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此在在它的世界中所具有的开觉状态之结构:现身情态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a)此在在它的世界中所具有的开觉状态之结构:现身情态

以上对于作为共在的此在所作的分析(这种分析就着眼于作为常人的此在所具有的存在方式)表明:在操持所及的世界以及恰好在公共的世界里,此在本身——常人本身——也一同得到了揭示。世界的意蕴不仅总是通过让某物在操持中照面而开显为此在的存在的有所定向的“其间”(Worin),而且此在本身就是相关于它的“之中在”(Insein)本身而当场在此的,此在自身就是自足地在此的。此在本身就寓于它所操持的东西之中而一同当下存在,并且在某种意义上是得到了揭示的。

这两种现象——世界的展开状态本身以及在-世界-中-存在也一同得到揭示这一实情——就规定了那个我们称之为开觉状态的统一的现象。〔1〕我们首先应该明白的是:在这里,(开觉状态)这个表述完全不是且永远也不是在讨论关于世界的一种特别的专题性知识或者关于此在自身的一种特定的知识,毋宁说它只是关涉到此在本身的存在结构,而前面所说的那种知识则是被奠基的知识且是由于以下条件才成为可能的:世界作为已开显的世界能够在一种“此”中际会。“此”就是那个我们称之为此在的存在本身。在此在一同被揭示之际,此在本身还并没有明确地、专题地得到拥有或知晓,实际上,这一开觉状态的结构应该首先被理解为一种存在结构、被理解为一种存在的方式。只有作为“这里”和“那里”,带有其代词含义“我”和“你”的此在副词才能够使作为此在的本己的之中-在和作为共同此在的他人变得清晰起来。唯当存在着像“此”这样的东西(这个“此”是我们的趋于相互共存的存在),唯当在根本上存在着一种境遇整体(Bewandnisganzheit)的可能性,“这里”和“那里”才是可能的。一种在世界上所出现的东西,一种质料的事物本身永远也不是一种“此”,而是在这样的一种“此”中际会。因此,我们就把我们也将其叫做“人”的这一存在者称之为一种就是它的“此”本身的存在者。借此,我们才达到了对“此在”这个术语之意义的一种严格的表述。

与现象相切合,在我们所使用的术语中,“此在”所指的并不完全就是“这”和“那”的出现,毋宁说,它所指的就是成为这个“此”本身。这个“‘此’-特性”就奠基于一种存在者的存在方式,此存在者具有世界的开觉状态以及进而在-世界-中-存在本身的开觉状态的结构。此在的存在作为在-世界-中-存在,作为在远去中临近着的(beibringend)东西,就是此本身。此在这种存在者从根子上就秉有它的此,由之世界在根本上才能够得到揭示。此在并不是在一种僵死的属性的意义上从根子上秉有它的此,相反,此在是作为有待于去存在的东西,即有待于去成为它的此的东西而秉有它的此——这一点恰好就是此在的原本的存在意义所在。按照我们关于常人所说过的话,这个此首先总是与他人的共同-在此,也就是公共的有所定向的此,每一此在都不断地处在这样的一种公共的有所定向的此中,即使此在仿佛完全地退隐到了其自身时也是如此。

关于世界的特殊的开觉状态(我们已经将它与之中-在相区别而称之为展开状态),我们已暂先通过意蕴和世间性的分析而将其充分地规定为这样的一种展开状态:由于具有此在性质的存在者开显着或开显了一个世界,这种展开状态才得获得给出。之中-在的共同-开觉状态本身,就是说我首先以一种世间化的方式趋向我的此在本身,即在操持性的融合于世界之际我也以自身-世界的方式同时拥有着我自身,这并不是世界的展开状态的某种后果,而是与世界的展开状态同等原初的。现在,对于此在与其世界的共同的开觉状态之结构,还需要我们作出更为详尽的规定。

我们说过,操持就融身于意蕴之中;这是一种以操持的方式寓居于世界之内,寓居于这个有益的、有用的等等之类的世界上。只要世界通过这一意蕴的特性而以这种方式际会,那么它就在操持面前照面,就是说仿佛它不断地将自己投放给了一种倚赖于世界的存在,这种存在具有牵挂的意义,具有为了某种东西而生存在牵挂之中的意义。这一规定着此在的存在方式的操持性的倚赖于世界,现在就被世界本身不断地以这种或那种方式所牵动(angegangen)。世界牵动着操持,就是说,作为在操持中获得揭示的世界,它不是向一种单纯的对某个现成之物的观看和盯视照面,而是首先且不断地——在对世界的观看之际也是如此——向一种操持性的在-世界-中-存在照面,就是说,在-世界-中-存在仿佛是由世界的危险处境与无危险处境所不断地唤起(aufgerufen)的。在一切的与世界打交道中,此在作为之中-在而以某种方式受到牵动与唤起(现身情态的方式),并且,只有当此在处于无惊无扰的忙活中时,当其处于一种安稳的不受威胁的使用之际,当其对操虑所及的日常事务浑然不觉之际,它才会受到牵动与唤起。

