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 更新于 2026年11月05日 版权声明 (五)控制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 使用电子产品时,屏幕应与眼睛保持一定的距离,屏幕亮度适中。持续近距离注视时间每次不宜超过30分钟,操作各种电子产品时间每次不宜超过20分钟,每天累计时间建议不超过1小时。2岁以下儿童尽量避免操作各种电子产品。眼睛与各种电子产品荧光屏的距离一般为屏面对角线的5~7倍,屏面略低于眼高。(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