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一年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职,担当作为,做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龙胜实践,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生态排头兵”作出积极贡献。
全年共召开常委会会议5次,主任会议10次,完成2部地方性法规送审稿,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1个,组织开展执法检查8次,集中视察、专题调研16次,作出决议决定10项,任免干部62人次,组织宪法宣誓30人次。县人大常委会有关亮点工作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的相关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3次,得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领导肯定性批示2次,在桂林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的相关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4次,得到桂林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肯定性批示1次。圆满完成自治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铸牢思想之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的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引领和推动人大工作。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党组会19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4次、专题研讨会2次。常委会领导下到基层宣讲9场次。通过持续加强学习,常委会和机关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高,形成了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定践行“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坚持把党的领导始终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决维护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始终在县委领导下开展人大工作。在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后,及时召开县委人大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龙胜人大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县委全力支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以及市委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任务分工方案,规范和加强乡镇人大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按要求配备两名副主席、人大秘书,调整优化人大及其常委会专(工)委室人员配备,将人大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第一时间研究批复成立县级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中心并加强建设,安排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编制4名。
全年向县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活动19项。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在常委会工作中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确保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
(三)坚持规范人事任免。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结合原则,对县委提名和“一府一委两院”提请任免的干部,严格程序,依法办理。开展任前表态发言、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切实强化被任命干部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一年来,常委会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2人次,县委人事安排意图全部实现;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后履职谈心谈话,鼓励新任领导干部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为全县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四)倾力担当作为,坚决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常委会领导认真落实县委工作安排,积极主动深入县领导联系乡镇、企业、项目一线,理思路、出点子、谋发展、增成色,促问题解决、抓工作落实,助推乡村振兴、重大项目建设、疫情防控等中心任务落实。围绕农村产业发展、环境整治、乡风文明等重点事项开展调研,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展示出积极作为、善作善成的人大担当。
(五)加强组织和队伍建设。把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放首位。2022年,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代表桂林市人大系统在全区人大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代表桂林市县(区)人大在全区人大系统机关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初心如磐把党的建设落实到人大工作全过程》书面交流,龙脊镇、乐江镇在全市人大组织和队伍建设工作座谈会上作书面经验交流。
二、强化立法和法律监督,着力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一)突出龙胜特色,加强生态领域立法。坚持开门立法,探索“小切口”立法,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提升立法质量。紧紧围绕县委关于加强生态建设总体部署,按照常委会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多次到代表联络站召开征求意见会,主动与立法研究评估单位对接磋商,赴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安顺市等地开展梯田、森林保护立法工作学习考察,《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梯田保护条例》形成征求意见稿,《龙胜各族自治县森林资源管理条例》已完成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一审。
(二)开展执法检查,推进依法有效监督。常委会充分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监督利剑作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法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强化整改落实。对《龙胜各族自治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并形成报告交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围绕生态环境保护“最严监督”专项视察,开展对自治县《关于严格自然资源保护 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议案的决议》视察,在守护龙胜“绿水青山”中强化人大监督力量。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检察机关诉前羁押、人民法院关于诉源治理专题调研。协助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到龙胜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执法检查。
(三)加强基层站点融合建设,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全县10个乡镇人大代表履职活动中心、35个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过程中同时融入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在开展《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梯田保护条例》立法和《龙胜各族自治县森林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过程中,到人大代表联络站召开立法征求意见座谈会15余次,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村两委、群众对条例的意见建议,将多数人的一致性意见融入立法条文,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龙胜立法实践。
创新利用全国基层立法联系点大平台,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立法培训班,成功举办桂湘黔三省(区)六县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区域协同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龙胜在促进六县区域协同立法、社会基层治理、民族交往交融等方面的合作,进一步密切边远地区少数民族群众与国家立法机关联系的举措被全国人大法工委以简报参阅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阅件。
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落细落实,探索和总结了“选举、议事、决策、管理、监督”民主的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龙脊模式”,并得以在全区推广。《龙胜各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扎实做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专项报告》得到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跃飞及副主任卢献匾的批示肯定。
三、增强监督实效,助力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一)加强财经工作监督,高度关注经济运行。坚持每年听取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等报告。深入开展财税调研,及时批准预算调整方案,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加强政府债务监督,听取自治县2021年政府融资平台公司融资情况报告,听取审议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督促自治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切实摸清国有资产家底,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一步涵养财力。听取审议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清单,切实提高预算约束力。
