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发展对象的注意事项
确定发展对象,是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保证发展党员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确定发展对象应注意发展事项以及做好发展对象入党前谈话工作。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了发展对象的注意事项。
第一,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第二,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第三,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https://www.daowen.com)
入党积极分子一旦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很快就可以办理入党手续,进入党内。如果把不好这一关口,很容易让那些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混入党内。因此,确定发展对象应注意以下问题。
首先,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全面衡量,看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基本具备了党员条件。要按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一条一条地对照,不能以偏概全。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能用“能人”标准和“富人”标准代替党员标准。
其次,要严格程序。《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确定发展对象提出了明确要求,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要认真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党小组要充分地讨论研究,负责地提出意见,党支部委员会要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讨论通过,还要报上级党委备案。只有认真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才能保证确定的发展对象不出问题。
最后,要与时俱进,勇于创新。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发展,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有许多问题光靠已有的政策规定很难解决好。这就要求基层党组织在不违背党章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勇于创新,大胆探索,不断找出符合形势发展要求,解决新情况新问题的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实际工作中,许多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大胆探索,确定发展对象时,实行了公示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等,效果很好,值得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