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学耽误了对存在的意义本身和对人的存在的追问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第十三节 现象学耽误了对存在的意义本身和对人的存在的追问

但关于存在的问题将去向何处呢?当存在的“是什么”及其各种不同的样式获得了规定的时候,这就已经足够了吗?在认识中,这一“何所向”(Wozu)最初还不是一个首要的标准。像这样(着眼于何所向)去追问意向式存在者的存在问题,还只是一种完全一般的可能性!然而这最终也是一种必然性吗?

首先需要指出,关于现象学课题域即纯粹意识的阐发,其本身的目标正是在于赢得存在者之间的区分,在于确定存在者内部的基本区分,这就是说,在根本上回答存在问题。胡塞尔说:“范畴学说必须完全地由所有存在区分中的这一最彻底的区分——作为意识的存在与作为在意识中自我呈报的存在即‘超越的’存在——出发,而如同人们所洞见到的那样,只有通过现象学还原的方法,才能充分纯粹地赢得这一区分并认识到它的价值。”〔32〕不但存在者中的基本区分据说将随着纯粹意识本身的赢取而一同获得发现,而且还原本身的任务也不外乎就是确定并显明这一基本的存在区分。然而,现在我们却看到了一个奇怪的情况:在这里,一方面要求赢得彻底的存在区分,另一方面却又没有原本地对那些进入此一区分的存在者之存在加以追问。更有甚者,在这里进行的是一种存在探询,是关于存在者领域的区分,这就是说,这里需要预先保证的是:人们已然着眼于存在而对存在者作出了区分。如果我们进一步询问:在这里存在意味着什么,人们应从什么着眼而将绝对的存在相对于实在性加以区分,〔33〕那么,在这里我们根本就找不到关于这个问题的某种回答,甚至也找不到对这个问题本身的明确的提问。在赢取这一基本的存在区分之际,人们未曾追问被区分的存在者本身的存在样式,没有追问意识的存在样式,而更为根本地则是没有追问那引导着整个存在区分的东西——没有追问存在的意义。由此就可以看清:存在问题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问题,不是只具有一种可能性的问题,相反,在现象学本身的最为本己的意义上,它恰好是一个最为紧迫的问题——而在一种比起我们目前关于意向式存在者的讨论更加彻底的意义上,它也是一个非常紧迫的问题。

这样,我们实际上看到的是:在现象学成型的进程中,尤其在它的突破进程中,现象学研究就已然徘徊在一种根本的耽误之中,确切地说,从现象学对于那应该成为其课题的东西,即对意向式行为和一切连带此行为一同被给予的东西所作的探询和规定来看,在现象学研究中还存在着一种根本的耽误。(https://www.daowen.com)

现在,我们就可以确定关于存在问题的这两项根本性耽误了:一方面,现象学耽误了关于这一特别的存在者之存在,即关于行为之存在的追问;另一方面,现象学还耽误了关于存在本身的意义的追问。

但是,这样的一种情况究竟是如何可能的呢:一种把“朝向实事本身”当作自身原则的研究,竟然任由其最本己的实事得不到基本的考察?难道现象学研究在事实上竟是如此地非现象学式的,以致它把它的最本己的领域排除在了现象学的追问之外?在我们结束目前进行的批评并由之过渡到积极的考察之前,我们还要坚持去揭发一切可以发现的、能指引我们根据意向式存在者之存在本身而去规定意向式存在者之存在的基点(Ansätze)。在现象学中,是不是还没有对意向式存在者自身之存在明确地加以追问呢?确切地说,现象学是不是还没有超出前面所讲的“自然主义立场”而提出这一追问呢?而一旦现象学相对于心理学划开了界限,这个问题不是必定就会马上浮现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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