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重点
(1)制定质控标准:医疗质量评价指标是反映医疗机构工作质量特性的科学概念和具体数值表现的统一体。糖尿病足质控中心在质控管理中,都以质量控制标准制定作为切入口,通过基线调查、走访调研、资料查阅等方法,由基础到内涵,由简单到复杂,按质量持续改进的工作方法逐步推进各级医院糖尿病足诊疗质量控制标准的制定。在质控标准中,既有工作制度、各级医院人员职责、工作流程要求等,也有设备仪器质控参数和人员资质准入要求,还有单病种诊治标准和临床路径规范要求等。在标准制定过程中,质控中心需广泛听取各级各类专家意见,反复讨论,达成共识,形成初稿试行,最后,提交云南省卫生行政部门审定发布,并要求医疗机构严格遵照执行,认真接受质控中心的督导检查。由此,确保了标准的可行性和先进性,提高了执行力。
(2)组织培训学习:质控中心根据云南省各级医院目前糖尿病足诊疗开展的实际情况,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质控培训。例如定期组织继续教育学习班,定期组织病例讨论会,糖尿病足医师“沙龙”,质控中心专家组成员下基层实地培训、授课、查房,招收拟从事糖尿病足诊疗的医生、护士在糖尿病足工作室进修,网络授课等。培训工作的广泛开展,不但可以使省内各地、各级医护人员掌握了糖尿病足诊治质控标准和要求,更促进了诊疗行为的正规化、标准化、科学化。
(3)开展督导检查:①督查前。做好相关培训工作,一方面,对被督察单位开展培训,明确质控标准、项目、内容,提出质控要求;另一方面,对督查专家进行培训,对标准解读、打分尺度进行同质化要求。②督查时。注意工作纪律,严格要求,督查专家在开展督查时采取回避制和轮换式,确保督查的公正、公平。在督查方式上,采用常规检查和飞行检查相结合、数据收集分析和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使督查结果更为真实。③督查后。与被督查单位充分沟通,保留有关事实证据。专家委员会及时汇总分析,核查分值,统计最终总分,并留档备查。对每年的质控督查结果,由质控中心统一编发“质控简讯”,在全行业内通报;对于督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发出“整改通知”,要求相关医疗机构限期整改,并接受质控中心的再次检查。各医疗机构对督查结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医院学科建设、质量管理的重要部分,纳入医院绩效考核评估体系。由此,建立起推动质控管理持续改进的工作方法。