(二)紧扣群众关切问题,促进民生福祉改善。聚焦县城管理的痛点、难点问题,开展县城常态化治理工作调研。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县建设工作调研。聚焦民族文化保护传承与发展,开展龙胜传统古村落、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发展工作专题调研。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农业产业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以及《桂林市红军长征湘江战役文化资源保护条例》立法工作调研。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卢献匾副主任和刘有明副主任分别率队对龙胜的医疗保障、人大代表、乡村振兴、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情况、自治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工作开展调研。
(三)聚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开展司法监督。听取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诉源治理的报告,督促自治县人民法院加强源头预防,建立完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机制,强化基层治理工作。听取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诉前羁押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精准把握政策适用范围,严把案件质量关,积极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实现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统一。认真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参加“两院”座谈会、观摩庭审、调解、执行、审判监督125人次。
对新实施的《信访工作条例》开展多方宣传,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8件次,均已办理和交办、转办、督办到位。举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题培训班,不断规范和提升我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能力,首次对10个乡镇提出的议案进行备案工作。
四、改进代表工作,全面提升履职服务和保障水平
(一)加大对代表履职能力的培训。坚持每年为县乡两级人大代表订阅《广西人大》杂志。组织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部分自治县十七届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到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开展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暨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和人大工作者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的综合素质。常委会领导及相关委室人员深入到乡镇及代表联络站开展系列宣讲培训15场次。
(二)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常态化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履职活动75人次,及时向代表通报常委会工作,支持“一府一委两院”邀请代表参加相关会议和活动。组织市人大代表开展年中调研和年终视察活动,做好市代表参加市人代会的服务保障工作,推动市县两级人大代表闭会期间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开展人大代表述职评议活动,强化代表履职管理和服务。开展评选表扬星级代表联络站,县、乡代表履职之星,优秀代表建议、承办建议先进单位活动,激发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人大代表比学赶超的劲头,不断激发代表履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建立“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间、定任务、定责任”的主任督办负责制、承办部门责任制,确保代表议案建议高质量办理。充分利用龙胜民族村寨都有公共火塘和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的特色,把各级代表和群众聚在一起,倾听基层心声,回访意见落实情况,“火塘回访”成为龙胜人大访民情、听民意、汇民智、解民忧、暖民心的一个重要载体。县财政落实代表建议办理经费885万元。如:金江代表联络站五级代表进站履职后,落实专项资金解决全县18个村904盏路灯建设。主动靠前,加强对重点建议的督办,对“加快瓢里交州至三门矿区道路建设”及“加快推进瓢里至平等公路二期建设”建议重点督办,加快推进我县基础设施建设。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60件建议全部办理答复,满意率98%,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期盼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建好用好民主民意表达平台载体。按照自治区、桂林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落实履职平台建设“十一有”要求,不断推进代表工作制度化以及代表履职服务中心和联络站规范化建设,建成金江、平野、广南、江口、六漫等一批与党建、乡村振兴、民族团结、红色文化、企业发展、基层立法联系相融合的特色联络站,金江代表联络站被评为自治区级优秀代表联络站。确保各项代表活动有主题、有计划、有方案,围绕“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建设幸福宜居家园”年度主题,全县各级代表628名、群众代表350名进站参加主题活动,共收集到各代表联络站提出的意见建议155条,分别交由各级部门加以解决,代表提出建议质量水平不断提高。各联络站组织人大代表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开展实地回访活动,通过再调研、再核实,进一步深入了解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宣传站、民意窗、连心桥、监督岗、大课堂”五大功能得到强化和提升。
2022年,自治县人大代表履职赋能工作的“四个一”举措,得到了桂林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赵仲华的批示肯定,认为创新人大代表“四个一”履职举措,接民情地气,取得了群众能感知的实际效果,经验值得总结借鉴。
五、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不断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
(一)坚持把提高政治能力放在首位。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中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制定《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打造“四个机关”工作方案》,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成立“推进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工作机制建设”“代表履职赋能”“生态环保的最严监督”等5个专班,推动人大各项工作创新发展。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运营好“龙胜人大”微信公众号,坚持把住关口、守好阵地,以正能量传播党的声音、讲好人大故事。
(二)建立健全机制,规范管理。对机关现有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清理,修订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制度规定10余项,人大各项工作和队伍管理更加科学规范。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和工作程序,深入细致做好办文办会办事各项服务,实行清单式工作法,强化工作落实。
(三)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转作风,巩固扩大为基层减负的成果。支持自治县纪委监委驻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制定《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推进建设“履职为民,清廉人大”工作方案》,积极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常态化开展思想作风、廉政勤政等方面监督教育和谈心谈话活动,推选和学习“勤廉榜样”等先进典型,引导机关干部向先进看齐,作先锋表率,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理念,戒除“躺平”心态、打破寻常状态、闯出奋进姿态,展现新时代人大机关干部良好形象。
(四)强化指导,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联系。坚持常委会领导联系指导乡(镇)人大工作制度,根据新修正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乡镇人大工作条例》,督促、指导10个乡镇召开年度二次人民代表大会,所有乡镇均按照时间节点,依法依规圆满完成任务并提出议案。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配备全市乡镇人大工作力量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县委的高度重视下,完善乡(镇)人大主席团班子建设,进一步充实了乡镇人大的力量。建立基层人大干部到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跟班学习制度,制定年度绩效考核办法,不断提高做好县乡人大工作的整体合力。
常委会机关干部深入平等镇广南村开展帮扶工作。向瓢里镇平岭村派驻第一书记,支持该村基层组织、基础设施、农业产业、村集体经济等方面发展,协助争取和完成平岭村太阳能路灯亮化、人饮工程、水田灌溉等项目的落地实施,在助力乡村振兴中贡献人大干部力量。
各位代表,一年来,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各位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同志共同努力的结果,是自治县人民政府、自治县监察委员会、自治县人民法院、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和乡镇人大主席团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县政协、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社会各界以及全县各族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新时代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对代表建议的督办力度需进一步加强;监督的刚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认真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