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解十八:民主与自由相互冲突?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误解十八:民主与自由相互冲突?

民主与自由的关系也是热门议题。过去国内学界有人很强调“自由是目的、民主是手段”,这种观点本身并无大碍。但是,过分担心民主与自由互斥逻辑的人可能会恐惧民主。他们担心,民主强调的是政治参与和多数决定,但当这种民主规则超越应有边界,侵犯少数人的权利时,民主就有可能破坏自由。在这个问题上,很多人容易想到“多数的暴政”这样的概念。的确,这样的事情在历史上也发生过。比如,在个别国家尝试民主的过程中,下层群众希望通过武力或立法来征收上层阶级的财产,或者未经审判与司法程序就剥夺人的生命与自由,等等。所以,这一派主张,立宪的或法治的威权政体要优于无节制的民主政体,因为前者保护自由,而后者可能破坏自由。

但是,民主与自由不仅有互斥的逻辑,还有互补的逻辑。自由主义的政治主张是“统治须基于被治者的同意”,这样,与自由原则最契合的政府形式乃是自治政府。那么,如何实践自治政府的原则呢?迄今为止,唯一被实践过的自治政府就是民主。唯有民主能够实践“统治须基于被治者同意”的政府形式。与之相比,即便是最优良的威权政体,亦不可能成为“基于被自治者同意的统治”。同样重要的是,当“自由优先派”担心民主有可能沦为自由的敌人时,事实上威权统治更有可能是自由的敌人。从历史来看,符合立宪和法治原则的威权政体主要出现在近代欧洲。在其他地方,与民主相比,威权政体通常都是自由更危险的敌人。很多一流的知识分子和工商人士出于对大众民主的恐惧而宁愿选择他们认为的开明威权政体。这固然可以理解,但他们最后得到的可能是既无民主亦无自由的威权统治。(https://www.daowen.com)

当然,好的民主往往都实现了与立宪主义和法治的联姻。立宪主义和法治不仅是对政府权力的约束,也是对民主决策本身的约束。民主并不完美,这样做就更有可能保障人们所珍视的自由。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