浑然不觉(Indifferenz)的特征有:打交道的无惊无扰,日常行为的安定平稳,行事中的无所谓在任何时候都可被(并且也将被)不安与害怕所替代,或者后者重又被无忧无虑和自我放任直至飞扬的暴怒所替代。只是因为操持性的在-世界-中-存在从根子上就是凭借危险处境和不危险处境,简短地说,凭借作为意蕴的世界而成为有所寄托的,处于被牵动状态的浑然不觉现象及其偏转在根本上才是可能的。只是因为此在本身就其自身而言就是牵挂,世界的危险性、世界的意蕴才能够得到经验。这并不是说,牵挂性的此在“以主体的方式”如此地理解世界——这是对事态的一种完全的颠倒,而是说,牵挂性的之中-在揭示着世界的意蕴。

在这样的一种高扬或者相反的一种低抑状态中,总是一再显示出作为此在之枢机的如下这同一种现象:此在总是以这种或那种方式而在所有的与世界的打交道中自现(sich befindet)。此在以这种方式或那种方式、在这一或那一情调(Stimmung)中自现。当我们说此在自现时,我们用这个“自”(sich)首先完全不是清楚地意指那种成型的和专题的被意识到的自我本身,相反,在日常的混迹于常人之际,这个“自”恰好能够成为并也实际上成为了那个不确定的众人本身。只是由于此在从根子上就总是自现于它的一切的存在方式之中,由于此在本身依其自身就是已揭示的,由世界所牵动的在-世界-中-存在这一同时开觉(Mitentdecktheit)才是可能的。我们把此在的源本的同时开觉所具有的这一基本形态就称为现身情态(Befindlichkeit)。

一块石头永远也不自现,而仅仅是现成可见的;与此相反,一个完全原始的单细胞生物就已经成为自现的了,这种现身情态可以是最大可能的和最幽暗的沉闷,但是就存在结构而言,它还是在根本上与如像一个物事(Ding)、一件事情(Sache)的单纯的现成可见状态这样的东西划开了界限。(https://www.daowen.com)

在在-世界-中-存在之际的自-我-现身,简单地说:现身情态,也一同属于在-世界-中-存在本身。我们选择这个表述,为的是从一开始就避免把自现(Sichbefinden)看作任何一种对自己本身的反思。关于这一现象,我们还将在分析牵挂本身的时候学习着更深入地加以洞察。此在“具有”它的世界,就是说具有一个开显了的世界,而此在自我开现。这是两个现象学式的陈述,它们所意指的是一个且同一个整体的事相,这就是在-世界-中-存在这个基本结构,即开觉状态。现身情态所表达的是一种现身(Befinden)方式:此在在它的存在中作为存在者向来就是它的此,以及此在如何是这一个此。在这里,人们必须完全地放弃这样一种企图:把现身情态解释成对内在体验的一种发现或者在根本上解释成对内在的东西的某种把握。毋宁说,现身情态就是此在之存在的一种基本样式,就是此在的之中-在。现身情态所蕴涵的开觉状态之特性所涉及的是在-世界-中-存在本身,确切地说,所涉及的是那种以人们所羁留于其上的地方为根据的、按照日常方式总是作为自现的在-世界-中-存在,以致在我们的一切所作所为之中,在我们的一切羁留之所,我们——如同我们所说——是带有某种情绪的。这一有情绪状态本身无需成为被意识到的,且可表现为一种完全的漠不相关——此在的无所谓、无聊、空虚与乏味——这是一些在此在的最为仓皇无措的时刻(flüchtigsten Moment)总是对融身于世界之中起着构成作用的特性。

