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疗效评价标准

三、疗效评价标准

(一)骨质疏松症疗效判定标准

1.显效

疼痛完全消失,骨密度检查显示骨质密度增加。

2.有效

疼痛明显缓解,骨密度检查未见骨质密度下降。

3.无效

和治疗前相比较,各方面均无改善。

(二)证候疗效判定标准

1.临床治愈

中医临床症状、体征消失或基本消失,证候积分减少≥95%。

2.显效

中医临床症状、体征明显改善,证候积分减少≥70%,<95%。

3.有效

中医临床症状、体征有好转,证候积分≥30%,<70%。(https://www.daowen.com)

4.无效

中医临床症状、体征均无明显改善,甚或加重,证候积分减少不足30%。

计算公式(尼莫地平法)为:[(治疗前积分-治疗后积分)÷治疗前积分]×100%。

(三)主要症状或体征的疗效判定标准

1.临床控制

主要症状或体征消失或基本消失。

2.显著进步

主要症状或体征明显改善。

3.进步

主要症状或体征有好转。

4.无效

主要症状或体征无明显改善。

(何浩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