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解十:民主就是“选主”?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误解十:民主就是“选主”?

既然现代民主的核心是竞争性的选举制度,那么民主会不会沦为“选主”呢?“选主”的英文是electocracy,可直译为“选举统治”。国内有著名学者指出现代民主已经沦为“选主”,意指两个主要的含义。第一,“选主”是指选举统治者,然后由选举出来的一个或一群统治者行使统治权,而这已背离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本意。第二,“选主”按英文本意是指选举决定的统治,选举本身成为统治或政治的核心问题。这样,可能影响乃至操纵选举的力量就有可能左右政治。倘若财富能够控制选举,民主甚至会从“选主”沦为“金主”。

那么,怎样对待这种“选主”论呢?拿第一种观点来说,约瑟夫·熊彼特也认为,民主并不意味着人民的直接统治,而只是意味着人民有选择谁来统治的权利。笔者相信,熊彼特不会认为这是民主的理想状态,但这是民主的不得已状态。对大型现代国家来说,时时、处处由人民直接统治的情形不仅尚未出现过,而且在可预见的将来也不会出现。所以,以此来批评现代民主是“选主”,就是以现实中并不存在的理想标准来批评一种并不完美的现实状态。实际上,与非民主政体相比,民主政体的巨大优势就在于人民有权选择统治者,而其他政体下的统治者要么是自我任命的,要么是一个小圈子任命的。(https://www.daowen.com)

第二种批评的观点也有类似的问题。民主政治既然承认“一人一票”,就意味着民主在基本的方面是“数人头的政治”。当然,每个人的政治影响力是不同的。那些有较强的组织动员力量、较大的言论与话语权以及丰裕的财务资源的人会拥有更大的政治影响力,从而可以在更大程度上左右选举与政治的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讲,民主确保的是权利与形式上的政治平等,而不能确保结果与实质上的政治平等。即便如此,投票规则仍然是一人一票和多数决定,这就是人类社会可能实践的一种政治平等。想让每个人发挥完全同等的政治影响力,这是任何社会、任何制度都做不到的。而且,普通选民还可以在同样拥有巨大政治影响力的不同政治精英团体之间做选择。此外,为了防止资本力量过分干预选举,很多民主国家还设定政治献金法,规定个人与企业政治捐款的上限。

选举尽管是民主的核心,但并非民主的全部。在一个合宜的民主体制下,选民经由政治参与养成的自治能力、重复博弈所塑造的政治判断力,政治精英和政治团体经由竞争所形成的制衡力量,以及言论自由条件下的媒体与舆论监督,都构成了实际民主生活的一部分。这些都可以防范少数人借由权力与金钱的力量单方面操纵选举与控制政治。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