在关于此在结构的阐明中至今还晦暗不明的情调(Stimmung)与有情调(Gestimmtsein)现象,乃是现身情态的一种指征(Exponent)。只有在至今所揭发出来的这一此在结构的基础上,所有的名之为“情调”与“有情调”的这些本质性现象才能在根本上得到阐明。而人们另外称之为“情绪”(Gefühle)和“感受”(Affekte)并作为体验的一种特殊的类别加以处理的那种东西,就其基本的存在结构而言迄今依然是不清楚的,因为人们还没有提出这样的任务:展露此在的根本枢机,在这里特别是展露此在的开觉状态,以便把上面如此称述的那些现象归并到此在的根本枢机和开觉状态之中。在某个确定的界限之内,人们当然总是能够对情绪和感受这样一些现象作出描述,但在这样做的时候,用康德的话说,人们总是把一种“大众化的概念”提供给我们——特别是如果我们另外还要提出这样一个要求:在开始对这些现象进行分别的描述之前,这些现象的现象结构就必须获得规定,这时我们就更只能得到一些流行的概念了。即便是一门最为广泛的心理学也永远无能揭开这些现象的原本的结构,因为所有的心理学在原则上就进达不了此在本身之结构这一维度,因为这样的心理学在根本上就不可能提出和理解这一问题。在不考虑此在分析的情况下,一般地讲,对于情绪和感受现象的忽略是与如下之点相联系的:一般人类学首先是偏向于认识和意志的,简短地说,是偏向于理性的。这样,情绪就是那种陪伴着认识和意志的东西——就像冰雹陪伴着雷电一样。在康德那里还提出了这样的见解:情绪是某种阻碍或妨害理性的东西,因而它应当被看作感性的东西,属于人的μη ον(情志)的东西。由此,人们在一开始就错失了对(现身情态)这一现象对于存在本身的结构所具有的意义的理解。在对这一结构进行更详尽的分析之际,我们就应当避免借用某种感受或情绪图表去对现身情态加以分类,毋宁说,现身情态只应当在与此在本身的基本行止之联系中获得理解。

通过把情绪和感受现象归并到现身情态的结构中去,这对现身情态这一结构的认知上的特性却也并没有道出什么,但这向我们提示出:实际上,这样的一种感受以及情绪的样式事实上具有一种揭示此在之存在的可能性。但与此同时,根据我们正要加以理解的与此在之存在的一种固有的关联,作为同样的一种现象,现身情态也有着对此在本身和世界加以遮蔽的倾向与可能性,以致与开觉状态相统一,它也生成着遮蔽的可能性,生成着障蔽(Täuschung)。障蔽并不是通过错误推论产生的,而总是通过一种原本的不-理解,也就是通过一种遮蔽而产生的,而这种遮蔽又必须根据此在的存在方式方能成为可理解的。

相对于开觉状态和展开状态而言,现身情态乃是先有的东西,它是一种与展开状态相并存的同等原初的特性,并与展开状态一同构成着我们称之为开觉状态的现象。开觉状态不是一种禀性,而是如像此在的一切结构一样属于此在之存在本身的一种方式,并因而是作为牵挂的此在重又不断地将其放入牵挂之中的方式;就是说,此在不断地操持着它的此、它的开觉状态。

现在,现身情态本身就是此在的一种去存在的真切的方式,是此在作为已然揭示者去拥有自身的方式,是此在本身由之而成为它的此的方式。在这里,这个此绝没有被理解为客体,被理解为把执的可能的课题,毋宁说,作为自现的之中-在所意指的正是:这个此并不是专题性的,但正好因此却成为了原本被揭示的东西,这样,这个开觉状态所构成的东西,无非就是去存在的方式。作为一种存在者的枢机(此存在者的本质就是去成为这一存在者),这里的开觉状态就只可被理解为此在本身的一种存在的方式和存在的可能性。下面的说法还仅仅只是对一种一般性本体论命题的运用(此命题对此在的所有存在特性都是适用的):开觉状态永远都不是什么禀性,毋宁说,所有的禀性都是此在的去存在的可能性,是此在本身之存在的方式。

具有构成作用的开觉状态属于在-世界-中-存在,这就是说,作为操持的此在合乎本质地就是趋赴开显的世界的现身性的存在。世界之展现总已经就是自现。人们必须从现象上深刻思考现身情态与世界的展开状态之间的这一原初的相互共属:此在最初并不是倚持于自己本身而自现的,以便由此出发而后去探寻出一个世界,相反现身情态本身即是之中-在的一种特性,也就是在一个世界中的总是-已然-存在的一种特性。关于之中-在这一结构在开觉状态之中的最直接的现象上的体现,我们必须如同通常所作的那样在日常状态的相互共存中去加以寻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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