职业培训,是监察官提升职业能力的一种方式。培训内容应涉及监察权行使的方方面面,培训方式和内容应紧跟新的形势变化。但近年来,有关的职业培训尽管数量繁多,但总体质量堪忧,许多工作人员不重视其作用,甚至很多时候抱有无所谓的态度。这样一来,统一培训就不能达到应有的目的和效果。根据时代的变化和反腐败的新形势,培训内容应该摒弃传统的理论说教,加大实际应用技术培训比重,转型专业化培训。因此,对于监察官的培训应有针对性,培训内容应多样化,并制定相关的规则检测培训成果,以此真正达到促进监察官能力提升的目的。(https://www.daowen.com)
“兵贵精而不贵多”,监察委员会内部人员之间的交流学习机制可以相互帮助提高能力。一是各级监察委员会之间可以建立相互交流的机制,由能力突出的监察官与其他层级的监察委员会进行交流。在此过程中,监察官之间不仅能够学习借鉴有效的做法,也可以发现其他层级监察委员会的不足以促进其改进。二是鼓励有经验、有能力的检察官以“一对一”或“多对一”、“一对多”等方式培养新生骨干力量。在“一老一新”的相互交流沟通中,可以进行专业能力的传授和更新,共同促进能力的提升。三是在内部建立选拔评审机制,达者为先,有能力有品德有才干的人员优先被提拔,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四是开展学习交流活动,每隔一段时间组织纪检工作人员在不违反保密原则的情况下交流工作经验,介绍工作方法。通过这些方式能够积极调动优秀力量,发挥其宝贵的经验和能力,在此过程中完成监察官队伍综合能力和整体素质的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