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分型的中国专家建议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三、糖尿病分型的中国专家建议

当前通用的糖尿病分型方案(1999年WHO糖尿病分型)及2019年WHO提出的糖尿病的分型诊断建议均受到了挑战。一方面,T1DM、T2DM和LADA的定义相互矛盾和混淆;另一方面,在发病机制方面,T1DM也有非免疫机制,而肥胖伴T2DM也有免疫发病机制。并且,在糖尿病的病因分型临床实践中,因缺乏可操作性的规范化诊断路径,临床医师基于上述指南分型时仍常遇困惑,亟待提出新的建议与策略解决。2022年,中国医师协会内分泌代谢科医师分会及国家代谢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发布的《糖尿病分型诊断中国专家共识》(以下简称“本共识”)根据病因将糖尿病分为T1DM、单基因糖尿病、继发性糖尿病、GDM、未定型糖尿病和T2DM共6种类型,具体分析如下。

(一)特殊类型糖尿病

特殊类型糖尿病共包含8种亚型,其中“胰岛β细胞功能单基因缺陷”和“胰岛素作用的单基因缺陷”2种亚型为影响胰岛发育和胰岛素合成、分泌或作用相关的单基因突变所致;而“胰源性糖尿病”“内分泌疾病性糖尿病”“药物或化学品相关性糖尿病”“感染相关性糖尿病”“罕见免疫介导性糖尿病”及“遗传综合征相关性糖尿病”6种亚型为已知的原发基础疾病所致,将这些病因不一的患者同归为特殊类型糖尿病不利于精准诊治。因此,本共识建议取消特殊类型糖尿病这一名称,将上述影响胰岛发育或胰岛素合成、分泌及作用的单基因突变导致的糖尿病独立列为“单基因糖尿病”,以指导实施针对性治疗;将其他继发于明确基础疾病的糖尿病归类为“继发性糖尿病”,以强调原发病因治疗的重要性。

(二)妊娠高血糖(https://www.daowen.com)

目前根据糖代谢紊乱状态可将妊娠高血糖分为GDM、妊娠显性糖尿病和孕前糖尿病3类。就病因而言,GDM的发生主要与妊娠生理状态相关,应保留独立分型。而妊娠显性糖尿病与孕前糖尿病的病因与妊娠状态的关系不大,建议取消这两项独立分型并根据疾病特征将其归属于相应病因类型。

(三)未分类糖尿病

2019年,WHO的“未分类糖尿病”是对初诊糖尿病无法归入其他类别时而暂时采用的名称。本共识基于病因分型,对具有疑似单基因糖尿病或T1DM等临床特征,但胰岛抗体和基因筛查无阳性发现者,目前难以归为某一类型,建议采用“未定型糖尿病”这一名称,以突显其仍需随访及今后病因确诊的必要性。

鉴于此,本共识建议根据病因将糖尿病分为T1DM、单基因糖尿病、继发性糖尿病、GDM、未定型糖尿病和T2DM共6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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